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协第十三届五次会议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政协第十三届五次会议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3月16日


市政协第十三届五次会议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办理市政协第十三届五次会议《关于以人工智能产业创新推动我市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案》(以下称1号建议案),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实施一批人工智能技术攻关项目。聚焦人工智能“硬件、算法、数据”等关键领域,组织实施人工智能创新专项项目不少于10个,支持一批重点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二)打造一批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场景。聚焦智慧城市建设,在智能制造、智能数字设计与建造、智慧交通、智慧零售、智慧医疗、智慧安防、智慧教育、智慧养老等领域加强应用示范,打造人工智能应用场景不少于20个。

(三)集聚一批人工智能高精尖缺人才。引进一批海内外人工智能领域的高精尖缺人才落户武汉;支持有条件的在汉高校设立人工智能专业或者建立人工智能学院,培养一批人工智能基础人才,打造若干校企共建人工智能实训基地。

(四)有力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较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重点建设人工智能产业园或数字经济产业园不少于5个。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政策和机制创新,营造有利于人工智能发展的良好生态

1.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成立市人工智能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人工智能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进一步摸清我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阶段和特征,梳理问题和不足,明确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方向、各阶段重点与实施路径,设计智能经济创新发展总体战略框架,定期组织高层次专家进行研讨,动态完善政策制定与应用项目实施。(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2.加快推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加大支持人工智能产品及服务“首购首用”力度,优先考虑我市企业原创的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扶持本地订单量少而外地订单多的企业拓展市场资源。(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管委会,下同〉)引导在汉大型企业与拥有良好项目的科技企业联手成立合作平台,加快技术更新,推进科技产品市场化、规模化。(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拟在境内外上市或者上市后备人工智能企业,分阶段、按进度给予奖励或者资助。(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3.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力度。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将数字经济领域获奖成果或者专利落户武汉进行产业转化。支持副高及以上职称科研人员携各级人工智能转化立项项目在武汉落地。支持国企、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创业,在岗职务发明收益向科研人员倾斜。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对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保险等业务的给予利息或者保费补贴。(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

4.加快出台本市公共数据开放管理办法,实现公共数据的规范采集、共享使用、有序开放。统一服务入口、规范软件体系等,降低人工智能技术重复投入消耗。(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二)强化技术研发和创新应用,促进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1.加大人工智能产业培育力度。加大科研经费投入,推进人工智能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启动实施重大科技专项,突破系列核心技术。(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设立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积极探索市场化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向人工智能产业项目。(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聚焦智能网联汽车、人工智能芯片等重点产业领域,谋划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创建工作。(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汉南区人民政府〉)

2.联合在汉高校、科研院所、领军企业等创新主体申报“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合作建设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平台,提高人工智能关键领域的技术创新能力。鼓励在汉高校、研究机构参与前沿人工智能技术的研发并纳入科技创新课题考核目标。鼓励高水平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面向社会开放,加强数据、算法、算力的开源、开放、共享。(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3.更大力度开放应用场景。加快组建全市统一的数字经济应用场景发布和对接平台。(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聚焦我市重点产业发展和重点领域,编制应用场景项目机会清单,打造一批应用示范项目,彰显人工智能在城市发展中的全场景应用。建立武汉市人工智能技术与产品应用目录,及时向社会和企业发布推荐。对重点应用场景的建设主体,按照其实际投入的30%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人民政府)

4.大力推动人工智能与我市传统优势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加快推进技术改造升级,建设一批智能化车间、数字工厂,打造功能强大的智能制造、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产业生态圈。结合物流、医疗、医药、法律服务等传统优势行业,鼓励我市原创型企业利用人工智能创造武汉本地的数字经济产业链。(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司法局,各区人民政府)

(三)加强产业空间布局统筹,推动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发展

1.抢抓长江经济带建设重大战略机遇,明确区域资源协同与自身特色显著的智能产业发展领域。依托我市四大国家级产业基地,加快布局人工智能特色产业集群。推动各区错位发展人工智能特色应用产业,建设人工智能专业园区。支持孵化培育人工智能企业。(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各区人民政府)

2.加大招商力度,引进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带动力的人工智能领军企业,并培育壮大一批细分领域“隐形冠军”和创新标杆企业,加速中小微企业数字化升级。引进国家级科研机构、重点院校、海外知名研究机构及大学等来武汉建立独立研发中心(机构)、重点实验室,吸引国内外创新团队集聚武汉,集群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人民政府)

3.错位竞争,瞄准人工智能所需的基础服务领域,鼓励我市优势企业在数据存储、数据传输、数据加密、数据认证等方面加大投入,大力培育数字化基建型产业。(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4.加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用地保障。支持人工智能领域重大项目优先列入市重大项目库,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提高产业园区的利用率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水平。(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四)充分发挥武汉科教优势,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1.建立人工智能人才需求目录,制订人才发掘与引进规划。以“院士专家引领十大高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为契机,面向全球精准引进人工智能关键技术领域高端人才。(责任单位:市招才局)

2.加强人工智能学科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高校优化学科资源配置,设立人工智能专业,建立人工智能学院,推动新工科建设(“人工智能+X”复合专业培养)。(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3.支持高校与企业联合培养人才。合作开设专业课程,设立“企业教席”,创建人工智能实训基地。鼓励企业在“数字化”改造过程中,加大人工智能岗位技能人才的培训补贴力度。(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强化人才服务保障。对贡献突出的人工智能企业高层次人才及留汉大学生在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给予一定政策倾斜,提高优秀人才落户武汉的吸引力。(牵头单位:市招才局;责任单位: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市教育局,各区人民政府)

三、工作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2021年3月底之前)。研究制订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组织召开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动员部署会,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根据本单位承担的任务制订具体的办理工作方案。

(二)工作办理阶段(2021年4—10月)。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根据本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建议案办理工作。适时邀请市政协委员视察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听取意见,立行立改;9月底,各相关单位报送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年度小结,市科技局负责整理形成全市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市政协提案委、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三)检查督办阶段(2021年11月)。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带队检查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情况,对重难点问题开展协调、督办,进一步推动建议案办理工作。

(四)总结汇报阶段(2021年12月)。各单位形成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年度总结,在此基础上形成全市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总结材料,邀请市政协领导、委员视察并接受满意度测评。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科技局局长任副组长的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科技局办公,负责统筹推进1号建议案的各项办理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总体部署和责任分工,制订本区、本部门和单位办理1号建议案的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措施,并于2021年3月31日前将具体工作方案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协调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及时通报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信息报送、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定期向市政协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沟通合作,建立协商机制。各牵头单位要勇于担当,各责任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确保优质高效完成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办理成效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市政协第十三届五次会议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胡亚波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程介儒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盛继亮  市科技局局长

成  员:孙志军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熊战勋  市发展改革委二级巡视员

李定君  市教育局副局长

胡  军  市科技局副局长

明文龙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总工程师

彭  磊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明武  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新涛  市司法局副局长

夏  伟  市财政局副局长

徐冬先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二级巡视员

周  强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荣先国  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贺  敏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翟玉峰  市商务局副局长

刘庆香  市卫生健康委二级巡视员

曾华平  市国资委二级巡视员

周  健  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主任

陈保国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魏  森  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副局长

李宗华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刘  斌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副局长

夏亚民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茂华  汉南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徐贻功  东西湖区委常委、统战部长

祁  琳  江岸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张智勇  江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张  智  硚口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万  磊  汉阳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甘世斌  武昌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杨  新  青山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陈  敏  洪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黄江波  蔡甸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吴建国  江夏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李  军  黄陂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舒贵传  新洲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盛继亮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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