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馈问题
湖北省现有1021家重化工及造纸企业,其中105家分布在长江、汉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环境风险突出,一些部门和地方监管仍不到位。湖北省2016年、2017年多次印发通知,要求沿江1公里重化工及造纸在建项目,应开展再论证,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建设,但由于未明确具体程序,一些地方未予执行。
二、整改目标和措施
(一)整改目标
严格执行行业准入门槛,优化产业布局,推进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完成沿江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
(二)整改措施
1.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严格磷化工项目准入条件。禁止新增限制类(搬迁改造升级项目除外)、淘汰类项目产能。严禁在化工园区外新建磷化工项目,正在审批的,依法停止审批;已批复未开工的和已开工未投产的,依法停止建设。
2.严格执行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
3.聚焦解决“化工围江”突出问题,严格执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等湖北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相关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8〕24号),按照《湖北省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方案》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凡不符合规划区划或者安全环保条件、存在环境污染风险的现有化工企业,一律实施关停或者迁入合规园区、改造升级。2020年12月底之前,完成沿江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2025年12月底之前,完成沿江15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
4.加大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环境监管力度,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环境违法问题。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
我市严格执行行业准入门槛,持续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按要求完成沿江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
(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严格落实磷化工项目准入条件,未新增限制类(搬迁改造升级项目除外)、淘汰类项目产能,未备案、核准磷化工等项目。
2.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树牢底线思维,未在长江干支流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3.已按期完成《湖北省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任务清单》中涉及我市沿江1公里和沿江15公里范围内的93家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任务,其中关闭43家、就地改造40家、转产9家、搬迁1家,均已报省沿江搬改指挥部备案。
4.持续加大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环境监管力度,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环境违法问题,对武汉经开区、青山区相关企业下达行政处罚10余起,处罚金额300余万元,严格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责任,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现将整改情况面向社会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12月17日-2025年12月30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7-85316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