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武汉市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来源: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1-11-15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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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武汉市政府发布了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计划到2023年,市级“专精特新”培育企业超过1200家,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500家,争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60家,成为引领武汉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为建设国家先进制造业中心提供有力支撑。

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奖励50万元

    文件指出,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培育市场主体,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推动“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全覆盖,力争年均新登记市场主体20万户以上;持续优化市场主体结构,力争新登记企业占比逐年提升,年均新登记企业10万户以上。建立个体工商户新转小微企业动态培育库,推动个体工商户新转为小微企业。
    建设好小微企业之家,加速促进小微企业成长,支持各区、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孵化基地、大企业,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培育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优化企业创新成长生态,对经认定的国家、省、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市级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
    扩大工业规上工业企业集群,建立“小进规”分级培育机制,每年新增规上工业企业300家以上。对首次进入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市级财政给予20万元奖励,各区按照市级奖励标准给予不低于1:1的配套支持。
    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支持中小企业专注细分市场,突出主业,形成一批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质量效益优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获批国家、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市级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

构建“专精特新”发展雁阵集群

    文件指出,要建立“专精特新”培育库。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市、区分级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加强对入库企业分类指导,形成有机衔接的梯度培育体系。
    要加强企业梯度培育。支持中小企业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市级‘专精特新’培育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梯次发展。
    要大力招引“专精特新”企业,瞄准产业链关键环节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开展精准招商,引进一批产业带动力强的知名企业,落地一批强链补链稳链项目。鼓励各区出台专门招引政策,给予配套支持。

提升“专精特新”企业创新能力

    文件指出,要支持企业研发创新。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独立或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研发机构,实现“专精特新”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开展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一次性给予50万元支持。
    要推动核心技术攻关,聚焦我市“335N”先进制造业体系,打造光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3大世界级产业集群,提升装备制造、现代消费品、先进基础材料3大优势产业,加快培育人工智能、航空航天、北斗、氢能、网络安全5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电磁能、量子科技、超级计算、脑科学和类脑科学、深地深海深空等若干未来产业,建立重点产业链产业基础再造项目清单,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在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的工业“四基”领域,突破一批制约武汉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产品),补齐产业链短板、锻造长板,全面提升产业自主可控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推要进创新成果转化应用,高水平建设武汉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围绕重点产业加快布局建设一批中试基地,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渠道。落实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示范应用政策,丰富创新产品应用场景,加快创新产品推广应用,支持“专精特新”企业沿“技术—零件—部件—整机—系统”发展路径,扩大市场占有率。

真金白银支持“专精特新”企业智能化转型

    文件指出,要支持智能化改造。推进“专精特新”企业智能化转型全覆盖,提升企业数字化管理、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服务化延伸能力。对认定为全球灯塔工厂、市级标杆智能(链主)工厂、市级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的企业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促进质量品牌提升。引导“专精特新”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制定一批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武汉制造”标准,打造一批区域产业品牌集群。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争创中国质量奖、长江质量奖、“武汉名品”。对主持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中融合了标准必要专利的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10万元补助。对主导制定知识产权服务国家、行业、地方和先进团体标准的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补助。
    加强企业培训交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企业家系统培训,组织“专精特新”企业家到境外著名高校、企业学习研修;加强与国内一流高等院校合作,开展“专精特新”经营管理领军人才订单培训;实施“万企育才”中小企业培训工程和“创业武汉”公益培训,开展“模块化、个性化、菜单式”教学培训。鼓励参加“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对市级获奖企业(项目)给予一等奖30万元、二等奖20万元、三等奖10万元、优秀奖5万元奖励。
    建立公共服务网络。在武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专精特新”服务专栏,完善“线上+线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服务网络。遴选和支持一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核心服务机构,从“政策+资本+服务+载体”等多个方位,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政策咨询、管理提升、检验检测、技术转移、人才培训、市场开拓、投资融资等全方位“点对点”专业服务。

建立“专精特新”企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

    文件指出,要加强人才支撑,实施“武汉英才计划”“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建立“专精特新”企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引进培育高精尖缺人才和高水平科技研发团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引进“武汉英才”战略科技人才、产业领军人才、优秀青年人才、高技能人才、科技研发团队的“专精特新”企业按规定给予补贴。对“专精特新”企业入选国家、省、市人才专项的分别按规定予以补贴。
    加大融资支持。开展“千名行长进千企”,对接服务“专精特新”企业融资需求。鼓励银行机构通过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担保贷款等方式,适当提高抵质押率,扩大商标、专利、设备等可接受抵质押物范围,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的信贷支持。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纳入拟挂牌、上市后备企业名单,抢抓北京证券交易所风口契机,开展北交所上市培训及诊断辅导服务,支持登陆资本市场。整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基金,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作用,鼓励创投资本、社会资本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的股权融资。
    强化精准服务,各区要加强“专精特新”企业分类指导和精准有效施策,开展“一对一”跟踪服务,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经营发展中的困难问题,支持企业成长;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开展“千名税干进千企”,帮助“专精特新”企业应享尽享政策红利;落实用电价格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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