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是国家重要的空间基础设施,随着全球组网时代的到来,北斗技术应用已进入产业化、规模化、大众化、国际化全面发展的新阶段。北斗三号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全面建成和开通服务,为我市北斗产业发展创造了重要机遇。我省将北斗产业纳入了“51020”产业体系中的千亿产业集群,重点培育打造,于2021年11月发布了《湖北省北斗卫星导航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我市作为全省北斗产业核心聚集区,在北斗领域科教资源全国领先,产业发展基础良好,已形成了相对完整的产业链。按照市政府部署,我委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北斗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一)有效期
有效期3年。本意见与我市其他同类政策意见有重复的,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二)支持措施
实施意见立足于充分发挥武汉北斗科教资源和产业链等优势,聚焦北斗产业融合发展主赛道,拓展太空经济新赛道,加快提升创新竞争力,进一步推动产业集聚,加大企业培育引进力度,持续拓展应用场景,不断优化产业发展生态,构筑形成以创新为先导、以制造为基础、以应用为支撑的产业格局。将我市打造成全国北斗产业创新发展示范区,形成北斗产业融合发展集群,其中:
第一条至第四条支持提升创新竞争力。第一条支持开展北斗技术攻关,重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布局一批研发项目,按《武汉市攻克制约重点产业发展“卡脖子”技术实施方案》给予支持;第二条强化北斗创新载体建设,对新获批建设的国家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一定资金支持;第三条支持创新成果转化落地,对企业吸纳高校、科研院所技术将北斗相关科技创新成果在我市转化的,按《武汉市进一步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给予支持;第四条支持北斗产品产业化发展,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
第五条至第九条支持产业集聚发展。第五条完善产业空间布局,推进构建国内领先、特色明显的“两基地四园区”北斗产业格局;第六条支持培育北斗全产业链,做大做强上游产业链、加快补齐中游产业链、全面延伸下游产业链;第七条支持龙头企业引领,除享受现有总部政策外,根据项目发展需要,在产业用地、人才保障、资金支持等方面给予个性化政策;第八条支持培育领军企业,对企业牵头承担的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外国专家项目,按《武汉市进一步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给予支持;第九条支持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对获批国家、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北斗企业,按《武汉市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给予支持。
第十条至十三条支持拓展北斗应用场景。第十条支持推进北斗在经济发展领域应用;第十一条支持推进北斗在城市治理领域应用;第十二条支持推进北斗在民生保障领域应用;第十三条支持推广北斗在大众消费领域应用。
第十四条至第十七条支持优化产业发展生态。第十四条加强北斗基础设施支撑,强化“星地一体”的北斗高精度时空服务信号增强基础能力;第十五条集聚创新创业人才,对符合条件的按武汉英才相关政策给予支持,落实人才留汉的资金奖励、安家补贴、税收减免、子女入学等针对性措施;第十六条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动有条件的北斗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加大对北斗相关企业的融资担保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第十七条鼓励参与相关标准制定,对围绕我市北斗产业制定国际标准且取得显著成效的,按《武汉市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给予支持。
另提出三条保障措施,主要从加强统筹协调、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大宣传推广等三个方面,完善要素保障服务,营造促进北斗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相关说明
本意见涉及的各支持条款,由牵头责任单位制定细则组织实施;鼓励简化申报流程,支持具备条件的政策条款“免申即享”“直达快享”。所涉及的支持资金由区级统一兑付,市、区两级财政按照1:1的比例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