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武汉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2-08-15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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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要制定《通知》?

1、党中央做出了决策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和完善工作,不断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明确提出要增强乡镇(街道)行政执行能力,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依法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整合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

2、省市分别出台了政策文件:2020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20〕10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武汉市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武办发〔2020〕11号)。2021年,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湖北省街道赋权事项指导清单等“两清单一目录”和推进街道赋权事项承接运行确认制度的通知》(鄂政发〔2021〕9号)。上述文件都对深入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作出了重要部署和安排

3、基层改革迫切需要:随着街道综合执法中心这一新执法机构的设立,迫切需要解决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方面的问题。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给我局下达了“研究出台街道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工作任务,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供指导。

二、《通知》共有哪些方面的主要内容?

《通知》共包含六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分别是: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明确执法事项、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能力、加强执法监督、提供执法保障。

三、我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范围有哪些?

《通知》明确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以街道办事处名义,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和经法定程序下放的涉及城管、城建、规划、水务、应急、卫健、房管、交通运输、园林林业、农业农村、教育、公安、退役军人事务等领域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事项的行政执法权。以上执法事项是市委编办在省“两清单一目录”和广泛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区意见的基础上,针对中心城区、新城区不同特点,分类编制形成的,其中中心城区街道共146项,新城区街道共201项(含涉农事项及法律法规明确由乡镇承担的事项)。

四、我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包含哪些规范化建设方面的内容?  

《通知》从四个方面对街道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内容进行了明确。一是从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制度、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统一执法规范(文书、程序)、使用统一执法平台、统一执法标志标识服装、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制度等方面规范执法行为;二是从提高执法队伍的政治能力、业务能力、职业素养、创新执法方式等方面提升执法能力;三是从完善执法监督方式、强化业务指导监督、严格执法考核评价等方面加强执法监督;四是从执法力量、执法装备、执法经费等方面提供和落实执法保障。

五、《通知》对各区各部门提出了哪些要求?

《通知》要求,区人民政府、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应当严格按照要求,大力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六、《通知》对全市街道综合执法实施时间是如何明确的?

《通知》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自实施之日起,全市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依法开展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各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实施已赋权的执法事项(已立案未办结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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