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城市建设(城市道路桥梁和轨道交通)等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武政办〔2012〕10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武汉市城市建设(城市道路桥梁和轨道交通)十二五规划》、《武汉市城市管理发展十二五规划》已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武汉市城市建设(城市道路桥梁和轨道交通)十二五规划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我市“两型社会”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力打造全国综合交通枢纽,科学统筹城市交通建设,根据《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特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以发展为第一目标,通过进一步加大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凸显我市城市地位;切实做到以人为本,通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来改善城市居住环境,努力提高城市居民出行效率,拓展城市空间;注重城市交通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全面统筹考虑铁、水、公、空组成的立体交通体系,全力打造全国综合交通枢纽;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实现城市内外交通衔接便捷化、城市内部交通畅通化、出行结构绿色低碳化、交通设施人性化,使城市交通基础设施与武汉地理特点相适应,与中心城市的地位相匹配。
(二)规划原则
1.系统综合,统筹协调。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建设、全市路网完善角度出发,对本规划相关领域实现“四个协调”:即协调城市交通与土地利用、协调市内交通与对外交通(铁水公空)、协调交通枢纽场站与配套交通设施建设、协调动态交通与静态交通建设;在本规划领域实施中实现“四个统筹”:统筹城市道路与轨道建设、统筹不同等级道路建设、统筹快行和慢行交通建设、统筹道路与配套设施建设。
2.以人为本,公交优先。建设人、车、路和谐相处的交通环境,为公众提供人性化的服务设施,加强慢行交通和人行过街设施建设。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大力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加强城市道路与轨道交通的配套衔接,提高市民公交出行的比例,减少碳排放,建设绿色交通。
3.优化结构,整体提升。在重点加强城市环线、快速放射线、过江通道建设基础上,继续完善区域路网,打通“断头路”、“堵头路”,优化路网结构,力求路网级配合理和整体交通效益最优。
(三)发展方针
“十二五”时期是武汉城市建设历史上重要的5年,是转型的5年,是新一轮总体规划全面实施的5年,也是武汉城市交通快速建设期。全市城市交通发展将实现五个转变:
1.发展区域由“主城区交通”向“都市发展区交通”转变:按照武汉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主城+新城组群”和“以主城区为核、多轴多心”的空间结构(即“1+6”模式),根据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建设需要,将城市交通发展区域由“主城区”拓展到“都市发展区”,全面加强位于都市发展区内的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新城、花山新城等城市功能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仍是三环线内主城区交通发展。
