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技术合同分类 | 定义 |
|---|---|---|
| 1 | 技术服务合同 | 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工作条件,完成配合事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 |
| 2 | 技术开发合同 | 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品种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
| 3 | 技术转让合同 | 技术转让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让与他人所订立的合同。 |
| 4 | 技术咨询合同 | 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所订立的合同。 |
| 5 | 技术许可合同 | 技术许可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许可他人实施、使用所订立的合同。 |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经认定登记的,可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减免增值税。(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
经认定登记的,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500万元以内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500万元以上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
签订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应由受托方进行认定登记,符合认定登记条件的,可作为委托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资料留存备查。未申请认定登记和未予登记的技术合同,不得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的公告)
上年度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且未享受过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可申请技术合同项目资助。
在职称评审过程中,部分区域对于单个技术转让项目技术交易额累计达到预一定金额或一定年限年内技术交易额累计达到一定金额的,在参与职称评审时可代替一些评审指标。
针对技术交易额年度累计超过一定金额的给予一定比例的政府补贴(部分区域)。
申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当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交完整的书面合同文本和相关附件。附件主要包括:
(1)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与合同相关的技术协议或技术需求说明(如合同中缺少具体技术内容)、费用清单(如有代采购硬件设备、或交付的成套技术设备和试验装置超过2套、或含有备品备件等,且合同中未列明费用)。如招投标项目的招投标标书中含有上述内容的,可直接提供标书中的相关部分。
(2)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合同:转让或许可的专利证书(专利申请书)、软件著作权证书、植物新品种权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其他权利人同意转让依据(如有多个权利人);提成合同提供提成费计算依据;技术入股合同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认完成股东变更的相关依据等。
(3)跨境合同:合同及附件为外文形式的,提供与原合同释义相同的中文副本及一致性承诺书;商务部门出具的登记证书及数据表。
(4)涉密合同:脱密合同和登记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脱密证明。
登记主体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选择“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事项,进入“湖北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在线填报合同信息,并报送合同原件。
登记主体可选择扫描件上传或邮件快递等方式报送合同原件至技术合同登记站。(注:全市共有登记站22家,登记主体可按区域就近办理。)
技术合同登记站在线受理,按照认定规则进行审核。登记完结后,登记主体可登录“湖北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自行打印《技术合同信息表》备案。
登录平台:湖北政务服务网
登录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登记主体将1份《技术合同信息表》、1份合同原件及相关附件资料(如无法提供原件,可提供合同复印件,登记主体加盖骑缝章,及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性承诺书。)寄送至市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寄送资料不返还)。
地址:汉口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402室
收件人:技术市场部 收件电话:65692177
办理咨询电话:65692193 65692209
根据合同内容开展技术性收入核定。根据审核工作需要通知登记主体补充相关资料。
审核通过后,登记主体登录“武汉市技术合同认定服务平台”打印“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及技术性收入核定证明单”,开具减免增值税普通发票,享受相关税收政策。
单位首次办理时,需要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备案。
登记主体享受减免税政策后,将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登录平台:武汉市技术合同认定服务平台
登录路径:(1)武汉市科技创新局→左上方“服务事项”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技术性收入核定”;
(2)进入湖北科创供应链平台武汉节点,左侧选择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跳转进入“武汉市技术合同认定服务平台”。
登录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名称 | 地址 | 所属区 | 联系电话 |
|---|---|---|---|
| 东湖高新区技术合同登记站 | 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 67880305 |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技术合同登记站 | 蔡甸区川江池东路军山新城春笋D栋808室 | 武汉经济开发区 | 84893537 |
| 武汉市江岸区技术合同登记站 | 江岸区金桥大道24号413室 | 江岸区 | 85320176 |
| 武汉市江汉区技术合同登记站 | 江汉区新华路25号江汉区政府2号楼11楼 | 江汉区 | 85626370 |
| 武汉市硚口区技术合同登记站 | 硚口区沿河大道518号硚口区科经局0422室 | 硚口区 | 83426483 |
| 武汉市汉阳区技术合同登记站 | 汉阳区芳草路1号(区政府大楼0435室) | 汉阳区 | 84468510 |
| 武汉市武昌区技术合同登记站 | 武昌区胭脂路荆南街14号1号楼8楼 | 武昌区 | 88936260 |
| 武汉市青山区技术合同登记站 | 青山区冶金街35号青城荟A座1121室 | 青山区 | 86862283 |
| 武汉市洪山区技术合同登记站 | 洪山区文化大道555号融创智谷c5栋裙楼洪山区科经局 | 洪山区 | 87374390 |
| 武汉市东西湖区技术合同登记站 | 东西湖临空港大道台商大厦1319室 | 东西湖区 | 83083765 |
| 武汉市蔡甸区技术合同登记站 | 蔡甸区新福路32号 | 蔡甸区 | 69843368 |
| 武汉市江夏区技术合同登记站 | 江夏区纸坊街文化大道99号区政府大楼247室 | 江夏区 | 8156824781329928 |
| 武汉市黄陂区技术合同登记站 | 黄陂区前川街道黄陂大道100号 | 黄陂区 | 61002525 |
| 武汉市新洲区技术合同登记站 | 新洲区邾城街道广场里48号 | 新洲区 | 86966036 |
| 湖北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技术合同登记站 | 水果湖街道天鹅路6号阳光大厦二楼 | 洪山区 | 87835466 |
| 武汉知识产权交易所技术合同登记站 | 鲁巷光谷资本大厦5楼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 67885686 |
| 武汉市军民两用技术合同登记站 | 江岸区中一路特一号院内A座727室 | 江岸区 | 82798279 |
| 华中科技大学技术合同登记站 | 珞喻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生产力促进中心 | 洪山区 | 87541847 |
| 武汉大学技术合同登记站 | 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武汉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 武昌区 | 68755247 |
| 武汉理工大学技术合同登记站 | 洪山区珞狮路122号 | 洪山区 | 87651485 |
| 中科院武汉分院技术合同登记站 | 武昌区小洪山1号中科院武汉分院行政楼306室 | 武昌区 | 87198742 |
| 武汉长江新区技术合同登记站 | 武汉长江新区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会议中心101室 | 长江新区 | 85998117 |
1. 无效合同或未生效的合同。
2. 非技术合同。
3. 合同主体、技术标的、价款、报酬以及使用费约定不明确的。
4. 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审批的合同,未办理审批手续的。
5. 合同名称与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一致的,登记机构要求当事人补正,当事人未予补正的。
6. 合同条款含有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等不合理限制条款的。
7. 当事人不出具或者所出具的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的。
8. 印章不齐全或者印章与书写名称不一致的。
9. 其他不应认定登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