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市人民政府令第156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要求编制。全文包括: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投诉情况,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处联系,联系电话:027-82826308。
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16年,为深化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全市政务服务水平,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14号)要求,我市制发了《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突出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公开助力政府建设、加强组织领导等三个方面对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作了部署,明确责任单位,加强督促落实,力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加强创新型城市建设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4657条,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78495条,通过公报公开612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57500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18300条,通过其他途径公开18732条。
(2)财政资金公开范围扩大、内容细化。2016年,组织全市 91家部门公开了2016年度部门预算, 88家部门公开了2015年度部门决算。
(3)涉及民生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市民政局在其政府网站增设“社区查询”栏目,将全市各个街道及社区的地址进行录入,制作社区检索地图,方便群众搜索社区信息,增设“地名查询”栏目,将全市各条路名的具体位置、历史信息进行公开;市国土规划局在其政务网站上建立了互联网申报大厅,所有国土规划行政审批事项都可以在互联网上进行申报;市环保局在其政务网站进一步规划了环境质量、环保数据两大新模块,修改了环境空气质量版块,增加“化工区站”站点和空气质量历史查询功能。
(4)政府信息网上公开进一步规范。按照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和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要求,我市组织对全市各级政府网站进行了自查整改,关停了全部街道办事处网站,所有区属部门网站一律上移至所属区政府网站技术平台,确保网站信息更新更加及时、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市人民政府制发的行政规章及非涉密文件已全部公开。各责任部门和单位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计31万余条,其内容主要包括: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政务活动、人事动态以及涉及群众利益的相关信息等。其中,通过政府公报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达612条,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达27万余条,通过政府微博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达57500条,通过政府微信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达18300条。
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6年,全市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重大舆情1151次,参加、举办新闻发布会231次,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03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2628篇,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3413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各责任部门和单位在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严格按照《条例》和《暂行规定》要求的办理程序,及时规范办理;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认真提出处理意见并逐级呈报有关领导同志审批后,向申请人送达政府信息公开决定书,告知申请人获取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和方式。2016年,各责任部门和单位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3578件,比去年增加23.8%,回复率达100%。
2014年、2015年、2016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数量对比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投诉的情况
2016年,全市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1760件,办结率达100%;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270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262件。
六、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截至2016年底为止,全市共有148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574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434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包括62名专职人员和372名兼职人员)。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208.85万元。
七、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2016年,全市共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专题会议94次,举办各类培训班95次,共有6117人次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培训。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框架和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公开范围和公开方式基本满足《条例》要求,但是,与依法行政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工作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涉及民生的信息还没有得到全面公开;二是少数单位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三是少数单位政务网站信息公开不规范。针对这些问题,我市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深化整改,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财政资金、涉及民生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使之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二)继续抓好信息公开载体建设。重点规范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使网站信息公开更加及时,查询更加方便;加大政务微博、微信的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妥善回应公众质疑,正确引导网络舆情。
(三)强化监督检查,促进信息公开常态化、长效化。
加大日常监测、网上巡查力度,重点加强对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公开细节以及民生信息公开等方面的督办督查,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附件1 | ||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样表(市本级) | ||
(2016年度) | ||
填报单位(盖章):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6592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476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476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94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077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528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179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786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649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77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49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69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28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685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3089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5947 |
其中:领导信箱回复办理数 | 件 | 720 |
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回复数 | 条 | 460 |
网上调查数 | 次 | 35 |
民意征集数 | 次 | 31 |
热线电话接通数 | 通 | 4701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147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052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1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03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991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147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862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285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147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269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806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105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94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17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1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8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162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6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244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341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149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39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135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57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16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62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124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117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3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4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57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42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34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8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23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6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 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37.15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5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4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658 |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报人: | ||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 ||
备注:领导信箱回复办理数,是指回复办理政府门户网站或部门网站领导信箱群众来信的件数。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回复数,是指公开回复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的条数,政府部门可不填报此项。网上调查数,是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或本部门网站举办的网上调查次数。民意征集数,是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或本部门网站征集民众意见建议的次数。热线电话接通数,是指接通应答已对外公布热线电话人民群众来电咨询的次数。 | ||
附件1 | ||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样表(全市) | ||
(2016年度) | ||
填报单位(盖章):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14657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738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738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12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7849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750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830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8732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15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23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07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03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4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628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3413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5449 |
其中:领导信箱回复办理数 | 件 | 8121 |
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回复数 | 条 | 1095 |
网上调查数 | 次 | 85 |
民意征集数 | 次 | 78 |
热线电话接通数 | 通 | 6070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3578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67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47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286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575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3578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3283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295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3578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498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575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132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35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17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2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1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2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185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19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385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477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173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103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27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148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2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02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262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117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15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3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176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48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574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434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62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7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 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208.85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94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95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6117 |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报人: | ||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 ||
备注:领导信箱回复办理数,是指回复办理政府门户网站或部门网站领导信箱群众来信的件数。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回复数,是指公开回复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的条数,政府部门可不填报此项。网上调查数,是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或本部门网站举办的网上调查次数。民意征集数,是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或本部门网站征集民众意见建议的次数。热线电话接通数,是指接通应答已对外公布热线电话人民群众来电咨询的次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