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支持建设人工智能共性技术研发平台,按平台建设新购置研发设备总价的50%给予最高4000万元资金补助;
二是对武汉人工智能计算中心等基础平台,鼓励基于基础平台构筑生态体系,对承担生态体系建设的主体实行 “一事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