2.发展模式由“适应型交通”向“引导型交通”转变:采用TOD(Transit—Oriented Development,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发展模式,引导主城区人口合理布局和疏散,优化交通的时空分布;实行ETC(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工程,有效引导、调节交通需求。
3.建设模式由“平面交通”向“立体交通”转变:由以地面道路为主,转变为地上高架、轻轨、地下通道、地面道路、地铁、人行立体过街设施、地下空间综合开发等多层次立体化的设施结构并重。
4.建设要求由“规模交通”向“品质交通”转变:城市交通设施由总量提升向品质提升转变,在满足交通功能同时,注重交通设施的便捷、舒适、美观等要求,全面提升城市交通建设水平,展示现代化的城市形象。
5.交通方式由“单一型交通”向“综合型交通”转变:对外交通设施水平不断提高,交通方式更加多元化,铁路、水运、公路、航空能力全面提升,“高铁时代”、“地铁时代”来临;强化市内外交通衔接、市内交通换乘,优化交通方式之间对接,打造综合交通枢纽城市。
(四)规划目标
围绕打造全国综合交通枢纽的中心目标,加大城市道路、轨道交通建设力度,基本形成以城市环线、快速放射线、过江通道为骨架,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为基础,功能明确、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城市道路网;初步形成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协调发展的出行结构;逐步建立起与城市空间布局结构相适应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体系,提供安全、畅通、高效、舒适、绿色的交通服务,满足快速增长、多元化、人性化的交通需求,支撑武汉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至“十二五”期末,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1.城市交通基础设施规模增大。城市道路里程新增400公里,面积新增2000万平方米,人均道路面积超过13平方米;主城区轨道交通建成4条线路,通车总里程超过130公里,在城市交通中骨干地位初显。
2.路网运行效率提高。路网平均运行车速接近30公里/小时,初步建立“30—60—120”分钟的道路交通运行系统,二环线以内车行时间平均控制在30分钟左右,主城至新城区车行时间不超过60分钟,主城外围至武汉城市圈城市车行时间不超过120分钟。
3.交通出行方式优化。公共交通方式出行比例达到30%,较现状提高6个百分点。
(五)主要任务
根据规划目标,“十二五”期间主要有7大任务:
1.加强快速路建设。建成环网结合、轴向放射的“三环十三射”城市快速路网,在“十一五”建成三环线的基础上,贯通一环,建成二环,完善三环,续建武汉大道、中北路延长线、白沙洲大道、江北快速路,提升姑嫂树路、常青路、长丰大道、雄楚大街、友谊大道、龙阳大道功能,新建墨水湖北路、国博大道。
2.加快过江通道建设。初步形成间距合理、疏解完善的过江交通系统。形成7座过长江通道、6座过汉江通道的格局,建成二七长江大桥、鹦鹉洲长江大桥、江汉六桥,改造江汉四桥,建设杨泗港长江通道、三阳路过长江通道、江汉七桥。
