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营运情况的公示
(2026年3月)
为做好巡游出租汽车安全文明服务奖励资金发放工作,现将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2026年3月份有关营运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公示单位提出意见,陈述和申辩必须客观、真实。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为无意见。公示时间:2026年4月11日至4月15日。
联系电话:027-68820232
附件:2026年3月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有关营运情况表
武汉市交通运输局客运事业发展中心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