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
2019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以加快建设全国一流法治城市为目标,强化担当,主动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构建法治武汉建设新格局
1.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市委主要领导2次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依法治市工作,提出了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的工作目标。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数字政府建设等工作。其他市领导结合分管工作,研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落地落实。市政府分管领导带头出庭应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4个协调小组工作职责明确,运转机制顺畅,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2.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制发了《武汉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近期重点工作安排》,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责任单位。科学合理编制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价指标体系,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3.强化督察考核。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认真开展保护民营企业发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两个专项督察和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进一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压实责任、狠抓落实。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加大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分值比重和考核力度,严格进行季度考核,年终通报。
(二)深化简政放权,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改革行动,继续清理证明事项,拟取消100余项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市直部门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进一步深化涉审中介服务治理,全市现有41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全部在网上公示,中介服务机构“零门槛、零限制”入驻,企业均可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不断深化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推动不动产登记、商事登记、水电气报装改革落地见效。探索“情景式”审批模式,出台《武汉市“情景式”审批事项目录(第一批)》。
2.深入推进“四办”改革。以新一轮机构改革为契机,强化政府事权规范化建设,做到一事一部门统筹、一事一部门负责。调整和规范入驻“市民之家”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准确度进一步提升。以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为突破口,政务服务事项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比例分别达到62.5%、82.5%、99.9%,市、区两级网上办比例达到98%以上。与先进城市对标的514个政务服务事项,再精简申请材料280份,再精简办理环节206个,压缩审批时限7401个工作日。
3.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印发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全面清理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不符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建立清单信息公开机制,提升市场准入政策透明度和清单使用便捷性。
4.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十项措施任务清单,贯彻落实“减证便民”服务“十大承诺”,助推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目前全市仅保留3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6项涉企收费项目。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政策制定单位在政策制定过程中,严格对照审查标准进行自我审查,没有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不得出台。
5.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完成了全市133家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在机构、职能、财务、人员、党建五个方面的脱钩任务。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府采购服务指导性目录,实行分级管理、分部门编制。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成了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形成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并在全国作典型经验交流。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切实提升制度建设质量
1.强化重点领域立法。科学编制《武汉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和《2019年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工作计划》,严格履行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等程序。围绕《武汉市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等8件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开展立法协商,听取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等方面的意见。2019年,组织起草《武汉市控制吸烟条例》、《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订)》等5件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修改或者废止《武汉市农村公路管理办法》、《武汉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等5件政府规章。
2.为筹办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提供法治保障。全面梳理需采取临时性行政措施的立法需求清单,参与起草制定《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省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为保障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筹备和举办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和《湖北省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2件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制定《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筹备、举办期间大气环境质量管理临时性措施的决定》和《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在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筹备、举办及延后期间实行治安等方面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2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组建专业法律服务团队,及时处理各类涉法事务,积极提供公证法律服务,为成功举办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3.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管。严格执行《武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公布、备案、评估、清理、监督等工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定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方案,明确审核范围,落实合法性审核措施。共事前审查215件政府文件,提出500余条修改建议,报备26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24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31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办结公民提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书面审查建议3件,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
4.组织开展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对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及时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失效的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适时开展相关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工作,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四)提高重大决策质量,不断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1.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科学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19年确定了涉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支出型贫困救助等方面的2项市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要求各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编制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2.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启动、公布、执行和调整工作,明确决策责任,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事项全部立卷归档。
3.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政府立法论证、决策事项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重大涉法事务处理、参与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规范公职律师管理,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中的职能作用。目前,全市共有公职律师106人。2019年9月,由53名民警组成的市公安局首支公职律师队伍成立并举行授证仪式,有力促进了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升
