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
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前往中小微企业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的,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分别给予个人和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在武汉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中小微企业和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补贴标准
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分别给予个人和企业。
(四)文件依据
1.《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留汉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22〕78号);
2.《关于做好武汉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武人社函〔2022〕70号)。
(五)申请材料
1.《武汉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吸纳应届高校毕生)》;
2.被吸纳人员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与被吸纳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由实际用工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与劳务派遣<外包>方签订的服务协议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劳务派遣<外包>方与被吸纳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六)业务流程
1.申请时限。企业与被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后6个月内,向所在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2.审核公示。区人社部门受理后,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7天。
3.拨付资金。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社部门向区财政部门出具拨款函,并协调区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其中给予应届高校毕业生个人的补贴由企业及时足额拨付到其个人银行账户。(七)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江岸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江岸区麟趾路50号 027-82716792
江汉区人才与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江汉区天门墩7号 027-85709023
硚口区人力资源市场 硚口区崇仁路67号 027-83794301
汉阳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服务中心 汉阳区墨水湖北路105号 027-84872416
武昌区人才服务中心 武昌区解放路530号 027-88936773
青山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青山区新沟桥街道市政侧路青山区人力资源市场2楼 027-68865269
洪山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 洪山区珞狮南路198号 027-87382705
东西湖区就业促进中心 东西湖区吴家山吴中街与金山大道交叉口(两馆一中心) 027-83891432
蔡甸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蔡甸区树藩大街445号 027-84948107
江夏区训考评服务中心 江夏区兴新街124号401 027-87956003
黄陂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黄陂区前川街钓台道19号 027-61005737
新洲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新洲区邾城街龙腾大道特1号 027-89350120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人力资源局 1、芙蓉路华中智谷二期A1栋四楼14号窗口
2、汉南区兴业大道汉南政务中心四楼11号窗口 027-84733617(经开) 027-84752227(汉南)
市人社局东湖分局就业科 东湖开发区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3077) 027-67880232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政务中心医社保就业一事联办综合窗口 东湖风景区欢乐大道301号 027-86779323 027-88230215
编辑:王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