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2号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5-09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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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2号议案办理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4月26日


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2号议案办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办理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规划建设案》(以下称2号议案),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市委工作部署,统筹推进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总体规划编制,先行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光谷科学岛空间规划和建设布局,有序推进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建设,推动实施一批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加快打造创新要素、高端产业汇聚的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核心承载区,带动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一体化协同发展,支撑我市创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综合性国家产业创新中心,成为我省“一芯两带三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体系的动力源。

二、工作任务

(一)统筹推进总体规划编制

1.强化组织领导。建立权责清晰的组织领导架构,成立规划工作专班,从市直相关部门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昌区、洪山区、江夏区抽调专人,并商请鄂州、黄石、黄冈市选派人员参加,组建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规划工作专班,加强协调合作,着力推进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昌区、洪山区、江夏区人民政府)

2.理清规划编制思路。广泛调研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昌区、洪山区、江夏区以及鄂州、黄石、黄冈市科教资源及高新技术产业情况,明确纳入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规划的空间范围。调研全国先进地区科创走廊发展状况,厘清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发展定位、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明确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思路。(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昌区、洪山区、江夏区人民政府)

3.编制总体发展规划。充分考虑核心承载区及鄂州、黄石、黄冈市已有发展规划,统筹将其纳入大走廊区域发展规划,编制完成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总体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昌区、洪山区、江夏区人民政府)

4.报送总体发展规划。积极向省“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汇报规划编制工作进展及存在的问题,争取省人民政府指导和支持。组织专家对总体规划开展论证,修改完善后及时上报。(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昌区、洪山区、江夏区人民政府)

5.加快光谷科学岛空间规划和建设布局。以批复的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核心承载区总体发展规划为依据,细化落实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以及其他各类建设用地需求,完成光谷科学岛控规编制,先行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

(二)有序推进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建设

1.建立重点项目库。根据总体发展规划,建立重点项目库,并积极争取省人民政府支持,将光谷科学岛、东湖实验室等重大项目列入省级重点项目库,同步纳入市级重点项目库,有序推动实施。(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武昌区、洪山区、江夏区人民政府)

2.加大资金投入。明确资金筹措渠道,争取省人民政府支持,省、市、区三级共同为科创大走廊重大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牵头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财政局;责任单位:武昌区、洪山区、江夏区人民政府)

3.强化用地保障。建立光谷科学岛、东湖实验室等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在项目立项、规划审批、用地指标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昌区、洪山区、江夏区人民政府)

4.推进东湖实验室建设。对标国家实验室,加快推进东湖实验室建设。抓紧编制东湖实验室园区建设可行性报告,落实建设经费保障,选定项目建设承建主体,加快开展征地拆迁、规划调整工作。(牵头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科技创新策源能力,加强前沿科技布局,加快推进精密重力测量、生物医学成像、生物样本库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谋划推动作物表型组学、农业微生物、第四代同步辐射光源、磁阱型聚变中子源、超算中心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论证、选址、落地建设等工作,持续争取上述大科学装置纳入国家规划。(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昌区、洪山区、江夏区人民政府)

(三)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1.争创综合性国家产业创新中心。进一步推进国家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国家先进存储产业创新中心和国家数字化设计与制造创新中心建设。围绕光电子信息、智能制造和生命健康等三大领域,培植龙头企业、建设产业基地、组建产业创新中心、发展产业集群,培育经济发展新增长点、新动能,着力打造全国高质量发展新动力源。(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昌区、洪山区、江夏区人民政府)

2.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推进全产业链智能化改造。大力发展战略性产业,聚焦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下一代汽车、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氢能、新材料、工业软件等关键环节,实施稳链强链补链工程,强化产业带动和产业配套。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聚焦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应用,鼓励扶持“互联网+服务业”,大力培育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规范发展线上经济,做大做强动漫游戏、视频直播、互联网教育等产业。(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3.争创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积极开展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示范、政策试验、社会实验、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开放协同的人工智能科技创新体系,培育高端高新的智能科技创新体系,培育高端高效的智能经济,建设安全便捷的智能社会。(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四)增强科技创新策源能力

1.实施“卡脖子”技术攻关工程。采取“企业出题、政府资助、产学研用结合”的形式,攻克一批制约我市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着力解决产业发展受制于人问题。(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提升高校院所源头创新能力。加强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和武汉地区重点高校的全面战略合作,不断提升脉冲强磁场、生物安全四级实验室、国家光电研究中心功能。支持在汉单位创建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支持在汉高校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加强前沿科学预见性研究,争取重大科学问题原创性突破。(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规上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研发机构。支持行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建设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设立企业技术创新专项,支持企业围绕主营业务开展技术研发,鼓励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创造。(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昌区、洪山区、江夏区人民政府)

4.大力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以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为核心,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型高成长企业(科技“小巨人”“瞪羚”“独角兽”)—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标杆企业梯次培育路径,分层分类精准施策,加快形成“培育一批、储备一批、认定一批、树标一批”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格局,不断壮大高新技术企业群体。加大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奖励力度。(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昌区、洪山区、江夏区人民政府)

5.加快建设工业技术研究院。深化工业技术研究院改革发展,制定相关支持措施,不断激发创新活力,充分发挥工业技术研究院在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产业升级中的重要作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6.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大力培育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不断提升武汉技术市场建设水平;支持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就地转化,举办大中小型专场对接签约活动;充分发挥中科院科技成果在汉转化服务中心、中国高校(华中)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湖北技术交易大市场作用;做实做强线上线下市场,加快探索线上平台的市场化运营模式。加快推进科技成果“三权”改革,不断激发广大科技人员创新创造的动力和活力。(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昌区、洪山区、江夏区人民政府)

7.促进科研基础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建立统一开放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网络管理平台,健全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体制机制,加快推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研发组织等社会用户开放,实现资源共享,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阶段(2020年4月底之前)。研究制订2号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2号议案办理工作,分解任务,明确责任。

(二)办理阶段(2020年5—8月)。各责任单位根据本方案,认真开展办理工作。适时邀请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和市人大代表视察2号议案办理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6月底之前,各责任单位报送2号议案半年工作小结。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督办推进2号议案办理工作。

(三)检查阶段(2020年9—10月)。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带队检查2号议案办理情况。适时邀请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和市人大代表检查2号议案办理工作,根据相关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工作举措,推动办理工作落实。

(四)总结阶段(2020年11月)。各责任单位总结2号议案办理工作,在此基础上形成全市2号议案办理工作总结材料呈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接受市人大常委会满意度测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2号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科技局办公,负责协调推进2号议案办理工作。

(二)强化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本单位承担的办理任务,制订办理2号议案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措施,并于2020年4月底之前将工作方案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建立工作机制。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及时通报2号议案办理进展情况,协调解决2号议案办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各牵头单位要建立信息报送、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代表汇报工作进展。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及时通报办理情况,推进办理工作。


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2号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陈邂馨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涛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记泽  市科技局局长

夏亚民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员:熊战勋  市发展改革委二级巡视员

刘永生  市教育局副局长

徐涛  市科技局副局长

杨立祥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二级巡视员

夏伟  市财政局副局长

周强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王益光  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陈保国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甘世斌  武昌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陈敏洪  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吴建国  江夏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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