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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名称: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异地生育报销

信件内容:

因老婆怀孕期间离职,准备自己继续在武汉缴纳医保,回老家汉川生育,请问医疗保险可以报销吗?报销流程和材料需要哪些。另外生育险可以以我的名义报吗?可以报的部分有哪些?

信件回复
回复部门:
市医疗保障局
回复内容:

电话联系信访人,根据《关于转发〈湖北省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关于转发〈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政策的补充通知〉的通知》规定: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实施生育分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手机支付宝“武汉人社”小程序申请办理生育就医登记。经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灵活就业人员因生育分娩发生的门诊、住院医疗费用,可按政策规定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的生育医疗费待遇。因汉川目前还未开通灵活就业生育系统,信访人可根据下列中的申报资料,到辖区社保处或市医保中心办理现金报销。

  申报资料:(1)社会保障卡(复印件),需将报销款划入本人指定银行账户的参保人员还需提供本人银行卡(借记卡一类账户)复印件(注明开户行名称);(2)医疗费用收据和费用清单原件,门(急)诊病历、住院病案首页、出院小结、长期(临时)医嘱、手术记录和麻醉记录(手术患者附报);(3)在非武汉市定点医疗机构实施生育分娩的,需提供书面申报;2021年7月1日14时55分,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回复了信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