武汉市琴台管理处: 你处《关于调整古琴台门票价格的请示》(管理处综字〔2006〕8号)收悉。鉴于古琴台景区近年来投入大量资金,增加了游览内容,提高了服务档次,根据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经成本审核,同意将古琴台门票价格由10元/券调整为15元/券。 以上门票价格自2006年4月15日起执行。
二OO六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