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现将《武汉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0日


武汉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2—2025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鄂政发〔2021〕38号)精神,进一步增强市民健身意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为抓手,积极推进体育强市建设,努力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

到2025年,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50%以上,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95%以上,城乡居民“12分钟体育健身圈”更加完善,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保持在4名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7平方米,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1100亿元,体育消费规模达到260亿元。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体育公共设施建设

1.优化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布局。加快推进《武汉市体育设施空间布局规划》落地实施,对照相关标准规范和群众需求,坚持绿色、低碳、实用的建设理念,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以“两江四岸”和“东湖绿心”为着力点,完善城市健身休闲运动带建设。在中心城区推广功能复合、立体开发的集约紧凑型健身设施发展模式,打造现代时尚的健身场景。在新城区利用自然资源和景区资源,建成一批健身步道、特色马拉松赛道、自行车道、房车汽车露营地,打造国家级山地户外运动示范区和运动产业示范区。推进“体育进公园”模式,支持“东湖绿心”国际体育垂钓中心和双湖桥水上体育公园建设,新(扩)建体育公园20个,复合利用公园绿地新建健身步道、各类球场、健身器材、儿童运动场等体育设施300处以上。(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建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林业局、市文旅局,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下同〉)

2.补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短板”。聚焦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严格落实城乡居民住宅区全民健身设施达标要求,新建居住区按照“室内建筑面积人均不低于0.1平方米、室外用地面积人均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构建完善的“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体育设施布局体系,鼓励各区积极推进区级“一场两馆”或者“全民健身中心”建设,新(改)建社区(村)多功能运动场100个,加快实现社区健身设施夜间“点亮工程”。加快冰雪运动等项目普及推广,补齐冰球、冰壶、花样滑冰、棒垒球、自行车等短板空缺项目体育场地建设。充分利用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城市空闲地、厂房、建筑屋顶等空间资源,规划和配建全民健身设施,进一步优化“12分钟体育健身圈”。(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建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林业局、市文旅局,各区人民政府)

3.提升场地设施全面开放效能。进一步推进公共体育场地开放,完善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者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可用于健身的场地设施。挖掘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潜力,已建成且有条件的学校要进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体育设施安全隔离改造。新建学校规划设计的体育设施要符合开放条件。积极探索体育场馆智能化管理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场馆建设和管理。(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建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各区人民政府)

(二)加大体育赛事活动供给

1.构建群众体育赛事体系。制订运动项目办赛指南和参赛指引,逐步形成按需引导的动态管理机制。发挥综合性群众体育赛事带动作用,举办武汉市第十二届运动会,每年举办市区两级全民健身运动会、持续开展社区趣味运动会。举办年度青少年运动会,着力打造以田径、游泳、足球、篮球、排球、武术和冰雪项目为主的具有校园特色的体育嘉年华和校际联赛,推动学校体育健康发展。发挥体育协会主体作用,构建全社会参与、全人群覆盖、多项目普及、多层级联动、贯穿全年、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开展各级各类健身活动6000场次。(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宗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各区人民政府)

2.打造特色品牌赛事活动。支持和引导武汉马拉松、7·16渡江节等品牌赛事向市场化、国际化、精品化方向发展。大力引进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等大众基础好、市场化程度高、国际影响力大的高端体育赛事落户武汉,创造条件申办更多国家队主场赛事。持续做大有地域特色的“长江杯”球类系列赛、“一区一品”等全民健身品牌活动。加快引进和培育山地户外、冰雪、水上、击剑、棒垒球、电子竞技、街舞、轮滑等新兴时尚运动赛事。积极参与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建设,完善区域赛事、顶级赛事联办机制,每年举办1—2项武汉城市圈赛事活动,发挥武汉体育在全省体育中“一主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宗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各区人民政府)

3.积极开展重点人群健身活动。发挥相关部门作用,推动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参与健身。开展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等突出问题的运动干预。组织开展老年人健身锻炼,积极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健身休闲项目,举办年度老年人运动会。优化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无障碍环境,推广残疾人康复体育项目,办好残疾人各类赛事活动。组织妇女积极参与群众性健身活动,提高妇女身心健康水平。积极开展职工运动会和农民运动会,引导职工、农民参与健身。强化少数民族体育工作,推广蹴球、押加、高脚竞速等少数民族运动项目。(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宗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各区人民政府)

