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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若干政策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19-12-03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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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全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服务业创新要素融合和供给,促进产业创新升级,构建现代服务业新体系,我委牵头制定《武汉市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经市政府同意,予以印发,有关政策说明如下:

一、《若干政策》制定的必要性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8】10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打造服务名城的若干意见》(武政【2018】57号)等文件精神,为完成省、市政府要求的服务业发展目标、实施建设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八大行动等,要加强政策引导及财政投入,着重加强服务业集聚区、企业、项目、人才等载体支撑,为此我们制定了《若干政策》。

二、《若干政策》的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共6章 23条,包括优化发展营商环境、强化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拓宽融资支撑渠道、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优化项目用地支持政策、加快人才集聚和培育。

三、需要说明的有关问题

(一)关于财政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主要来源于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明确了同一企业(项目)同类事项可享受本市其他文件规定的同类扶持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

(二)关于推动服务业集聚发展。把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作为推动全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通过在全市服务业集聚区组织开展认定和创建工作,有序引导服务业集聚发展,促进发展布局趋向合理化,集聚发展能级和提升发展质量。

1、认定范围。重点支持推进物流业、软件信息、金融、文化创意设计、大型专业市场、检验检测等领域服务业集聚区的创建和发展。

2、认定标准。认定条件分为基本认定条件和行业认定条件两部分,服务业集聚区必须在符合基本条件基础上,再根据所属行业的认定条件进行认定。

3、考评标准。考评工作按照“统筹推进、分类实施”原则,对六大类集聚区按照一套指标体系实行统一打分,分类排名。具体实施拟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价打分,以第三方评价结论为基础,综合参考行业部门意见,形成最终排名。

4、认定和创建工作程序。分为三块阶段性工作。第一阶段为认定授牌,包括组织申报、审查认定、公示和授牌,第二阶段为创建比拼,包括检查督导、通报宣传,第三阶段为考评奖励,包括年度考评和实施奖励。对年度考核优秀的市级服务业集聚区给予运营管理机构50万元奖励,从市服务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三)关于鼓励服务业小微企业成长。对“小进规”企业进行奖励,深入推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具备一定规模的小微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提高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1、认定范围。对全市首次进入统计一套表平台的规模以上服务业单位,可以获得一次性入库奖励;属于统计一套表平台的规模以上服务业单位,每年1-11月份营业收入全市排名前100名,且同比增幅20%以上的,可以获得年度经营奖励。

2、认定标准。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统计标准以国家现行的统计制度为准。

3、认定程序。我市“小进规”政策兑现程序主要包括资金申领、审核、分配、公示、拨付及财务处理等程序。经认定符合奖励要求的企业,分别由市级财政给予5万元一次性入库奖励和年度经营贡献奖励10万元

(四)关于发展壮大市场主体。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突出重点、扶优扶强、动态管理的原则,开展武汉服务业领军企业认定工作。

1、认定范围。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8个重点领域——软件及信息服务业、现代物流业、金融业、现代商贸业、文化创意产业、商务会展业、文化旅游业、健康服务业及相关细分行业等。

2、认定名额。兼顾财力因素,每年从上述8个领域各选取1个细分行业进行认定,通过对申报企业营业收入规模及增幅,企业纳税总额及增幅等经济指标,以及相关行业特色指标的综合考核,原则选取排名前3的企业入围,每年累计认定24家左右市服务业领军企业。认定工作将持续3年。

3、认定程序。认定工作共分为以下5个环节:包括企业申报、第三方审查、部门审核、媒体公示、市政府审定等,经认定的领军企业由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授牌,并给予30万一次性奖励。

《若干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强化服务业发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要素支撑,形成促进全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政策支持框架,为打造服务名城将起到长期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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