3.完善主干路网。建成规模适当、成网率高的主干路网,续建解放大道上延线、武青四干道和东沙大道等,改造长江大道、解放大道下延线等,建设东湖通道、芳草路等。
4.加密区域次、支路。建成循环畅通、出行便捷的区域路网。重点建设分流快速路、主干路交通的微循环道路,均衡路网流量,保障交通畅通;扩大路网规模,增加服务范围,方便市民出行。
5.大力建设慢行交通。构建以人为本、绿色低碳的慢行交通系统,在人流、车流集中路段实行机非分离、人非分离,“十二五”时期建成100座立体过街设施。
6.着力建设重点区域配套基础设施。逐步建成交通便利、设施完善的城市重要功能区,适应并引导城市发展。主要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四新新区、武汉火车站与杨春湖城市副中心、汉口火车站、后湖新城、黄浦新城、化工新城、花山生态新城共10个重点地区的城市道路进行配套建设。
7.全力建设轨道交通。“十二五”时期主城区轨道交通建成轨道2号线一期、4号线一期、1号线西延长线、2号线一期延长线、4号线二期、3号线一期,开工建设8号线一期、6号线一期、7号线一期,新增通车里程超过100公里,通车总里程超过130公里。为促进城乡一体化,加快新城区发展,“十二五”时期建设主城区连接六大新城区的轨道交通。
(六)建设阶段
“十二五”时期,城市交通建设主要有3个特征年:2011年“辛亥首义百年庆典年”;2013年“轨道工字形骨架通车年”;2015年“十二五收官年”。从出行来看,2013年后居民出行方式有较大变化,轨道交通将初步发挥骨架性作用;从建设阶段来看,“十二五”时期城市交通建设可分为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2011年):突出重点。以缓解交通拥堵为中心目标,着眼于2011年辛亥首义百年庆典,优化交通布局,按照“重点整治,见效快;谨慎改造,保交通;合理新建,增供给”的原则采取建设措施,逐步构建骨架道路。2011年底,二环线汉口段、白沙洲大道、武汉大道、沙湖大桥、轨道交通1号线等重点工程均建成通车,在主城区初步形成“三环九射”城市路网,形成6座过长江通道、5座过汉江通道的格局,1条轨道交通建成通车。
2.第二阶段(2012—2015年):全面提升。以构建全国综合交通枢纽为中心目标,着眼于内外交通衔接、内部交通优化,全面建设城市快速路、过江通道、主干路,建设功能突出的次干路、支路,建成鹦鹉洲长江大桥、雄楚大街、姑嫂树路、常青路、轨道2号线、4号线、3号线等,与对外公路交通体系相对应,主城区全面构建“三环十三射”城市快速路网,形成7座过长江通道、6座过汉江通道的格局,主城区4条轨道交通建成通车。
二、规划布局
(一)城市道路桥梁布局
1.快速路网络规划
全市主城快速路网络主要由三条环线和十三条快速放射线组成。三条环线为:
(1)一环线:围绕三镇滨江活动区布置,主要为城市的商业娱乐、历史文化、观光旅游、会议信息、创意咨询、高尚居住等以生活性服务为主的城市功能提供快速客运交通服务。一环线由武汉长江大桥、武珞路、中南路、中北路、徐东大街、武汉长江二桥、解放大道、武胜路及江汉桥等道路围合而成,全长约28公里。
(2)二环线:布置在城市中央活动区外围,主要为面向区域的金融会展、商务办公、贸易咨询、商业服务等功能区提供快速客货交通服务,同时承担中心区过江交通功能,减少车辆穿越滨江活动区。二环线由鹦鹉洲长江大桥、雄楚大街、珞狮南路、珞狮北路、东湖路、水东路、二七长江大桥、发展大道、江汉二桥、龙阳大道、墨水湖北路等道路围合而成,全长约48公里。
(3)三环线:布置在主城区外围,为联系主城各大组团及客货运枢纽的快速路,同时承担主城内部货运主通道和进出主城交通集散功能,减少主城区直穿车流。三环线由白沙洲长江大桥、天兴洲长江大桥、长丰桥及其快速连通道围合而成,全长约91公里。
(4)快速放射线是中心城区与周边组团之间联系的主通道,是衔接一环、二环、三环线的主要道路,对疏散中心城市交通、缓解交通拥堵、拓展城市、加快周边发展、促进城乡建设起重要作用,武汉市共规划有13条快速放射线:
①江北快速路
