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武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1-10-12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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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重要举措。2020年12月1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鄂政发〔2020〕21号)。根据国家、省要求,结合全省“三线一单”现有成果,我市制定了《武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武政办〔2021〕96号,以下简称《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内涵

“三线”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一单”即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质是: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通过对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进行系统性评价,科学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并以此为基础,将行政区域划分为若干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确定每个单元的污染物排放控制、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利用等生态环境管控要求,从而形成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构建覆盖全区域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阶段性目标

结合我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要求,《方案》明确了2021年、2025年、2030年的总体目标:

2021年,全市初步建立“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在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地表水及大气环境质量考核、污染物总量减排等年度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实现国考地表水水质无劣V类断面、空气质量在全国同类城市中排名争先进位、受污染耕地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稳步提升的工作目标。

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减少,全市产业结构调整深入推进,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

2035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根本改善,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初步实现。

三、“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划分原则

全市国土空间按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大类划分为104个环境管控单元,实施分类管控。

优先保护单元,指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主要包含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全市划分优先保护单元29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9.19%。优先保护单元严格按照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等管理规定进行管控,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优先开展生态功能受损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重点管控单元,指人口密集、资源开发强度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的区域,主要包含人口密集的城镇规划区和产业集聚的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全市划分重点管控单元52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9.79%。重点管控单元应优化空间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一般管控单元,指除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其他区域。全市划分一般管控单元23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1.02%。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及相关负面清单要求,加强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全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及各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依据更新、废止或者失效时,相关管控要求及时更新调整。

四、“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应用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应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在支撑促进高质量发展方面,各区各部门在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时,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约束,将“三线一单”确定的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重要依据,不得变通突破、降低标准,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空间和生态环境保障。

在推动生态环境治理方面,各区各部门应将“三线一单”成果作为改善环境质量、实施生态修复、防控环境风险的重要依据,加快治理水、大气、土壤环境污染,推动实现环境质量约束性考核目标;组织开展优先保护单元的生态保护修复活动,进一步增强生态服务功能;切实加强重点管控单元的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范,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重要保障。

在指导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面,规划环评工作要以落实“三线一单”的管控要求为重点,论证规划的环境合理性并提出优化调整建议,细化所在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建设项目应论证是否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不符合的不予批准。

在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方面,具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将“三线一单”作为监督开发建设行为和生产活动的重要依据;将“三线一单”确定的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作为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区域;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生态环境监管的重要内容。

《方案》在实施应用方面还提出了五项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区各负其责,做好“三线一单”实施应用、相关数据更新调整等工作。

二是规范开发建设。要求各区各部门在资源开发、产业布局、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时将“三线一单”确定的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重要依据,以此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在综合决策时的引导作用。

三是落实技术保障。提出组建相关技术团队的技术保障措施,市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推动编制成果信息化应用以及相关平台对接,实现数据共享共用。

四是实行动态调整。结合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提出,每五年组织开展一次全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情况评估,依据评估情况编制更新调整方案。5年内因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生态环境目标、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调整,“三线一单”内容确需进行更新的,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及时开展动态更新。

五是强化监督考核。提出实施全市“三线一单”成果应用评估和监督检查,将有关情况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重要考核内容纳入对各区各部门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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