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认真研究,决定2025年延续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
本次措施的出台,预计减免利息约24.8亿元,惠及约600万名高校毕业生,有助于缓解贷款学生经济压力和就业压力,帮助学生维护个人信用记录,促进其顺利就业。
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的范围如何确定,是否需要申请?
本次免除的是2025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贷款学生不需申请,由承办银行直接办理。
一是对于2025年新毕业的贷款学生,因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免除的是自毕业进入还款期后,在2025年内个人应支付的利息。
二是对于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免除的是自2025年1月1日起,2025年内个人应支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包括以前年度逾期贷款在2025年内产生的罚息。
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如果在《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印发前已经偿还了2025年利息,是否能免除?
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在《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印发前已经偿还的2025年利息,应予以免除,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一是若承办银行未进行扣款操作,则相应资金不再扣款,贷款学生自行使用。
二是若承办银行已完成扣款操作,则由承办银行将已扣收的应免除利息退回个人账户。
《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中“参照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如何理解?
按照现行政策,学生在读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贴息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此次免除利息,参照贴息政策执行。
具体安排方式为:免息所需资金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为单位,可从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已拨付给承办银行的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可用存量资金中支付。不足部分或没有存量资金省份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在2025年预算中安排。
2025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可申请延期1年偿还,应如何操作?
一是处于还本宽限期的贷款学生,因2025年不需偿还贷款本金,故无需申请延期偿还贷款本金。
二是处于贷款本金偿还期的贷款学生,经本人自主申请,并按承办银行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可延期1年偿还2025年贷款本金,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最长贷款期限政策不变。本人未提交申请的,默认按原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
三是在《通知》印发前,贷款学生已部分偿还或全部偿还的本金,不可再申请延期偿还。
相关申请渠道由各承办银行负责开通,请贷款学生及时关注。
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已经实施四年,今后是否还会延续实施?
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作为一项阶段性政策,自2022年起已经连续实施4年。2025年将对该政策进行全面评估,结合评估情况研判2026年及以后年度是否延续实施。
目前高等教育阶段有哪些学生资助政策?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会同教育部不断改进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资助政策“所有学段、所有学校、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个全覆盖。具体在高等教育阶段,形成了政府主导、学校和社会积极参与的“奖、贷、助、补、免、勤”全方位资助体系。
一是“奖”,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校内奖学金等。通过设立奖学金,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引导学生靠自身努力获得资助。
二是“贷”,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用于学费、住宿费等方面。
三是“助”,国家层面设立国家助学金,各地各高校设有各级各类助学金,共同发力,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生活困难。
四是“补”,有短期生活费补助、伙食补助等,由高校根据实际情况,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
五是“免”,就是给符合一定条件的学生减免学费,比如公费师范生、列入“优师计划”的学生都可以享受减免学费政策。
六是“勤”,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以从事高校提供的勤工助学,获得合理报酬;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助教、助研和助管的岗位津贴,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专升本、继续攻读研究生如何继续享受国家财政贴息?
当您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需要调整还款计划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时,请您本人或共同借款人持录取通知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您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就学信息和还款计划变更。
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现场审查、核对相关信息后,将帮助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变更单需您本人或共同借款人签字,并经国家开发银行同意后生效。未申请或申请未通过的,不能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按照原还款计划偿还本息。
如何更正借款学生信息及更换共同借款人?
如果您或共同借款人更名或身份证号码有误,请持公安部门身份信息变更相关证明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变更。
已经生效的《借款合同》变更共同借款人的,需要您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起持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及《申请表》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
如何导出《申请表》《认定表》?
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点击首页左侧“贷款申请”,系统打开贷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并进行贷款申请。在贷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中选择一条需要导出的贷款申请信息,点击“导出贷款申请表""按钮,系统显示下载信息页面,可以打开或者保存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要根据系统提示导出并填写《认定表》。
注意事项:请借款学生每年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信息,以便办理续贷和还款。
忘记学生在线系统密码怎么办?
方式一: 自己找回密码
点击学生在线系统登录框下方,“忘记密码”链接,可以选择“通过短信验证码重置密码”,或者选择“通过个人信息重置密码”,或者选择“通过密码保护问题重置密码,并根据页面提示流程操作,完成密码重置。
方式二: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经办人重置密码
致电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请经办人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
系统内重置密码。
方式三:拨打95593重置密码
致电国家开发银行服务热线95593,经工作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后,在线重置密码。
如何使用助学贷款资金中超过年度学费、住宿费的部分?
您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在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后,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贷款资金先按照高校回执录入的学费和住宿费金额划到学校,如有剩余资金则留存存您的助学贷款账户中。您可以把助学贷款账户与名下的!类银行卡绑定,将剩余资金提取到该银行卡。具体绑定方法请联系助学贷款代理结算机构。相关代理结算机构的联系方式可致电国家开发银行服务热线95593获取。开立、绑定、关联和提取操作,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