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馈问题
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反弹。“十四五”以来,湖北省多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反弹严重,主要污染物浓度不降反升,全省重污染天数比率从2021年的0.6%增加到2023年的1.9%。
二、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
(一)整改目标
遏制空气质量反弹被动局面,到2025年全市16个区细颗粒物平均浓度达到36微克/立方米,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整改措施
1.2025年12月底前,落实《湖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扎实推进《湖北省“五个一批”(2024—2025年)工作计划》,源头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谋划实施一批大气污染防治治理项目,推进汽车制造等重点行业企业绩效等级提升,推动武汉平煤武钢联合焦化公司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持续淘汰老旧车辆,完成年度治理任务。
2.2025年12月底前,强化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调度及督办,持续做好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现场监督帮扶,按时保质完成生态环境部、省级监督帮扶反馈问题和日常监管发现问题整改。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
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25年1-9月,16个区细颗粒物平均浓度达到30.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变好)3%,预计可完成“2025年全市16个区细颗粒物平均浓度达到36微克/立方米”的整改目标。
(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按照《湖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湖北省“五个一批”(2024-2025年)工作计划》,加紧推进涉及我市工作任务,目前各项工作任务均达到时序进度。2025年,我市谋划实施500个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目前已完成488个。持续推进汽车制造等重点行业企业绩效等级提升,吉利汽车、上汽通用、东风新能源等一批汽车制造上下游企业成功申报绩效提级企业,我市B级及以上绩效企业已达95家武汉平煤武钢联合焦化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工作达到序时进度,推动“国三”“国四”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2025年已报废更新4224辆。
2.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市级绩效考核,持续开展重点工作调度,定期函告各区空气质量情况。结合“四大专项”行动持续做好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现场监督帮扶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截至9月底已立案查处76件。持续跟踪督导,按时保质完成生态环境部、省级监督帮扶反馈问题和日常监管发现问题整改。
现将整改情况面向社会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12月11日-2025年12月24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5806076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