1.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国家和省统一要求,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和农业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制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并以上述领域为重点,全面梳理和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
2.大力推行行政执法重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和结果三个关键环节,制定出台《武汉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武汉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武汉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建立相关任务清单,确保行政执法信息公开透明、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武汉市行政执法管理与监督云平台同部门现有平台实现有效对接,不断完善平台的规范化使用和管理。组织法治政府建设干部培训班,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不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1.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认真研究办理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2件、建议387件,办理满意度达到100%。认真办理市政协建议案2件、提案687件,办理满意度达到95%以上。
2.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2019年,全市行政机关涉诉案件开庭审理1595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405人,出庭应诉率达到88.1%。
3.加强审计监督。加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相关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等领域项目审计工作,有效解决了营商环境管理机制不完善、信息化建设滞后、兑现服务不便捷等问题。完善案件线索移送工作,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件线索97件。
4.强化舆论监督。开展电视问政,针对新闻媒体曝光问题积极整改,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推动面上问题解决,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必响应,民有所盼、我必作为。
5.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务公开专版,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并动态更新制度。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政府文件、强化文件检索功能,组织开展12期市政府网站在线图文访谈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7000余条。
(七)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妥善化解社会矛盾
1.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严格执行《武汉市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联动运用和解、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纠纷解决途径,形成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纠纷化解体系,依法为当事人提供公平公正、便捷高效的纠纷化解服务。2019年,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94542次,调解纠纷77128件,调解成功77089件,成功率达到99.95%。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
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集中行政复议职权为核心,市、区政府实行“一个复议窗口”对外,集中受理、集中审查、集中决定行政复议案件。拓展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实行网上受理。完善行政复议程序,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不断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2019年,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775件,受理1504件,作出不予受理、告知和其他处理271件,受理率为84.7%;已审结1645件(含上年转结),其中维持850件、驳回121件、确认违法71件、撤销156件、变更5件、责令履行8件、终止审理191件;纠错率达到14.6%,调解、终止结案率达到11.6%。
3.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开展2019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7个主题活动,营造良好的宪法宣传氛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对公务员、青少年等重点人群普法任务设定时间表、路线图,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年开展法治培训3741场次,组织法治讲座8983场次,举办第三届“普法网红”网络直播大赛,“武汉普法”抖音号先后6个月获评中央政法委长安剑新媒体榜单抖音司法榜前十名。创建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4个,省级法治文化示范阵地41个。
(八)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明显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
1.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将宪法、党纪党规和依法治国等内容作为市管干部任前履职能力测试内容,增强市管干部的法治思维与法律修养。加强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对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整改。
2.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查。以学习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回溯新中国成立70年来法治建设成就为主题,组织开展了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2019年,市委党校(武汉行政学院)有16个班次开设了法治建设课程,累计培训政府工作人员2419人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和不足。主要体现在:
(一)法治政府建设机制未完全理顺。对标对表中央和省里要求,我市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个环节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机制有待健全完善,各领域工作规范化运行水平有待提升。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存在短板,依法治区委员会在具体办事机构的设置、编制安排、人员配备等方面与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重要性和工作量不相适应,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推进工作受到一定影响。
(二)依法行政工作质量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权责清单需调整优化,“减证便民”行动需持续推进。部分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的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工作需加强,决策程序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点领域执法等工作推进力度不够,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营商环境需进一步优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力度需进一步加大,行政复议渠道不够畅通,案件审理方式较为单一,行政出庭应诉质量和效果需进一步提升。
(三)普法宣传工作的实效性有待增强。“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够、精准度不高,普法责任清单的实效性和新媒体普法的针对性、互动性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有待创新。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工作深度拓展不够,社会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市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打造一流法治城市的目标,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职尽责,狠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落实。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构建上下贯通、执行有力、协同高效的工作体系。加强对依法治区工作的领导,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各协调小组组织协调、督察考核工作机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二)有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科学编制2020年人大立法、政府规章制定工作计划,积极推动政府立法与时代同步伐、与改革同频率、与实践同发展,凸显武汉特色。切实提高立法社会公众参与度,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立法高质量保障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审查和清理等工作。
(三)切实规范和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对标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持续开展“减证便民”改革行动,实现重点领域改革提速见效,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研究修订我市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快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规范、优化案件审理程序,加大生效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公开力度,有效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在保持良好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的基础上,提升出庭应诉质量。
(四)不断营造法治政府建设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样板效应,以示范带发展。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和法治惠民惠企工作,优化普法工作格局,推进“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地见效。积极开展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中共武汉市委 武汉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