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武汉市发改委结合武汉实际起草了《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经市委市政府审议批准印发。现就《实施意见》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总体要求
提出了武汉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总体功能定位和目标,要着力打造世界级文旅观光、生态休闲的滨水之城,着力打造国际化时尚艺术、活力健康的大学之城,着力打造全方位数字生活、新型消费的创新之城,建设引领中部、服务全国、链接全球的独具特色的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二、主要任务
(一)擦亮武汉国际新名片。立足武汉城市特色,强化城市鲜明形象,依托滨水之城,构建“大江大湖+消费”;依托大学之城,释放“大学+消费”;依托创新之城,促进“数字+消费”。不断提高城市国际影响力,增强消费吸引力,打造“心向往之、近悦远来”的人潮涌动之城。
(二)培育国际消费新品牌。聚焦武汉优质商品和服务,培育打造武汉制造、武汉服务、武汉文旅、武汉康养四大品牌。全面提升武汉品牌国际美誉度,提高“购在武汉”“乐玩武汉”全球知名度。
(三)布局消费场景新地标。要搭建“1+3+N”的国际消费承载空间,不断增强“货到汉口活”“货经汉口活”的城市底色,展现“九州通衢”五百年商业名镇繁华风采。其中,“1”是指“建设两江四岸核心地标”,“3”是指在三镇各建一个消费标杆区,“N”是指构建多点支撑的消费载体。同时,还要以武汉新城、长江新区为核心,谋划未来消费新空间。
(四)拓展国际消费新通道。充分发挥区位交通优势,建设国际综合交通枢纽,完善国内直达交通网络,优化城市公共交通布局,构建现代物流供应体系。
(五)营造开放交流新环境。提升国际化服务水平,加大对外开放交流力度,拓宽国际消费合作领域,建立区域消费联动机制,完善国际消费市场体制。
三、保障措施
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配套、加强试点示范、加强运行监测4条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还包含附件部分,为《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共五大类73条任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