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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关于《市政协第十三届五次会议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武汉市科技局 发布日期:2021-07-12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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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人工智能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加快落实国务院印发的《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部署要求,科技部启动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武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力实施数字经济“573”工程,全力争创并获批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重点围绕智能芯片、智能网联汽车、网络安全等3大领域,以提升关键技术、拓展应用场景为重点,以存储器、智能网联汽车、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航天产业、大健康等5大产业基地为依托,打造“一芯、两网、四大应用场景”的发展格局;同时,通过开展人工智能政策试验、推进人工智能社会实验、提升人工智能基础能力,构建特色突出、产业互补、区域协同、共创共享的人工智能创新生态,探索形成人工智能赋能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新模式。为此,市政协将“关于以人工智能产业创新推动我市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案”列为市政协第十三届五次会议的建议案予以推进。

二、工作目标

(一)实施一批人工智能技术攻关项目。聚焦人工智能“硬件、算法、数据”等关键领域,组织实施人工智能创新专项项目不少于10个,支持一批重点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二)打造一批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场景。聚焦智慧城市建设,在智能制造、智能数字设计与建造、智慧交通、智慧零售、智慧医疗、智慧安防、智慧教育、智慧养老等领域加强应用示范,打造人工智能应用场景不少于20个。

(三)集聚一批人工智能高精尖缺人才。招引一批海内外人工智能领域的高精尖缺人才落户武汉;支持有条件的在汉高校设立人工智能专业或者建立人工智能学院,培养一批人工智能基础人才,打造若干校企共建人工智能实训基地。

(四)人工智能有力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较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重点建设人工智能产业园或数字经济产业园不少于5个。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政策和机制创新,营造有利于人工智能发展的良好生态

1、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成立市人工智能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人工智能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进一步摸清我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阶段和特征,梳理问题和不足,明确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方向、各阶段重点与实施路径,设计智能经济创新发展总体战略框架,定期组织高层次专家研讨,动态完善政策制定与应用项目实施。

2、加快推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加大支持人工智能产品及服务“首购首用”,将我市企业原创的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优先考虑,扶持本地订单量少而外地订单多的企业拓展市场资源。引导在汉大型企业与拥有良好项目的科技企业联手成立合作平台,加快技术更新,推进科技产品市场化、规模化。对拟在境内外上市或上市后备人工智能企业,分阶段、按进度给予奖励或资助。

3、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力度。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将数字经济领域获奖成果或专利落户武汉进行产业转化。支持副高及以上职称科研人员携各级人工智能转化立项项目在汉落地。支持国企、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创业,在岗职务发明收益向科研人员倾斜。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对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保险等业务的给予利息或者保费补贴。

4、加快出台本市公共数据开放管理办法,实现公共数据的规范采集、共享使用、有序开放。统一服务入口、规范软件体系等,降低人工智能技术重复投入消耗。

(二)强化技术研发和创新应用,促进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加大人工智能产业培育力度。加大科研经费投入,推进人工智能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启动实施重大科技专项,突破系列核心技术。设立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积极探索市场化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向人工智能产业项目。聚焦智能网联汽车、人工智能芯片等重点产业领域,谋划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创建工作

2、联合在汉高校、科研院所、领军企业等创新主体申报“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合作建设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平台,提高人工智能关键领域的技术创新能力。鼓励在汉高校、研究机构参与前沿人工智能技术的研发并纳入科技创新课题考核目标。鼓励高水平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面向社会开放,加强数据、算法、算力的开源、开放、共享。

3、更大力度开放应用场景。加快组建全市统一的数字经济应用场景发布和对接平台。聚焦我市重点产业发展和重点领域,编制应用场景项目机会清单,打造一批应用示范项目,彰显人工智能在城市发展中的全场景应用。建立武汉市人工智能技术与产品应用目录,及时向社会和企业发布推荐。对重点应用场景的建设主体,按照其实际投入的30%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支持。

大力推动人工智能与我市传统优势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加快推进技术改造升级,建设一批智能化车间、数字工厂,打造功能强大的智能制造、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产业生态圈。结合物流、医疗、医药、法律服务等传统优势行业,鼓励我市原创型企业利用人工智能创造武汉本地的数字经济产业链。

(三)加强产业空间布局统筹,推动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发展

1、抢抓长江经济带建设重大战略机遇,明确区域资源协同与自身特色显著的智能产业发展领域。依托我市四大国家级产业基地,加快布局人工智能特色产业集群。推动各区错位发展人工智能特色应用产业,建设人工智能专业园区。支持孵化培育人工智能企业。

2、加大招商力度,引进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带动力的人工智能领军企业,并培育壮大一批细分领域“隐形冠军”和创新标杆企业,加速中小微企业数字化升级。引进国家级科研机构、重点院校、海外知名研究机构及大学等来汉建立独立研发中心(机构)、重点实验室,吸引国内外创新团队集聚武汉,集群发展。

3、错位竞争,瞄准人工智能所需的基础服务领域,鼓励我市优势企业在数据存储、数据传输、数据加密、数据认证等方面加大投入,大力培育数字化基建型产业。

4、加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用地保障。支持人工智能领域重大项目优先列入市重大项目库,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提高产业园区的利用率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水平。

(四)充分发挥武汉科教优势,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建立人工智能人才需求目录,制定人才发掘与引进规划。以“院士专家引领十大高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为契机,面向全球精准引进人工智能关键技术领域高端人才。

加强人工智能学科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高校优化学科资源配置,设立人工智能专业,建立人工智能学院,推动新工科建设(“人工智能+X”复合专业培养)。

支持高校与企业联合培养人才。合作开设专业课程,设立“企业教席”,创建人工智能实训基地。鼓励企业在“数字化”改造过程中,加大人工智能岗位技能人才的培训补贴力度。

强化人才服务保障。对贡献突出的人工智能企业高层次人才及留汉大学生在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给予一定政策倾斜,提高优秀人才落户武汉的吸引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科技局局长任副组长的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科技局办公,负责统筹推进1号建议案的各项办理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总体部署和责任分工,制订本区、本部门和单位办理1号建议案的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措施。各牵头单位要勇于担当,各责任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确保优质高效完成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

(三)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协调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及时通报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信息报送、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定期向市政协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沟通合作,建立协商机制。加强与市政协常委会和相关政协代表的沟通联系,认真听取意见,争取支持指导。办理成效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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