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根据《住建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行维护的通知》(建城〔2024〕18号文)、财政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资〔2024〕108号)、《推进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全覆盖及厂网一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指南(第一版)》、《湖北省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厂网一体化”工作指南》、《湖北省城镇污水管网整治攻坚战行动方案(2023—2027年)》(鄂建文〔2023〕、《关于印发武汉市城镇污水管网整治攻坚方案(2023-2027年)的函》(武水函〔2024〕3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底,全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3%以上,进水五日生化需氧量浓度高于100毫克/升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规模占比较2022年增长15个百分点;到2026年底,基本解决建成区市政污水管网混错接问题,全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5%以上;到2027年底,基本建成全市“厂网一体化”长效机制。
三、具体任务
工作任务分为优先实现调度一体化、推动实施运维一体化和最终实现建管一体化三个方面,共31项具体任务,三个“一体化”同步推进,自2025年至2027年分阶段完成目标,并持续推进。
一是优先实现调度一体化,包括制定一体化调度方案、建立一体化调度平台等3项重点任务,2025年完成;二是推动实施运维一体化,包括健全污水管网运营收费机制、完善污水管网运营付费机制、推进污水收集设施统一专业化运维等9项重点任务,2025年中心城区完成,2026年新城区完成;三是最终实现建管一体化,包括清查市政污水管网资产、推进重点片区试点示范、全面推进一体化建管等19项重点任务,2025年黄陂区后湖片区完成,2026年黄家湖片区完成,至2027年中心城区基本完成,新城区持续推进。
两个示范片区,黄陂后湖片区作为新城区试点,由黄陂区政府负责实施,市水务局指导;黄家湖片区作为中心城区的试点,由市水务局会同武昌区、洪山区、江夏区实施。
四、工作保障
工作保障包括加强组织保障、强化统筹协调和强化资金保障等3个方面。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包括市水务局牵头,各相关市直部门参与,各区人民政府要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形成全市“厂网一体化”工作推进机制;二是压实工作任务,包括各责任单位细化工作措施,有序推动任务落地,并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市住更局会同市水务局、武昌区、洪山区、江夏区、黄陂区,加快推进黄家湖、黄陂后湖“厂网一体化”试点工作。三是强化资金保障,市发改委要发挥政府配置资源的主导性作用,进一步理顺污水处理费价格机制,为管网赋值;积极争取国家资金补助,推动相关特许经营项目建设,促进污水治理行业健康持续发展;严格污水收集设施运维绩效考核,提升污水设施运维效率与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