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江日报 发布日期:2021-02-23 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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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武汉市政府官网发布《武汉市地震应急预案》,以规范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强化救援力量的统筹使用和调配,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现行预案按照新时期相关部门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及新的职责界定、需要对2015年版的地震应急预案进行修订,重新部署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该预案明确,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因地震灾害引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火灾、水库决堤、危险化学品事故等次生灾害突发事件,按照相关应急预案的规定开展应对工作。

根据地震灾害分级情况,该预案将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其中,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立即启动Ⅰ级响应或者Ⅱ级响应,并根据灾情和抗震救灾需要,组织救援队伍赶赴灾区现场,指导基层开展自救互救。震后30分钟内,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和成员单位负责人立即赶赴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按照预案指挥、协调抗震救灾工作。震后1小时内,视灾情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灾区进入紧急状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发布第1号公告,向公众发布震情、抗震救灾工作开展情况。向国务院、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地震灾害和启动应急响应情况。震后4小时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抗震救灾相关情况。震后24小时内,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公众通报灾害损失、抗震救灾等情况。

此外,对于其他地震事件,如有感地震,市应急管理局(市地震局)在震后15分钟内向市人民政府报告震情(包括发震时间、震中位置、震级等),立即开展震情研判,1小时内提出地震趋势预测意见。相关成员单位应当迅速组织人员对道路、桥梁、轨道、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等城市生命线工程进行检查检修,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重点察看老旧房屋受损情况,必要时组织相关人员临时疏散安置。组织新闻媒体发布震情消息,密切关注社会舆情,正确引导舆论,消除不必要的社会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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