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因搬迁或者其他特殊原因,需跨区入学的小学毕业生,按全市统一规定时间(5月15日-19日),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登记表,学校审查同意后,分别到所在区教育局和跨入区教育局办理跨区入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