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政府令第300号)文件要求,我局在决策草案形成阶段通过会议形式、书面形式向新城区(含开发区)政府、相关市直部门和企业广泛征求意见,并组织开展了公众参与(挂网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向人大和政协专题报告、听证等工作,现将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报告如下:
一、 意见征求情况
(一)会议及书面征求意见情况
方案调研初期及草案形成后,我局多次向市财政局、市公交集团、地铁集团、长江云通集团征求意见。9月16日组织相关市直部门、相关企业和各新城区政府、区内企业代表等单位召开了意见征求会;11月中旬又向各相关单位去函书面征求意见,收集到的意见主要如下:
1.扫码支付是否纳入此次换乘政策范围,应充分考虑系统改造难度、改造资金以及改造工期等因素,地铁集团、长江云通集团建议暂不将扫码支付纳入本次换乘政策范围内。
2.市公交集团、地铁集团、长江云通集团建议此次刷卡机具、清分结算系统改造升级费用由市财政予以补贴;同时,建议在建立公共交通清算管理中心的基础上,建立统一的客户服务入口。
3.建议增加乘客对换乘政策的敏感性分析,同时考虑换乘政策对企业运营的影响,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行。
4.建议进行风险研究,要有止损备选方案或措施。
5.由于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对武汉市经济造成较大影响,应慎重考虑政策发布实施的时机。
6.考虑是否将学生、军人等纳入统一换乘优惠范围。
7.新城区部分线路较长,90分钟换乘优惠时间对农村区域来说较短,优惠次数有限。
8.财政局表示,应考虑公共交通换乘政策施行后,对财政的影响,切勿过多增加财政负担。补贴随着客流增加是逐年增长的,可以接受一定幅度的补贴金额增长,最好是与现行补贴情况基本保持不变。
9.黄陂区、蔡甸区、新洲区提出,因新城区财力薄弱,区内公交企业现金流不足,且区内部分公交线路里程长、票价较高,若纳入换乘政策范围,区政府无力承担该项补贴,建议由市财政统一补贴或维持现状。
10.江夏区提出,换乘政策的实施对区级财政造成资金压力,建议推迟实施,同时建议低票价(如1元)线路不纳入换乘政策内。
(二)挂网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9月30日-10月29日期间,我局通过官网和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总共收集143条意见。其中,有83条是建议保留常规公交换乘常规公交首次免费的政策,媒体投票中,方案一的支持力度最大。详细意见汇总见表1。
表1.公开征求意见汇总表
意见类别 | 合计(条) |
在增加公交地铁间换乘政策基础上,保留常规公交间首次换乘免费政策 | 83 |
提出的三个方案不理想,建议重新出台新的换乘方案 | 30 |
希望保留现有换乘方案 | 13 |
倾向选择方案一 | 11 |
倾向选择方案三 | 10 |
建议轨道交通基础票价降低 | 9 |
倾向选择方案二 | 3 |
换乘优惠时间太短,建议延长换乘优惠时间 | 2 |
建议恢复轨道交通原票价 | 1 |
建议老年卡优惠由免费增加为2折 | 1 |
建议增加共享单车投放点 | 1 |
建议增设常规公交站点 | 1 |
建议将公交换乘折扣替换为减免固定金额 | 1 |
建议将扫码支付纳入换乘政策范围 | 1 |
从2019年的客流数据显示,日均公交首次换乘量约为52.8万乘次,83条建议保留常规公交首次免费换乘政策的多为该类群体提出的意见。
(三)专家咨询论证情况
7月28日、8月13日我局及第三方机构组织分别召开国外、国内专家咨询会。专家提出,预测模型研究应进行交叉验证以提升预测精度,同时建议从六个维度对拟定方案展开研究。
10月22日组织召开专家论证评审会,专家认为,换乘政策方案在调研国内外城市公共交通换乘方案的基础之上,结合武汉市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三套换乘方案,进行了对比分析。技术路线合理,方法科学,方案可行。同时提出以下建议:
1.鉴于未来地铁建设的不确定性,进一步完善客流预测分析。
2. 为更好地满足市民公共交通出行需求,对“无限次”换乘进行研究。
3.进一步完善换乘政策方案的社会效益评价。
(四)向市人大和市政协征求意见情况
11月12日上午向市政协进行了专题报告,11月13日上午向市人大进行了专题报告,通过会议形式征求了意见。会议主要形成以下几点意见:
1.建议在方案评估中考虑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
2.建议取消地铁出站后再进站的限制。
3.建议在平峰和高峰期间采取不同的换乘政策。
4.考虑到使用当前共享单车使用较为广泛,建议将其纳入本次换乘政策之内。
