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2-2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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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武汉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武汉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荣获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工作情况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更加有力。将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依法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进一步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示范,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议题12次,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政府立法、街道综合执法改革等工作。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将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职责细化为3大类、75项措施,并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组织开展法治建设考核和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督察,狠抓重点任务落地落实。抓牢“关键少数”,全面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依法行政专题培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举办法治讲座(培训、报告会)3530余场,参加人员17.8万余人次法治教育在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中实现全覆盖。

(二)政府依法行政制度更加健全。聚焦省关于区域发展决策部署,高质量推进长江新区立法工作,以地方立法形式明确长江新区管理体制确立武汉城市圈区域协同立法工作机制,首创全国交通领域地方协同立法围绕新产业新模式、知识产权保护等,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地方立法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4件,制定政府规章5推动政府立法提质增效,健全“小班子、一条龙”立法工作机制,深化立法民主协商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开门立法广泛听取民声民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编制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公布并实施25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36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

(三)行政执法体系更加规范。作为国副省级城市唯一代表,完成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试点,整合升级武汉行政执法管理与监督云平台,归集执法案件数据600余万件,实现对执法行为全流程智能化监管和可回溯管理。深化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在全省率先出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意见和系列配套制度,全市街道综合执法中心正式以街道办事处名义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市、区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组织专家团队对15个区、33个政府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全面体检”,列出问题清单并逐一整改落实。

(四)行政权力运行更加透明。依法行使政府职能,公布市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280余条。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办理市人大议案2件、代表建议413件,市政协建议案3件、提案611件。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功能,全市共审结行政复议案件2352件。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0%。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审计监督,全市完成审计项目69个。

(五)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高效。强化主引领”作用410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市通办”。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123个高频事项实现“一事联办”,新增“自助办”事项400项,“掌上办”事项突破1000项,“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释放政策红利,修订《武汉市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推出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共计728项,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16,修改、废止政府规章33件。加强涉外法治工作,成立武汉国际仲裁中心,武汉市尚信公证处在全省率先开通涉侨公证法律服务,被外交部、司法部确定为参与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单位。我市连续两年获评全国营商环境标杆城市。

(六)法治化社会治理格局更加成熟。践行共同缔造理念,持续深化“五治融合”,构建市级“统”、区级“联”、街乡“合”、社区“聚”的社会治理格局全市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7万余件,为困难群众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7403.9万余元,4608件申请类法律援助案件全部适用经济困难状况承诺制。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全市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8万余件刑事有效警情同比下降4.6%依托“法律六进”开展法治宣传6.3万余场,惠及439万余人,为7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首次遗嘱公证254件,6个村(社区)获评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2022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短板不足,重点新兴领域政府立法有待进一步加强,法治督察刚性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这些都需要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23年工作打算

2023年,我市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持续巩固深化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成果整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法治资源优势转化为创新发展优势,为武汉在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中当先锋、打头阵,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武汉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进一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用党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组织开展政府系统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出台行动方案,深化法治政府示范市建设,继续开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估。

(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锚定打造“办事靠制度不靠人情、解决问题靠法治不靠关系”的营商环境目标,全面提高线下一窗综办和线上一网通办水平,推动实现更多高频事项异地办理、一圈通办”“跨省通办”;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组织开展“无证明城市”试点。组织开展“法治体检进千企”活动。

(三)进一步做好政府立法工作。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工作,以高质量立法为建设现代化武汉提供保障。制定2023年政府立法计划,做好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等立法工作。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加强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和跟踪落实。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组织完善全市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探索开展跨部门、场景式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加强街道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全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加强行政权力监督,组织开展行政执法集中专项整治,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快推进行政执法现代化,武汉市行政执法云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加速融合。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五)进一步推进法治惠民。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检查,督促全市普法中期任务落实。组织开展千名律师进万家活动,为群众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全市试点建设智慧公法站点24小时司法所),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公益法律服务。

武汉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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