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席会议各相关成员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9]19号),进一步规范双随机抽查管理,按照随机抽查事项动态调整更新的要求,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各相关部门修订了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汇编形成《武汉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9版)》,经市“先照后证”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召集人审签,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人民政府要在《武汉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9版)》的基础上,结合本区实际,修订区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武汉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9版)》明确由区级行政机关承担或市、区均可实施的抽查检查事项,区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不得减少,但可增加相关事项。
二、各区、各单位要积极创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探索部门联合抽查机制,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强化抽查结果运用,推动信息互通共享,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更好激发市场活力。
武汉市“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
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9年10月31日
武汉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9版)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