②黄浦大街—金桥大道
③姑嫂树路
④宝丰一路—常青路
⑤长丰大道
⑥墨水湖北路
⑦龙阳大道
⑧国博大道
⑨中山路—白沙洲大道
⑩珞狮南路
雄楚大街
中北路延长线
友谊大道
三条环线与快速放射道路相交成网,分别形成围绕滨江活动区、主城区综合组团的快速交通输配环,形成“环网结合、轴向放射”式的城市快速路系统,保护功能组团中心,均衡路网交通负荷。
2.过江通道规划
(1)过长江通道规划
主城区内共规划过长江通道8条,其中环线上6处:一环线上的长江大桥和长江二桥;二环线上的二七长江大桥和鹦鹉洲长江大桥;三环线上的天兴洲长江大桥和白沙洲长江大桥;非环线上的有2处:武汉长江隧道、杨泗港过江通道。具体布局及规划功能如下:
①武汉长江大桥:位于汉阳龟山与武昌蛇山之间,为公铁两用桥,主要为汉阳核心区、汉口西部城区与武昌老城区之间过江交通提供服务,主要承担一环线南段的过江交通功能,为城市快速路桥梁。
②武汉长江二桥:位于汉口黄浦大街与武昌徐东大街之间,主要承担一环线北段的过江交通功能,为城市快速路桥梁。
③白沙洲长江大桥:位于汉阳与武昌白沙洲地区之间,主要承担三环线南段的过江交通功能,为城市快速路桥梁。
④武汉长江隧道:位于汉口大智路与武昌三层楼之间,主要承担汉口中心区与武昌中心区之间的过江交通功能,为城市骨架性主干路隧道。
⑤天兴洲长江大桥:位于汉口平安铺与青山建十一路之间,为公铁两用桥,主要承担三环线北段的过江交通功能,为城市快速路桥梁。
⑥二七长江大桥:位于汉口徐洲新村与武昌罗家港之间,主要承担二环线北段过江交通功能,为城市快速路桥梁。
⑦鹦鹉洲长江大桥:位于汉阳马鹦路与武昌造船厂之间,主要承担二环线南段的过江交通功能,为城市快速路桥梁。
⑧杨泗港长江通道:位于汉阳杨泗港与武昌八坦路之间,主要承担汉阳与武昌南部的过江交通功能,为城市快速路过江通道。
主城区预留有3处过长江通道:三阳路至秦园路(又称三阳路过长江通道)、二七路至铁机路、堤角至工业大道。
(2)过汉江通道规划
主城区内共规划过汉江通道7条,其中在环线上的3座:一环线上的江汉一桥、二环线上的江汉二桥、三环线上的江汉五桥;非环线上的4座:江汉四桥、江汉三桥、江汉六桥、江汉七桥。具体布局及规划功能如下:
①江汉一桥(江汉桥):位于汉口武胜路和汉阳鹦鹉大道之间,主要承担汉口中心区中部与汉阳老城区之间的过江交通功能以及经长江大桥至武昌老城区的过江交通功能,为城市快速路桥梁。
②江汉二桥(知音桥):位于汉口建一路与汉阳郭茨口之间,主要承担汉口中心区至沌口、318国道、沪蓉高速方向的过江交通,同时承担二环线西段的过汉江交通功能,为城市快速路桥梁。
③江汉三桥(晴川桥):位于汉口集家嘴和汉阳南岸嘴之间,主要承担汉口滨江区与汉阳滨江区之间的过江交通功能,为城市区域性主干路桥梁。
④江汉四桥(月湖桥):位于汉口硚口路和汉阳江城大道之间,主要承担汉口中心区西部至四新、沌口等的过江交通功能,为城市快速路桥梁。
⑤江汉五桥(长丰桥):位于汉口舵落口与汉阳黄金口之间,主要承担三环线过汉江交通功能,为城市快速路桥梁。
⑥江汉六桥(古田桥):位于汉口古田二路与汉阳锅顶山之间,主要承担汉口古田地区西部与汉阳西部地区之间的过江交通功能,为城市骨架性主干路桥梁。
⑦江汉七桥(龙阳桥):位于汉口古田四路与汉阳琴断口之间,主要承担汉口古田地区东部与汉阳琴断口、郭茨口、龙阳湖地区的过江交通功能,为城市干路型桥梁。
3.三镇路网规划
三镇路网现已基本形成沿江顺水的布局形态,针对三镇路网存在的问题,优化三镇内部道路系统。
(1)加强主城区三镇内部道路与都市发展区道路的衔接,强化主城区道路系统的开放性。
(2)针对中心城区山体、湖泊、铁路、大型单位布局带来的交通阻隔问题,增加部分连通性道路,完善道路系统结构。
(3)完善次区域道路网结构,形成“方格网”式的区域道路布局,改善交通微循环。
(二)轨道交通布局
坚持以人为本、公交优先的原则,发展城市轨道交通,优化常规公共交通。公共客运交通要建立以大容量城市轨道交通和快速公交为骨架,常规公交为基础,出租车、轮渡等为辅助,多层次、一体化的公共交通系统。
