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省序号49)整改情况的公示

来源:武汉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5-07-28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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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反馈问题

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武汉市朱家湖西侧湖面自1992年起由华能阳逻电厂征用并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权作为排灰场使用,2015年经武汉市水务部门与新洲区政府多轮研究,确定将朱家湖原有堆放粉煤灰的区域纳入湖泊蓝线范围,计划通过整治逐步将粉煤灰堆场还原成水面,恢复湖泊功能。但新洲区在2020年编制《武汉市新洲区朱家湖保护规划》时,对湖泊被占用的情况只字未提,也未提出还原水面、恢复湖泊功能的具体要求或措施;华能阳逻电厂仅委托粉煤灰利用企业自行采挖,也未制定还原水面的具体措施。”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修订完善朱家湖保护详细规划。对阳逻电厂排灰场占用朱家湖保护范围,影响湖泊水面环境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整改规划和措施。规划修订完善后组织专家评审。

落实情况:完成朱家湖保护详细规划修订和完善。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要求组织修订完善了朱家湖保护详细规划,并于2022年4月29日,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批复了新修订的《武汉市新洲区朱家湖保护规划修编》,对阳逻电厂排灰场占用朱家湖保护范围,影响湖泊水面环境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整改规划和措施。

2.加快推进现有存量灰渣清理和利用。一是勘察测量,锁定灰量。对朱家湖阳逻电厂排灰场现有存量灰渣占用面积、堆积深度进行测量,锁定现有灰渣存量,形成储灰分布区域、清理施工图,为下一步清理整治提供依据。二是环保论证。对阳逻电厂储灰场灰渣清理和利用进行环保论证,做到环保科学利用。三是明确利用方向。明确灰渣作为新型墙体砖等生产原材料利用和在开发建设项目上用于土方填筑利用。四是选定灰渣开挖过渡堆场。对现有分散灰渣进行收拢,湿灰渣清疏、过滤、归堆,过渡堆放,以便加快现有存量灰渣清理外运。五是联合实施存量灰渣清挖外运。新洲区人民政府主导,相关单位和阳逻电厂为主体,联合实施存量灰渣清挖外运和合理利用。现有存量灰渣清理完成后,对湖泊底面进行清理平整,对岸坡进行整形,恢复自然生态。

落实情况:完成朱家湖存量灰渣清理和利用。一是通过测量现有存量灰渣占用面积和堆积深度,锁定现有存量灰渣范围,完善了储灰分布区域和清理施工图。二是完成了对阳逻电厂储灰场灰渣清理和利用的环保论证,形成了《阳逻电厂灰场生态环境现状评估报告》。三是明确了粉煤利用方向。武汉市研究提出湖内粉煤灰主要利用方向为用作建筑原材料和土地整理综合利用等。四是完成了分散灰渣收拢,湿灰渣清疏、过滤、归堆等措施,加快了现有存量灰渣清理外运。五是截至2024年底,完成了172.71万立方米的灰渣清理,实现了湖泊底面清理平整、岸坡整形,恢复自然生态。

3.建立长效机制,一并管护。坚持谁属地、谁所有、谁使用、谁管护原则,企地联动,完善河湖长责任制,落实巡查保洁机制,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机制,强化管护措施,确保“三无”(水面无漂浮物、岸边无垃圾、污水无直排),促进湖泊生态环境改善。

落实情况:武汉市建立了朱家湖长效管控机制。明确了长江新区环境水务局、阳逻电厂、临江建投及相关街道关于朱家湖日常管护责任分工,形成了企地联动协作、巡查保洁等各项管护机制。完善朱家湖湖长体制机制,明确市、区、街、村(社区)四级湖长及市、区级督查长,强化巡查责任落实,督导和调度日常管护工作。定期监测朱家湖水质,针对水质变化情况,分析原因,科学管控。加强对公示牌、排口、湖泊水面等事项和重点区域巡查,做好湖面及湖岸日常管护工作。

三、整改目标完成情况 

整改目标:达到“退灰还湖”,恢复湖泊既有水面和功能,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

完成情况:武汉市完成朱家湖粉煤灰清理172.71万立方米,恢复朱家湖湖泊面积157.42公顷,达到了“退灰还湖”、恢复湖泊既有水面和功能、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

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5年7月28日至8月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水务局反映,联系电话:027-82835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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