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人:
是否回复:
已回复
信件名称:
三岁以下育儿假咨询
来信时间:
2022-02-17
信件内容:
请问三岁以下育儿假武汉市是10天吗?各单位需要收到文件才能实施吗?去年没休的是按工资发放还是无。如果单位说没有或者不让休怎么办?
信件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22-02-21
回复内容:
刘女士:您的诉求已收悉。我局劳动关系处工作人员于2022年2月18日14:35与您电话联系,核实了解情况。您咨询:育儿假是10天吗?各单位需要收到文件才能实施吗?去年没休的是补发未休假工资吗?如果单位说没有或者不让休怎么办?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6日通过并公布《关于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其中《条例》第三十一条“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育儿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之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内所有用人单位应当立即执行上述省人大立法性规定,不存在“各单位需要收到文件才能实施”的说法。另,该《条例》由省卫健部门牵头制定,按照相应部门职责及“谁立法、谁解释”原则,育儿假等具体政策以省、市卫健部门答复为准。经电话沟通,已指引您就育儿假政策问题进一步咨询省、市卫健部门。如用人单位违反“育儿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规定,您可向企业用工所在地的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如与用人单位就育儿假等事项发生争议,您可向企业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我们将继续做好工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