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来源: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3-08-02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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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内容

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市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市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并担任法人。初创组织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不含创业者本人)及以上,申报补贴时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三)补贴标准

一次性5000元。

(四)文件依据

1.《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留汉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22〕78号);

2.《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初创组织吸纳就业补贴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函〔2022〕207号)。

(五)申请材料

1.初创组织批准成立证明复印件;

2.初创组织法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等)的学历证书。如为国(境)外取得的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武汉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和《武汉市初创组织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4.《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

(六)业务流程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受理申请、审核及公示、资金拨付等工作,由初创组织注册所在区人社部门负责落实。

1.申请时限。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应在初创组织法人毕业五年内提出申请。初创组织吸纳就业补贴应在与被吸纳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

2.审核及公示。区人社部门受理申报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及时出具审核意见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3.资金拨付。区财政部门根据人社部门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报对象银行账户。

(七)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江岸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江岸区麟趾路50号 027-82716792

江汉区人才与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江汉区天门墩路7号 027-85709023

硚口区人才服务中心 硚口区建设大道142号 027-83631905

汉阳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服务中心 汉阳区墨水湖北路105号 027-84872416

武昌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武昌区解放路530号 027-88936773

青山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青山区新沟桥街道市政侧路青山区人力资源市场2楼 027-68865269

洪山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 洪山区珞狮路198号 027-87382705

东西湖区就业促进中心 武汉市东西湖区五环时尚广场5栋(武汉临空港人力资源市场) 027-83091090

蔡甸区人才服务中心 蔡甸区树藩大街445号 027-84942392

江夏区训考评服务中心 江夏区兴新街124号401 027-87956003

黄陂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黄陂区前川街钓台道19号劳动保障楼 027-61005737

新洲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新洲区邾城街龙腾大道特1号 027-89350120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人力资源局 1、芙蓉路华中智谷二期A1栋四楼12号窗口

2、汉南政务中心4楼11号窗口 027-84735725 027-84752227

武汉市人社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东湖开发区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 027-67880232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政务中心医社保就业一事联办综合窗口 东湖风景区欢乐大道301号 027-86779323 027-88230215

编辑:王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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