到2020年,规划建设轨道交通线路282公里。其中建成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3号线、4号线、5号线一期、6号线一期、7号线一期和8号线一期工程,线网长度244.7公里,根据城市的发展需要,适时建设5号线二期、6号线二期和10号线一期工程。建成古田、常青等5座车辆基地和硚口、堤角等14座车场。远景到2050年建成12条全长约540公里的城市轨道交通,形成“轴向放射、相交成环”的轨道交通网络布局,轨道交通线网覆盖主城区,连接天河机场、阳逻、吴家山、蔡甸、常福、纸坊、豹澥等外围地区。
三、道路建设项目
“十二五”时期将基本建成“三环十三射”快速路网,增加过江通道,完善主干路,加密次支路。
(一)快速路
快速路是城市交通的主动脉,对城市布局、交通运行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武汉快速路主要包含城市环线、快速放射线两部分,“十二五”期间既是全面建设阶段,也是全面建成阶段。在“十一五”建成三环线的基础上,“十二五”期间按“一环全线贯通、二环全线建成、三环完善功能、放射线快速化”的目标开展建设。
1.一环线
“十二五”时期将在一环线贯通基础上,进行节点和武昌部分道路改造,畅通一环线。续建徐东大街(和平大道—梨园)、中北路高架桥(华夏证券武汉分公司—广厦六建汽车维修站);新建付家坡立交、台北路—黄石路高架、香港路立交(二期);改造中南路与中北路(武珞路—华夏证券武汉分公司,广厦六建汽车维修站—徐东大街)。
2.二环线
“十二五”时期将全面建成二环线,续建汉口段(江汉二桥—二七长江大桥引桥)、二七长江大桥及两岸接线(建设大道—和平大道)、水东路段(和平大道—中北路延长线)、东湖段(中北路延长线—东湖宾馆)、珞狮北路段(东湖宾馆—理工大学)、二环线跨雄楚大街立交(尤李立交)、鹦鹉洲长江大桥及接线(武昌岸的梅家山立交—汉阳岸的江城大道)、龙阳大道段(琴台大道—墨水湖北路);新建墨水湖北路段(江城大道—龙阳大道)、雄楚大街段改造(尤李立交—梅家山立交)。
3.三环线
2010年三环线主线全部贯通后,随着主城区周边地区的发展,三环线由“城边环”逐步变成了“城中环”,三环线的功能由货运“交通环”,升级为内外交通的“衔接环”、带动周边功能区的“发展环”、绿色环保的“生态环”。“十二五”时期将注重功能的完善,建设分为三部分:
(1)建设5座立交,其中续建4座:三环线南段新武黄立交二期、三环线南段关山路立交二期、米粮山立交、金南一路左转三环线匝道,新建1座:三环线南湖村立交。
(2)续建天兴洲防汛应急通道,加强天兴洲的对外联系。
(3)新建三环线辅道,分离长距离区域间的交通和短距离的区域内部交通,加强三环线内外的交通衔接。
4.快速放射线
“十二五”时期将基本建成13条快速放射线,完善武汉放射线布局。续建黄浦大街—金桥大道快速通道(工农兵路—三环线三金潭立交)、中北路延长线(二环线—三环线)、珞狮南路改造及配套(二环线雄楚大街立交—华农)、白沙洲大道改造(梅家山立交—三环线青菱立交)、国博大道(杨泗港快速通道—三环线)、龙阳大道改造(墨水湖北路—陶家岭立交)、姑嫂树路改造、汉口到阳逻江北快速路;新建墨水湖北路(龙阳大道—老汉沙公路)、雄楚大街改造(尤李立交—三环线关山路立交)、长丰大道改造(发展大道—三环线)、国博大道(杨泗港快速通道—鹦鹉大道)、常青路—宝丰一路快速路(三环线—解放大道)、友谊大道改造(小东门—王青公路)。
(二)过江通道
“十二五”时期将初步构建间距合理、疏解完善的过江交通系统。形成7座过长江通道、6座过汉江通道的格局,建成二七长江大桥、鹦鹉洲长江大桥、江汉六桥,改造江汉四桥,建设杨泗港过长江通道、江汉七桥、三阳路过长江通道。
1.过长江通道
2010年底建成的有5处:长江二桥、天兴洲长江大桥、白沙洲长江大桥、武汉长江隧道、长江大桥;在建的有2处:鹦鹉洲长江大桥、二七长江大桥;开展前期研究的有2处:杨泗港过长江通道、三阳路过长江通道。
“十二五”时期将建成二七长江大桥、鹦鹉洲长江大桥,建设杨泗港过长江通道及两岸接线、三阳路过长江通道。
