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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宣布失效市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厅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的解读

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19-12-03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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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的相关要求,武汉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军民融合发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涉税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现就清理工作有关问题作如下解读:

一、为什么要开展清理工作?

答:军民融合发展清理目的是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军要求,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军民融合发展的制度环境,坚决拆壁垒、破坚冰、去门槛”的重要指示,破除阻碍军民融合发展的制度障碍,为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涉税清理的目的是为切实维护税收法规的统一性、严肃性、完整性,营造公平有序的税收环境。

二、此次清理工作是如何开展的?

答: 2018年3月,原市政府法制办多次向市委办公厅、市经信委(市军民融合办)汇报,沟通了解全市军民融合发展清理工作总体要求和具体安排,并组建清理专班,研究制订清理工作方案,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军民融合发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武法字〔2018〕8号),部署清理工作。3月30日,召开全市政府法制系统干部学法培训会,原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就军民融合发展清理工作作了动员讲话。经各区、各部门清理上报,原市政府法制办汇总审核,9月中旬形成了初步清理结果,并提请市经信委(市军民融合办)审核通过。10月上旬,按照市政府领导的要求,将初步清理结果发各相关单位进一步征求意见,个别单位反馈意见时补充了清理意见。

另外,按照市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原市政府法制办对《市税务局关于提请市政府废止和修改地方及其部门制定的涉税规范性文件的意见》进行了专题研究,经征求意见,组织论证,对市税务局提出的10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3件部门规范性文件提出处理意见。

三、此次清理内容和范围是什么?

答:军民融合发展清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不适应国防和军队现代化需要的。二是不符合军民统筹要求的。三是不利于公平竞争的。四是政策文件不衔接、不配套的。在清理过程中,发现有其他影响军民融合发展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一并提出清理意见。军民融合发展的清理范围包括:现行有效的市人民政府规章,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重点清理在基础设施建设、国防科技工业、武器装备采购、人才培养、军事后勤、国防动员等军民融合潜力巨大的领域,以及海洋、太空、网络空间、生物新能源、人工智能等军民共用性强的领域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涉税清理的内容和范围主要是不符合国家现行税收政策的规范性文件。

四、此次清理的结果是什么?

答:军民融合发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一是不涉及市政府规章。二是修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武政办〔2015〕119号),其内容有违军队保障社会化和全面停止有偿服务要求。此外,对部门提出的其他9件不涉及军民融合内容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一并进行了审核,提出了处理意见。三是共清理出涉及军民融合发展的部门规范性文件26件,其中,1件已由部门宣布失效,其他25件规范性文件没有阻碍军民融合发展的内容,继续有效。四是区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区政府报备的清理结果文件中,没有涉及军民融合发展的规范性文件。

涉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修改8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对2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3件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转由其制定机关市财政局研究处理。

武汉市司法局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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