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证,是指由相关政府部门或组织发放给患有身体、智力或精神方面的永久或长期功能障碍、导致生活自理能力或社会适应能力明显受限的人群的一种证明文件。它旨在确认残疾人的身份,并为他们提供社会福利和保障。
残疾人证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凡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领残疾人证。
1、身份证、户口簿、遗失说明和补发申请;
2、《残疾证》1张两寸免冠白底彩照。
残疾人证遗失的,由持证残疾人(未成年人、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由其联系人)向街道残联提交残疾人证遗失说明和补发申请,批准残联自收到遗失说明次日,发布残疾人证遗失声明并宣布作废。自发布遗失声明 5 个工作日后,为残疾人补发残疾人证。第一次补发残疾人证的编号在原 20 位编号后加“B1”,第二次补发加“B2”,依次类推。同时,遗失的残疾人证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注销。新证件由街道残联领回并组织发放。
自发布遗失声明 5 个工作日后,为残疾人补发残疾人证。
户籍已迁入现户籍地的持证残疾人或监护人提交有效期内的残疾人证原件;户口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的正反页复印件各一份;白底彩色照片 2 寸 3 张,到户籍所在街道残联提交申请,填写办证申请表两张,街道残联盖章后交区残联,区残联录入办证系统后,由原户籍地区残联在系统内提交残疾人办证档案,现户籍地区残联确认无误后登记入档,打印残疾人证后,交由街道残联进行发放
户籍已迁出原户籍地的残疾人到已转入新户籍地街道残联提交有效期内的残疾人证原件;户口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的正反页复印件各一份;白底彩色照片 2 寸 3 张申请办理。
残疾人本人或智力、精神残疾人及未成年残疾人的监护人要求注销残疾人证的,向街道残联提交相应身份证明材料和书面申请、残疾人证,街道残联审核后上报区残联,区残联审批注销,并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注销相关信息。残疾人证注销后,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残疾人证污损、影响正常使用的,携带旧证及白底登记照1张到户籍所在街道残联或区残联免费换领。换领残疾人证等级信息与原残疾人证一致。
1.个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委托代办的需提交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残疾人证;
3.低保证(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需提供);
4.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线下可以在全市任一街道(乡镇)提交申请,也可以在全国任一街道(乡镇)设立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受理窗口申请“跨省通办”进行跨省申请。
线上可以通过登录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民政通”(通过手机微信、支付宝、百度APP搜索“民政通”访问)等终端,全程在线申请、查询和修改。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城镇户籍,残疾等级为一、二级和三、四级的,每人每月发放补贴标准分别为140元和100元;农村户籍,残疾等级为一、二级和三、四级的,每人每月发放补贴标准分别为120元和90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100元。
证明残疾及其残疾类别、等级的凭证
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及扶助规定,
维护合法权益的依据
制定工作计划,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基础
搭乘火车、飞机,优先购票和搭乘
市内公共汽车免费
其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免费携带
残疾人专用交通工具可就近免费停放
盲人读物
普通邮件免费寄递
残疾人就医,优先挂号、就诊
盲人、双下肢残疾人、
多重残疾人免交挂号费
残疾人免费进入博物馆、
纪念馆、科技馆(宫)等场所;
使用收费公厕免费
影剧院、体育场(馆)
提供半价优惠
办理残疾人证不收取工本费。指定机构评定残疾类别、等级的费用以及照片等费用,原则上由申请人个人自理。残疾诊评费收费标准由市(州)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医学辅助检查费收费标准按医疗价格目录执行。
残疾人证有效期十年,期满可到批准残联免费换领,同时将原残疾人证交回。发证残联在新换领残疾人证的备注栏中注明换发信息,将回收的旧证统一销毁。
残疾人证遗失,应及时报告批准残联,声明作废后可申请补发。第一次补发残疾人证的编号在原20位编号后加“B1”,第二次补发加“B2”,依次类推。同时,遗失的残疾人证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注销。
残疾人户口迁移的,须同时办理残疾人证迁移手续。持证人需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到户口迁出地县级残联开具残疾人证迁移证明,残疾人户口迁出地县级残联要及时将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的相应信息标注为迁出状态。
残疾人残疾状况变化不再符合残疾标准或死亡的,发证残联应及时将残疾人证注销;残疾人本人或智力、精神残疾人及未成年残疾人的监护人要求注销残疾人证的,提交相应身份证明材料和书面申请,发证残联可收回残疾人证,并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注销相关信息。残疾人证注销后,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残疾人残疾状况变化的认定,以指定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论为准。
监护人证明材料为以下三项中任意一项:(1)能体现双方直系血缘亲属关系的户口簿;(2)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出具的说明双方关系的证明材料;(3)其他能够证明其双方关系的合法证件(如:亲子鉴定报告等)。
因病致残、因意外伤害致残、不能直观认定者,在治疗期终结、康复期满1年后方可提出申请。
部分类别残疾人证的申请有年龄限制。(1)听力障碍者3岁以内儿童,残疾程度一、二、三级的定为残疾人。(2)言语障碍者,年满3周岁后方可提出申请。(3)精神障碍者,年满2周岁后方可提出申请。且需要提供申请人最近一年来的服药和治疗病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