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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名称:

组合贷公积金提取咨询

信件内容:

组合贷之前提取过一次,想问下最近的组合贷提取公积金政策是怎么样的?

信件回复
回复部门: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内容:

关于您在武汉城市留言板上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还组合贷款商贷提取办理条件:职工及配偶符合首套房提取条件;职工及配偶首次在本市使用住房公积金为组合贷款(即本套组合贷款为家庭唯一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职工及配偶有其它已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不论是哪一年的贷款,均不符合本项提取;职工及配偶在本市办理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6个月(含)以上;职工公积金贷款部分当前无逾期;每年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贷款本金。

我中心工作人员于2020年9月14日下午15:03回电向您了解到您2018年使用配偶婚内组合贷款的房屋办理过一次提取,该笔组合贷款是家庭名下唯一一次公积金贷款,此前也未使用其他房产办理过公积金提取业务,当前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无逾期。已告知您可每年申请一次还组合贷款商贷提取,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贷款本金。您表示知晓。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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