2.过汉江通道
2010年底按规划建成的有4座:江汉一桥、江汉二桥、江汉三桥、江汉五桥;现状有桥梁未按规划建成的有1座:江汉四桥;在建的1座:江汉六桥;开展前期研究的有1座:江汉七桥。
“十二五”时期建成江汉六桥,改造江汉四桥,建设江汉七桥。
(三)主干路
主城区路网以江河为界,道路基本上按平行或垂直江河布置,区域路网相对独立,自成体系。按照“扩容补缺,道路贯通;化解分隔,区域连通;合理布局,路网畅通”的原则,“十二五”时期将基本建成三镇干道,形成流量均衡、服务水平高的区域路网。
1.汉口地区
汉口地区建设道路可分为三类:对外交通衔接类、过铁路通道类、顺江交通类,项目可促进内外交通衔接,方便铁路南北向交通和建设顺江交通走廊。
(1)对外交通衔接类。主要项目有:续建岱家山大桥及两岸接线、解放大道下延线,新增汉施公路改造、沿江大道改造、香港路改造、长江大道改造(青年路、武胜路)。
(2)过铁路通道类。主要项目有:续建建设大道延长线、塔子湖西路,新建建设渠路、三眼桥北路延长线、金墩路与银墩路北延至三环线。
(3)顺江交通类。主要项目有:续建后湖路、京汉大道跨武胜路立交、沿河大道江汉段,改造并延伸沿河大道,改造提升北湖西路—长江日报路—黄孝河西路,新建黄海路(104号路)、南泥湾大道东段。
2.汉阳地区
汉阳地区建设道路为中心城区与新区之间的联系通道和新区拓展新建道路,共8个项目,均为沿江临湖的道路。项目分别为:续建郭琴路、国际博览中心周边道路、滨江大道、芳草路(墨水湖北路—墨水湖南路),新建芳草路(墨水湖南路—四新南路)、芳草路(四新大道—南太子湖北路)、龙阳湖南路、月湖大道。
3.武昌地区
武昌地区建设道路可分为四类:升级改造类、对外交通衔接类、过(沿)湖(江)通道类、过铁路通道类,项目将增加现状道路通行能力,加强内外交通衔接,减少铁路、湖泊对城市的分隔。
(1)升级改造类。主要项目有续建街道口武珞路下穿通道,新增长江大道(武珞路—珞喻路)改造、武咸公路改造、八一路地下通道项目。
(2)对外交通衔接类。主要项目有续建李纸路改造、绿色路道路改造、武青四干道、建十路、老武黄公路四期,新增21号公路改造、工业二路、和平大道延长线、青化路等。
(3)过(沿)湖(江)通道类。主要项目有续建八一路延长线、沙湖大桥、沙湖大道、东沙大道、临江大道四期、青山临江大道(建十一路—工人村路),新建临江大道五期、临江大道拓宽改造(罗家港—建十一路)、园林路(和平大道—临江大道)、东湖通道。
(4)过铁路通道类。主要项目有续建复兴路、机三路,新建丁字桥南延线。
(四)次、支路
“十二五”时期次、支路建设将根据“总量平衡、经济可行;保障交通、市级引导;区域开发、各区主导;民生工程,重点推进”的原则进行规划。
1.江岸区
江岸区建设结合区域开发,针对现状路网不足,加密道路。区级续建项目主要有麟趾路、瑞祥路、吉庆街、新兴街等;主要新增项目分布在以下三个片区:
(1)解放大道以南片:该片区项目重点对道路进行改造,主要有天津路、北京路等道路整治项目,以提升区域道路功能,打造沿江商务区。
(2)解放大道以北片:该片区项目重点对道路进行新建、改造,主要项目有操场后街、连城二路等,在完成道路建设的同时,同步建设区域重要排水设施。
(3)解放大道下延线临江片:位于黄浦大街至堤边路之间,建设过铁路通道及衔接道路,提供片区交通,分流解放大道、沿江大道的交通,主要项目有韦桑路南段、二七北路南段、堤角前街、汉堤路等。
2.江汉区
江汉区结合疏堵保畅、土地储备、“城中村”改造选择项目。续建项目主要有新湾四路、马场一路、万国路、马场角横路等;新增项目可分为五类:
(1)三环线周边:方便三环线周边交通,结合武汉大道周边土地储备,建设民航东路延长线、阳光二路、何湾路等。
(2)发展大道(二环线)周边:分流发展大道、常青路交通,建设唐蔡路西段、复兴三村(东)、常飞路等。
(3)建设大道—香港路道口周边:分流建设大道、香港路交通,建设台北路延长线、高家台路、德旺路等。
(4)解放大道—新华路道口周边:分流解放大道、新华路、江汉北路交通,结合“城中村”改造,改造精武路、星光路等。
