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2022年,武汉获批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简称科创中心),中共武汉市委十四届四次全体会议提出扎实推进科创中心建设,2023年武汉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更大力度建设科创中心。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武汉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科创中心建设的决策部署,统筹谋划2023年全市科技创新工作,加快把科教人才优势转化为创新发展优势,市科技局牵头起草了《2023年武汉市科技创新工作要点》。
二、主要内容
文件包括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三部分。
第一部分为工作目标。从科创中心建设成势见效、科技创新工程深入实施、产业创新能力持续增强、科技创新生态加快优化等4个方面,明确了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全国重点实验室、打造“410”工程、科技企业培育、技术合同成交额、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创新街区(园区、楼宇)、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具体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共包括九个方面:一是加快推进科创中心建设,健全长效推进机制,推动东湖科学城建设加力提速。二是加快培育战略科技力量,打造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高水平实验室建设集群和国家级产业创新平台集群。三是加快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大力培育创新产业集群,打造人工智能发展高地。四是加快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大力培育科技企业,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五是加快转化科技创新成果,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能,深化新型研发机构改革。六是加快构建开放创新新体系,巩固提升区域科技合作水平,更好融入全球创新网络。七是加快培育高水平科技人才队伍,搭建平台引聚人才,营造环境培育人才,做好外国专家服务工作。八是加快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深化重点改革先行先试,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九是加快打造热带雨林式创新生态,推进“双创”载体建设量质齐升,健全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打造一流创新创业生态。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在加强组织领导方面,提出着力发挥市科创办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市、区和各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在督促考核方面,将科技创新工作纳入市、区绩效管理目标考核范围,开展科技创新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在加大宣传力度方面,突出典型示范带动,持续营造科技创新浓厚氛围和尊崇创新、尊崇创造的社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