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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武汉市革命史迹保护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5-12-25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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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要制定《办法》?

(一)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地方考察调研时多次到访革命纪念地,瞻仰革命历史纪念场所,反复强调要用好红色资源,传承好红色基因。2024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时强调,要大力弘扬大别山精神、抗洪精神、抗疫精神,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立法方式,加强革命史迹保护利用,是我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

(二)提高保护利用水平。我市在革命文物、烈士纪念设施、优秀历史建筑等管理保护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通过制定市政府规章,有利于统筹整合全市革命史迹资源,厘清部门职责,规范管理要求,提升革命史迹保护的法治化水平。

(三)加强革命文化传承。武汉革命史迹是近现代中国革命历史的重要实物见证,是激发爱国热情、振奋民族精神的重要载体。立法保护革命史迹,对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精神,打造具有影响力和本地特色的革命文化品牌,推动革命精神融入武汉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办法》具体适用于哪些领域?

《办法》将革命史迹定义为“自一八四零年起,中国人民实现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民主自由、建设社会主义现代中国的历史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纪念意义、教育意义的遗址、遗迹和纪念设施”。明确革命史迹的时间跨度为一八四零年以来,表现形式为不可移动的遗址、遗迹和纪念设施。

三、《办法》关于革命史迹保护是如何规定的? 

(一)强化规划衔接。规定在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以及文化旅游、历史风貌街区等专项规划时,应当体现革命史迹保护要求。

(二)实行保护责任人制度。明确保护责任人应当履行日常保养、维护、防火、防盗、防自然损害等安全责任。

(三)突出原址保护。规定因特殊情形确实需要实施异地保护或拆除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明确革命史迹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划分原则,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有损革命史迹安全和有损纪念英烈环境氛围的活动。

(四)强调修缮修复。规定革命史迹修缮、修复应当遵循尊重原貌、最小干预的原则,遵守相关技术规范,对存在坍塌、损毁、灭失等重大安全隐患的革命史迹,应当及时组织进行抢救性保护。

四、《办法》关于法律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办法》规定:禁止刻划、涂污、损坏革命史迹,禁止刻划、涂污、损坏、擅自迁移、拆除革命史迹纪念标识,禁止擅自设置商业广告设施,禁止从事有损革命史迹环境和氛围的商业、娱乐等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革命史迹造成损害的,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实施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因失职、渎职造成革命史迹损害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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