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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选2026年武汉新春消费季餐饮消费券发放平台的公告

来源:武汉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6-02-24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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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释放餐饮消费潜力,保障餐饮服务供给,提升消费者获得感,推广武汉“十大名菜、十大名点”,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选承担2026年武汉新春消费季餐饮消费券发放的服务平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券基本情况

2026年武汉新春消费季餐饮消费券发放工作预计于2026年3月20日—4月20日期间开展,该消费券通过征选平台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武汉市内消费者(领用券时手机卫星定位均在武汉市地域范围内)通过手机应用程序(APP)在平台上领取。消费券可用于购买线上餐饮团购单或代金券,可与平台及商户(机构)优惠券叠加使用。

二、发券平台的工作任务

在消费券发放过程中,发券平台需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免费提供消费券报名、发放、核销的技术服务和总体活动运营和宣传服务,并组织平台商户叠加配套优惠。

(一)对消费者资格进行初核。能配合对参与领取的消费者信息核验,通过后台系统将消费者身份证号、手机号、领券核券时的地理位置等信息与参与活动条件进行比对,确定消费者是否满足领取消费券的资格条件,并限制每个消费者领取消费券数量。

(二)设置补充活动。为推广武汉“十大名菜、十大名点”,延长消费链条,本次消费券特设立补充活动。具体规则由平台制定并公示。

(三)组织商户报名。负责组织有意向参与活动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活动,按照活动上线时间要求,完成企业门店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收集企业承诺函、企业门店工作人员活动培训及答疑、宣传等物料到店等),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四)协助制定消费券发放方案。负责协助制定消费券发放具体实施方案,做好消费券制券、领用、核销等工作,确保消费者核销便利,规则提示明显,活动中能够积极配合政府部门根据核销情况及时对发券比例等提出意见建议,控制好发放节奏,不断提升消费券核销率。

(五)建立资金支付管理台账。负责设立专门资金账户,对消费券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负责制定消费券发放应急预案,动态监控和报告消费券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建立资金使用明细台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六)开展消费券发放风险监测。建立完善风险管控机制,防范和阻止外挂软件虚构信息领取消费券、套现消费券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若有前述情形或迹象,平台能够第一时间向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报告,调动全部资源迅速追回财政资金,及时将涉嫌违法的企业(机构)和个人相关线索移交属地公安机关,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七)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推广。负责充分调动和利用平台资源,就本次活动开展省内外宣传,提高消费者知晓率及参与度。

(八)组织专业的服务团队。受理解决消费券发放、使用过程中的咨询、投诉等相关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消费券发放平稳有序。

(九)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消费券发放相关情况,按日报送活动动态数据(消费券发放张数及金额、领券用户数、用券用户数及核券数量、核销金额及订单金额、核销退款金额、核销商家数等后台相关数据),定期进行活动小结,活动结束后将全过程文件整理、存档,整体移交相关部门存档。活动期间及活动结束均能及时响应、不打折扣完成政府部门各项工作要求,积极配合资金审计、绩效评价,主动接受监督。

三、发券平台的资格要求

本次2026年武汉新春消费季餐饮消费券工作拟征选1家服务平台发放,以公开征选的方式进行,基本要求如下:

(一)依法登记设立,治理结构健全,信用良好,内部各项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市场主体;

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③具备有效期内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或《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相关资质;

④近两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和负面舆情;

⑤近三年来在省、市各类消费券发放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

(二)具备承接消费券发放的专业技术能力。

①具备稳定的技术保障和成熟的消费券运营服务能力,能够配合政府部门,按照活动规则,平稳、有序、安全地组织消费券的发放、核销工作。拥有成熟的系统保障技术,拥有保障资金安全、防范资金套取、保障系统交易顺畅、保障后台数据真实完备等专业能力;

②能够按照活动规则和用户手机卫星定位,区分不同门店区域,平稳、有序、安全组织消费券的发放、核销工作;

③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能配合对参与领券的消费者进行实名认证;

④拥有服务团队,能够及时响应相关需求;

⑤拥有成熟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和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有稳定的专业团队能够及时解决消费券发放、使用中遇到的各项问题、咨询及投诉,有效防范舆情发生;

⑥能够在限定时间内,组织有意向、符合条件、足够数量的实体餐饮门店参与消费券到店核销活动,可到门店开展地推。能够积极利用自有渠道开展宣传,放大消费券发放效果,扩大消费券工作知晓率及参与率。

(三)高度重视财政资金安全,并具备赔付消费券资金的能力。

平台社会责任感强,对财政资金安全高度重视,一旦发生非法核销消费券行为,能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委托协议,积极主动配合政府部门,全力追讨或承担相应消费券资金。

(四)具备设置武汉“十大名菜 十大名点”补充活动的意愿和能力。

四、申报材料

(一)《2026年武汉新春消费季餐饮消费券发放平台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三)企业情况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主要围绕申报条件进行说明,可介绍平台承接政府消费券发放经验、与政府部门合作开展促消费活动情况等);

(四)参与2026年武汉新春消费季餐饮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平台符合条件商户资源情况、平台用户使用量、平台拟叠加配套资源情况、平台针对本次消费券拟采取的风控措施,以及关于本次消费券商户优选、发放券种、批次、比例等方面的建议等);

以上材料一式七份,按顺序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扫描电子版一并提交)。

五、材料报送

凡愿意接受邀请单位,请根据要求制作申报材料,以上资料盖章纸质版一式七份及扫描PDF版,请于2026年2月27日17:00前送达武汉市商务局电子商务与商贸处。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工农兵路125号翰林大厦1110室

联系人:易静

联系电话:027-82796651

邮箱:135797575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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