5.考虑影响面较广,换乘政策的实施需要考虑社会稳定性。做好常规公交换乘群体的安抚工作,做好舆论引导。
6.需做好风险评估,发布公共交通换乘政策方案的时机要把握好。
7.建议将扫码支付纳入换乘政策范围内,让受众范围扩大,做好服务。
(五)听证会征求意见情况
11月20日上午组织召开了听证会。听证会12人中,有11人同意换乘方案调整,其中8人同意方案一,3人提出将方案一和方案二折中融合;1人反对调整公交首次免费换乘。经梳理汇总,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主要有以下5条:
1.提出保留常规公交首次免费换乘政策。(1人)
2.提出将方案一和方案二折中融合,即将常规公交、有轨电车、BRT及轮渡之间的换乘折扣由5折调整为4折,公交与地铁之间换乘优惠1元。(3人)
3.提出考虑到武汉大学生人数较多,建议将扫码支付纳入换乘优惠范围。(3人)
4.建议尽快完成设备升级、系统改造工作。(1人)
二、意见采纳情况
(一)采纳的意见和建议
1.针对专家咨询、论证会上专家提出的意见,基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提出三种研究方法对客流预测进行交叉验证;二是基于六个维度对方案制定展开研究;三是基于大数据对“无限次”换乘进行研究分析;四是完善换乘政策方案的社会效益评价。
2.关于本次换乘政策的风险问题,我局就换乘政策对市民、企业和市财政的影响进行了详细的风险评估,提出了相应的建议,确保政策稳定实施。
3.关于将学生、军人等纳入统一换乘优惠范围的建议,本次换乘政策不区分换乘群体,持“武汉通”卡的乘客,均可享受换乘优惠。军人、老年人等免费乘车群体仍按照现有政策执行。
4.关于90分钟换乘优惠时间对农村区域乘客较短的问题,经大数据测算,98%的乘客可在90分钟内完成出行。因此,本次换乘政策规定的90分钟优惠时间能够覆盖包括新城区在内的绝大多数的乘客。
5.关于将方案一和方案二折中融合的建议,本次公共交通换乘政策对原有的常规公交换乘首次免费政策进行了调整。考虑到换乘公交这部分出行群体的实际情况,我局采纳听证会参加人的建议,即在方案一的基础上,将常规公交、有轨电车、BRT及轮渡4种方式之间换乘享受原票价5折修改为4折,以降低对公交换乘群体的影响,减少舆论风险。
6.鉴于新城区反映票价较高的偏远公交线路难以承受折扣优惠的问题,建议在方案中关于四种公共交通换乘优惠的描述中,增加最高限额优惠的限制,如在方案二中,常规公交、有轨电车、BRT及轮渡4种方式之间换乘,在原票价基础上享受4折优惠,增加“最高不超过1.2元”的规定。
7.关于将刷卡机具、清分结算系统改造升级的费用纳入市财政的建议,我局将与市财政进行洽谈,进一步做好与财政部门的沟通,争取理解支持。
8.关于换乘政策方案发布时机的问题,根据测算,为实现基于“武汉通”卡的换乘优惠计费及清分系统的改造,需要的工期及预算为:地铁运营企业:12-15个月工期;常规公共交通运营企业:5-6个月工期;武汉长江云通有限公司:2个月工期。综上,全部升级改造完毕需要12-15个月工期,因此,建议在2022年初实施本换乘政策方案。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我局将督促相关部门,积极推进刷卡机具改造,升级清分结算系统,为换乘政策方案实施打好基础。
(二)不予采纳的意见和建议
1.关于保留常规公交间首次免费换乘政策的建议,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交集团受疫情影响客票收入受到较大冲击,武汉市经济遭受巨大冲击,预计今年及未来几年内市财政压力不会明显减少。若在增加公交与地铁换乘优惠的基础上,保留常规公交间首次免费换乘政策,将对财政和企业带来较大压力。因此不予采纳。
2.关于在方案评估中考虑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的建议,因其为突发事件,无法预测新冠肺炎疫情的后续发展态势,无法在预测模型体现。因此不予采纳。同时,我局充分考虑了本次换乘政策的各类风险,提出了相应的保障措施与建议。
3.关于不将低票价线路纳入换乘政策的建议,考虑到公平性原则,本次换乘政策方案将低票价线路纳入其中,后期我局将进一步做好与财政部门的沟通,争取理解支持。因此不予采纳。
4.关于取消地铁出站后再进站的限制的建议,因其不属于一次出行目的的换乘行为,因此不予采纳。
5.关于将共享单车纳入本次换乘政策之内的建议,因共享单车发展迅速,属市场行为,当前市场依旧不健全、配套基础设施还不完善,因此不予采纳。
(三)后期再行研究的意见
1.关于将扫码支付纳入换乘政策方案的建议,鉴于目前公交与地铁扫码支付方式未统一,涉及到与各参与商的商务洽谈,且后期改造工期长,短时间内很难实现不同企业间扫码支付换乘优惠的清分结算,建议将该问题作为后续问题再行研究后确定是否实施、何时实施。
2.关于在平峰和高峰期间采取不同的换乘政策的建议,因工程量大、涉及面广、实施复杂,需谨慎研究讨论后,方可制定相应政策,建议将该问题作为后续问题再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