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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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回复:
已回复
信件名称:
感谢梅苑派出所梦时代警务室民辅警帮我找回戒指
来信时间:
2026-05-12
信件内容:
感谢武昌公安分局梅苑派出所梦时代警务室肖警官,罗警官和李警官,5月10日晚上7点左右,我和朋友到武商梦时代吃饭,晚上11点左右回家的时候发现戴在手上的黄金戒指不见了,我于11号下午6点到梦时代警务室求助,警务室值班的民辅警很快就帮我找回了遗失的黄金戒指,在此非常感谢梅苑派出所梦时代警务室的民辅警。
信件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
2026-05-13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您表扬的是梅苑所民警辅警为您找回遗失黄金戒指的情况。武昌公安分局梅苑派出所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切实做到人民公安为人民,切实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践行到底! 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