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武汉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化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建设,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全面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以政府治理现代化促进超大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武汉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在全国地方法治政府评估中跃居第10位,江岸区、长江新区武湖街道和2个法治政府建设项目荣获全省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命名。
一、2023年工作情况
(一)坚决扛起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将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问效,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议题12次。举办市政府专题法律讲座3次。出台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部署落实25项工作、48项重点任务,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中期督察和第三方评估,抓实法治建设考核,完成全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和学法制度,开展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045次,举办机关干部法治讲座(培训、报告会)3390场,组织参加庭审旁听873场。
(二)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围绕住房租赁、托育服务、人力资源、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重点领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4件,制定、修改和废止政府规章9件。积极开展府澴河流域保护协同立法。修订完善《武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合法性审核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文件221件,对440件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备案审查各区人民政府和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87件。坚持开门立法,设立首批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15个,推动政府立法提质增效。
(三)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依法科学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公布并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46项。修订市政府工作规则,组织全市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指导各区各部门及时修订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配套性文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选聘市人民政府第三届法律顾问,推动政府依法决策。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出台《武汉市行政裁量权基准管理规定》,组织各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并公布行政裁量权基准,强化动态管理和备案审查。开展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立法调研,升级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平台,深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聚焦重点领域执法,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完成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排查长江入河排污口1842个,启动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3个,“禁渔期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案”获评全国渔政执法案卷评查优秀案卷。
(五)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出台《武汉市行政审批与监管联动实施办法(试行)》,“一业一证”改革行业增至28个,“一件事一次办”主题服务达到134项,1000项服务事项实现“一圈通办”,武汉连续两年居全国重点城市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评估前十。积极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城市建设,出台《关于深化公证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关于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工作指引》。优化涉企法律服务,出台生态环保“信用加分”激励政策,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及分类监管。探索建立涉企行政执法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在24家企业设立涉企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聘请21名民营企业家为涉企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清规护企”“执法暖企”专项行动被全国工商联推选为民营企业产权司法保护协同创新百佳实践案例,在第五届全国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上作推介展示。
(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制定实施《关于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调处和诉讼服务体系的若干措施》,推进综治中心、矛盾调解中心一体运行,获评“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入选全国首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修订重污染天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指挥体系、应急处置流程和响应机制,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深化普法与依法治理体系建设,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打造全省首列“民法典普法专列”和首个地铁站“民法典·普法空间”,建成20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成立武汉仲裁委员会数字经济仲裁院,全市商会商事调解组织增至101个,行政调解规范化建设更加有力。
(七)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370件,市政协提案559件。加强审计监督,完成审计项目77个。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功能,审结行政复议案件4093件。依法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聚焦安全生产等开展暗访督查和实地核查,督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责任事项、会议议定事项635项。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对市区两级行政执法部门的253宗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231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39条。上线运行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平台,向社会公开提供查询服务。
2023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法治化营商环境与先进城市和群众期待还存在差距,依法科学决策还存在薄弱环节,基层行政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等。
二、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武汉市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锚定法治武汉建设目标,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以法治政府建设新突破推进法治武汉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全覆盖组织年度现场述法活动,出台市级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优化法治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全面完成法治武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等方案法治督察。
(二)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突出立法引领保障作用,推进科技创新、智能网联、物业管理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提升依法决策水平,出台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汇编。贯彻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三)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加快“无证明城市”建设,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全面实施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积极推动武汉法务集聚区建设,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深化与长江经济带沿线城市政务服务合作,提升与沿线城市互通协作水平。
(四)夯实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基础。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加强行政复议机构队伍建设。以打造“枫桥式司法所”为抓手,全面完成《湖北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各项目标任务,深化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衔接联动的调解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