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人:
是否回复:
已回复
信件名称:
武汉市新城区向中心城区户口迁移条件
来信时间:
2022-02-14
信件内容:
你好,若本人目前为武汉市东西湖区户口,想迁移至中心城区,准备在中心城区购买学区房,大部分学区房都要求人户合一,若想实现户口迁移,是否有房屋面积必须大于100平米这样的硬性规定,还是说只要满足:1、是东西湖户口;2、连续在中心城区缴纳社保满1年;3、在中心城区有自有房屋(无面积要求),就可以实现户口迁移。请帮忙解答,谢谢!
信件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
2022-02-22
回复内容:
您的诉求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告如下:2月15日11:07分我局治安支队工作人员与您取得联系,经了解,您系东西湖区户籍,拟在中心城区江岸区购买二手房,现咨询新城区迁中心城区、开发区落户政策。根据《关于调整完善落户政策相关条件的实施意见》(武政规【2021】13号)及《武汉市公安局警务指挥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调整完善落户政策相关条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武公指【2021】26号)文件规定中“新城区迁中心城区、开发区落户”的办理条件是:1.申请人为新城区户籍人员;2.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包括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湖高新区关东、铁箕山所,东西湖区常青花园派出所所辖区)、开发区有自有产权房屋;3.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开发区就业创业,就业的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连续参加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创业的正常经营1年以上;4.还需办理配偶、子女随迁落户的,应符合投靠条件。对于中心城区有自有房屋的无房屋面积要求。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我局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