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氢能产业突破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武汉市氢能产业突破发展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9月14日


武汉市氢能产业突破发展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高质量突破发展氢能产业,加快推动汽车产业新旧动能转换,促进能源结构清洁转型,打造国内氢能产业创新发展高地,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

把握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市场导入期机遇,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技术创新和示范推广促进产业化发展,通过自主培育和招商引资双线路径,形成氢能产业集中集聚区,力争通过3年时间打造国内氢能产业创新研发、生产制造、示范应用引领区,为把武汉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的氢能产业基地打下坚实基础。

(一)能源链。突破工业副产氢、常温常压液态储氢、超高温垃圾转化制氢、电解水制氢等技术应用,培育5—10家制氢(氢源)、氢储运重点企业,在满足我市自用氢气的基础上,实现氢气的批量对外供给。氢能基础设施建设相对完善,建成15座以上加氢站,打造沿三环线、四环线加氢走廊。

(二)技术链。强化氢能产业基础研发,突破燃料电池膜电极、燃料电池电堆、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整车系统集成与控制、常温常压有机液态储氢等关键环节,在氢能产业领域形成国内领先的关键核心技术。力争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达到120KW,燃料电池堆功率密度达到4.5KW/L,燃料电池汽车纯氢续驶里程达到500公里,集聚一批国家、省、市级氢能与燃料电池研发和检测、认证机构。

(三)产业链。强化军民技术融合,以交通领域应用为引领,按照“十、百、千”辆的节奏,以城市公交车、城际物流车、中重载商用车为突破口,逐步应用到船舶、无人机、分布式发电等领域,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营规模不低于3000辆。培育和引进50家以上整车生产、船舶制造、膜电极、电堆、关键材料和动力系统集成等氢能行业领军企业,氢能全产业链年产值规模位居国内城市前列。

二、空间布局

(一)依托宝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在青山区布局氢源产业集群,重点发展和引进燃料电池膜电极关键材料、氢气制储运、氢气干燥提纯等领域研发制造企业。该板块延伸辐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新洲区。

(二)依托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布局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集群,重点发展和引进燃料电池汽车整车设计与制造、燃料电池膜电极、电堆、动力系统集成、质子交换膜、双极板等领域研发制造企业,集聚氢能产业研发、检测、认证等公共服务平台。该板块延伸辐射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西湖区)、蔡甸区和江夏区。

上述两大板块通过交通网络、信息网络,实现物流、人才流、资金流、技术流等产业要素的全流通。

三、重点任务

(一)科学规划建设加氢走廊。结合燃料电池公交、物流车和中重载商用车运营线路和区域,科学有序规划布局加氢站,预留加氢站建设用地空间,逐步探索在城市建成区建设加氢站,鼓励企业在现有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内改扩建加氢设施。通过科学规划建设,在全市形成闭合成环、辐射成线和交汇成点的沿三环线、四环线加氢走廊。(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防办,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下同〉)

(二)促进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在全市新增及更新公交、通勤、物流、园林作业、环卫垃圾收集、高压清洗、渣土运输车辆等领域,率先示范推广采购燃料电池汽车。积极支持沌口港区、青山港区、阳逻港区和武钢、武船重工等重点区域,率先打造中重载燃料电池商用车推广应用示范点。积极推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率先打造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区,扩大燃料电池公交线路占比,促进燃料电池乘用车示范应用。积极拓展氢能燃料电池动力系统示范应用领域,逐步从城市公交车、城际物流车、中重载商用车、无人机领域拓展到船舶、分布式发电领域,全面实现燃料电池各领域的示范应用。(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城管执法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

(三)积极推动技术创新与突破。积极推进燃料电池乘用车、燃料电池客车动力系统平台及整车开发项目,强化整车企业与本地燃料电池零部件企业的合资合作,共同提升燃料电池汽车系统集成技术和整体性能。积极支持自主研发膜电极、电堆、燃料电池系统等核心零部件,促进国产关键材料和核心零部件产品的开发应用,提高燃料电池电堆的质量比功率、体积比功率。积极推动焦炉煤气制氢规模化发展、常温常压液体储氢技术商业化应用以及氢气制储、纯化设备的本地化生产,支持发展甲醇制氢、天然气制氢和可再生资源二次利用等多种氢源,在氢气制造、存储、运输领域形成核心竞争力。(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积极打造优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制氢工艺研究中心、燃料电池新材料研究中心、燃料电池研发中心和燃料电池汽车研究院等科研平台,联合开展氢能及燃料电池前沿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示范发展,积极参与氢能产业领域标准研究制定,推动武汉优势技术产品成为国家、行业和团体标准。依托现有的国家级新能源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立燃料电池汽车及动力系统检验检测、质量认证、计量测试等平台,完善检测认证、质量监管、安全监测、标准规范体系。支持氢能领域龙头企业牵头建设氢能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满足氢能产业科技成果中试多样性需求,开展氢能产业高水平中试项目,实现从基础应用研究、工业化中试到产业化发展的逐级衔接。(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策划引进和培育重点项目。深化剖析氢能产业链,立足“补链、强链、建链”,策划一批氢能领域重点产业项目,建立动态的氢能产业招商项目库。完善招商项目跟踪引进的考核机制,将氢能产业招商目标分解到各关联区,按照跟踪、洽谈、签约、落地予以分级考核。紧盯国内外氢能产业龙头企业,采取“一企一策”的方式,引进一批燃料电池整车、燃料电池关键核心零部件和制储氢设备制造领域龙头企业,促进本土燃料电池汽车领域企业强化基础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孵化一批细分领域领军企业。(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各区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武汉市氢能产业突破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氢能产业发展和各项工作落实(《2020年全市氢能产业重点工作年度计划》附后),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进示范应用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组建产业联盟。推动氢能产业链龙头企业和科研院校组建联合性、专业性、行业性的产业联盟,实现联盟内部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的有序共享和流动,促进研发、生产、推广、配套等各环节的紧密合作和共赢。(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汉南区人民政府〉、青山区人民政府)

(三)设立产业基金。以龙头企业作为核心发起人,联合金融、风投和产业资本,分期设立总规模为200亿元的氢能产业发展基金,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的独特优势,吸引和撬动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为全市氢能产业实验中试、示范推广向产业化发展阶段过渡提供持续资金,支持氢能企业创新发展。(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汉南区人民政府〉、青山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四)加强政策扶持。设定燃料电池汽车年度增量阶梯目标,对达到目标的企业给予燃料电池汽车增量奖励。研究制订加氢站建设运营财政支持政策,按照加氢站投资额和加氢能力给予财政资金支持。提高政府采购汽车中的燃料电池汽车比例,支持本地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加大对氢能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城管执法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汉南区人民政府〉、青山区人民政府)

(五)强化人才保障。支持氢能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领域高层次人才优先申报“武汉黄鹤英才”计划。结合产业发展需要,制订氢能产业人才发展规划,在氢能产业发展基金中安排人才专项资金,支持用人单位大力引进氢能产业高层次人才,激发人才创新创业动能。建立高层次人才科研项目基金,策划实施一批重大科研项目,以氢能产业化重大项目为依托,培育一批复合型领军人才。深化产教融合,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氢能产业人才梯队培养,为氢能产业研发提供持续的人才供给。(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汉南区人民政府〉、青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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