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便民门诊,为什么社区医院收9元,大医院反而免费?”近日,市民王女士在“武汉城市留言板”提出疑问。她因降压降脂药吃完,需分别前往洪山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武汉市第三医院便民门诊开药,却发现两家机构收费方式不同。前者收取9元挂号费,后者则显示挂号费0元。这让王女士不解:都是开药便民服务,收费为何不同?
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人员解释,市民在社区医院支付的9元并非单纯挂号费,而是“一般诊疗费”。据了解,2012年武汉市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其中明确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
收费标准是什么?2019年,湖北省医疗保障局与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 标准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次13元。该费用由参保患者和医保基金共同负担——门诊患者就医时个人自付4元,医保基金支付9元。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患者的一般诊疗费由个人自付。
那么,为何有的便民门诊收费,有的却免费?记者获悉,2023年,湖北省医疗保障局与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优化职工医保门诊统筹便民利民服务举措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各级开通门诊统筹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要开设便民门诊服务,有条件的统筹区暂免收参保人在便民门诊的挂号费、诊查费和基层医疗机构一般诊疗费的个人支付部分,减免费用由医保部门统筹解决。
目前,武汉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便民门诊免收挂号费、诊查费,基层医疗机构便民门诊免收一般诊疗费的个人支付部分。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机构,医保患者原本需个人支付的4元部分已被免除,但医保基金支付部分仍按政策执行。因此,王女士在社区支付9元,实质是医保基金承担部分的一般诊疗费,个人支付部分已予减免。
编辑:张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