(三)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水平

1.完善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机制。加强市区两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建设,实现国民体质监测常态化。探索在有条件的街道(乡镇)、社区(村)卫生服务中心、医院布局国民体质监测站。建立12万人的市民体质监测健康档案,加强国民体质监测数据的开发与利用,形成个体、特定人群和全市整体三类分析体系,保障历年监测数据连续可比,不断提高市民特别是青少年的体质合格率。完成第六次全市全民体质监测工作。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广泛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科协,各区人民政府)

2.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深化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改革,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注册制度和激励机制,强化社会体育指导员专项技能和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在普及推广健康理念、健身方法、运动技能等方面的作用,每年培训5000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上岗率,逐步实现每个社区(村)至少配备1名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通过“志愿服务打卡”等形式拓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强化志愿服务绩效管理。(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团市委、市科协,各区人民政府)

3.加大科学健身知识宣传力度。坚持服务基层,持续开展“全民健身科学大讲堂”进机关、进社区、进村庄、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在“健康中国”行动系列工作中大力推进全民健身行动,积极与各类传统媒体、新媒体、融媒体合作,鼓励各区与线上运动平台合作开办居家健身课程。(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科协,各区人民政府)

(四)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

1.健全体育社会组织结构。完善以体育总会为枢纽,各级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协会为支撑,覆盖城乡、富有活力、就近就便的全民健身组织体系。引导扶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俱乐部、健身团队等体育社会组织建设。推动社区以及有条件的村成立基层体育健身队伍,带动基层健身团队发展,鼓励发展在社区(村)内活动的群众自发性健身组织。(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人民政府)

2.强化体育社会组织治理。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夯实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党组织基础,建立体育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系。积极稳妥做好体育社会组织调整改革工作,坚持社会化、实体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完善治理结构,激发体育社会组织创新发展活力。将运动项目的推广普及作为评价单项体育协会的主要指标,对队伍稳定、组织活跃、专业素养高的体育社会组织给予场地、教练、培训、等级评定等支持。(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3.加强体育社会组织服务功能。加大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服务力度,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参与承接购买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体育类服务事项,包括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健身指导、普及体育运动技能、国民体质监测等。(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五)促进全民健身事业融合发展

1.深化体教融合。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持续开展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体育运动技能系列培训活动,全面推进小学四年级开设游泳课程,帮助全市青少年掌握1—2项终身受益的体育健身技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推动体育俱乐部和体育社会组织进学校,开展体育活动指导、培训和服务。建立分学段、跨区域的四级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利用课余时间组织校内比赛、周末组织校际联赛。(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各区人民政府)

2.推动体卫融合。推动健康关口前移,构建集运动营养、科学健身、伤病防护、心理调适为一体的健康新模式。扩大体卫融合试点范围,探索以社会体育指导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社区居委会和体医跨学科专家团队为核心的社区体卫融合新机制,持续开展慢病防控运动干预行动,出台慢病防治运动干预服务指南。到2025年,培养500名左右运动康复师,在全市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建立50个左右运动康复科室,建设5—8家运动康复专科医院。(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各区人民政府)

3.促进体旅融合。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精品赛事和示范基地。发挥相关国有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更多市场主体经营体育旅游项目。做强山水户外生态旅游、乡村旅游、森林旅游。依托武汉丰富的户外体育赛事资源,大力发展体育赛事旅游,每年在新城区新增一条体育旅游精品线路。(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文旅局,各区人民政府)

4.推进体商融合。以全民健身促进体育消费提质扩容,健全消费引导机制,拓展体育健身、体育观赛、体育培训、体育旅游等消费新空间,支持开展智能健身、云赛事、虚拟运动等新兴运动。依托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体育平台,开发在线健身、线上赛事、线上培训、智慧场馆等消费新模式。通过配送体育消费券等方式,培育定制消费、体验消费、智能消费、时尚消费等新热点。(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文旅局,各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全民健身相关重点工作纳入年度民生实事加以推进和考核;建立完善联席会议机制,及时发布年度工作要点,落实国家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形成各方联动推进全民健身发展的工作格局。

(二)落实政策保障。各级政府要将全民健身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投入。提高体育彩票公益金对全民健身活动的投入比例。建立多元化投资渠道,完善各类引导和鼓励政策,落实财税等各项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和运营体育设施,引导公众对全民健身事业进行资助捐赠。制定《武汉市体育品牌赛事名录库》和《武汉市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对具有良好发展前景、显著带动效应的体育赛事纳入赛事名录库。

(三)实施绩效评估。建立全民健身绩效评估制度,完善定期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第三方评价机制,定期对市区两级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实施效果进行第三方评估和公众健身服务满意度调查。到2025年,组织对市区两级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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