(5)一环线内区域:为提高核心城区道路质量,改善道路舒适性,改造花楼街东段、黄陂街东段、大兴三路等。
3.硚口区
硚口区项目围绕交通分流和区域开发选择。续建项目有江兴路、阮家台路等;新增项目可分为两类:
(1)汉正街区域:该区域项目以改造为主,打通瓶颈路、断头路,优化交通组织,解决长期制约该地区的交通问题,提升区域竞争力,新建游艺路、长堤街、大夹街、民意四路延长线、汉正街、汉水街、石码正巷、唐家巷、汉中街等项目。
(2)古田地区:该区域项目以新建为主,重点考虑解放大道和三环线分流道路、过铁路通道,结合汉正工业园、宜家、江汉六桥北岸周边建设等区域开发项目,新建古田四路、古田一路北段、江发路、宜家路、长丰二路、古音路、电台路、陈家墩路等项目。
4.汉阳区
汉阳区项目建设围绕城市骨架路网展开。续建项目有玫瑰园东路、陶家岭路、肖家湾路等;新增项目分为五类:
(1)汉阳西片区(黄金口、龙阳湖):为促进汉阳西片区发展,构建片区内路网骨架,建设龙阳湖北路、龙阳湖东路、百威路、什湖大道等。
(2)江汉六桥周边:加强江汉六桥与周边区域衔接,集散过汉江交通,建设阳城西路、翠堤路、“城中村”改造配套道路等项目。
(3)汉阳大道周边:为汉阳大道分流减压,建设阳城路、紫荆路、汉钢路、琴台颖园路、汉桥村路、罗七南二路、汉钢西路、江堤二路、曹家湖路等。
(4)滨江大道周边:完善滨江大道周边微循环,建设与滨江大道垂直道路,主要有鹦鹉小道、新五里三路、新五里二路等。
(5)龙阳大道周边:这类项目主要为与龙阳大道垂直道路,充分利用芳草路为龙阳大道段施工时分流,建设汉开二路、十升三路、十升五路、十升六路、十升小路、十升二路、十升一路等。
5.武昌区
武昌区项目根据首义百年庆典交通组织、现状路网中存在的不足和重点区域建设选择项目。续建丁字桥路北延线、武珞六巷、体育馆路、武锅中路等;新增项目分为四类:
(1)滨江片区:该片区道路主要建设与长江垂直方向的道路,连通临江大道、和平大道、友谊大道等顺江方向道路,促进临江地区的大开发。新增武车路、武车一路、武车三路、武车中路、学院路扩建、三飞路扩建、前进路扩建、才盛街(铁机路东段)、四美塘路扩建等项目。
(2)首义古城片区及周边:该片区道路直接为首义百年庆典交通组织服务,改善现状路网存在的不足,对道路进行扩建改造,提升部分道路功能,新增江安路、中南一路扩建、栅栏路扩建、楚善街扩建、津水路扩建、体育路、昙华林东段扩建、棋盘街扩建、保安街扩建、花堤街扩建等项目。
(3)中南路中北路片区:结合东沙连通工程的建设,完善该地区的路网,促进建成配套齐全、环境优美、独具地域特色的城市中心区,配套建设武重东路、黄鹂北路(扩建)、八一路(整治)、中南三路等。
(4)东沙湖还建房周边市政配套道路:为配合重点项目东沙湖水环境治理项目,对还建房周边的市政道路进行配套,需要建设武重中路、建机路、建机侧路、金沙路、沙湖南环路等。
6.洪山区
洪山区结合“城中村”改造、断堵头路、产业配套进行道路建设。续建项目有铁机路、杨园南路、站西路、楚平路、机场二路、紫阳东路等;新增项目分为三类:
(1)“城中村”改造配套:结合“城中村”改造,加密区域路网,建设石牌岭南路、农科院小路、机场四路、白沙四路、白沙二路、夹套河路、白沙小路、滨河路等。
(2)断堵头路:主要解决南湖地区、武汉火车站周边交通存在的问题,建设机场路、机场二路、桂园东路、南湖北路、园丁小路、珞梁路、工业二路、工业四路、北洋桥路、和平港路、零三路、商校路等。
(3)产业项目配套道路:这类项目均位于青菱地区,适应产业开发的需要,建设南郊路、青菱湖北路、黄陵庙路、青水西路、青水东路、青菱东路南延线等。
7.青山区
青山区根据交通枢纽建设、产业配套、安居工程和经济适用房需求选择项目,续建武青三干道与王青公路道口改造;新增项目可分为四类:
(1)三环线内及周边道路:结合交通枢纽武汉火车站周边路网和现状存在的不足选择项目,主要有荆州路改造、南干渠路、旅大街、随州街、恩施街、金嘴街道路改造等项目。
(2)产业园区配套项目:根据产业园区建设规划,有针对性地完善产业园区区域道路网,以促进产业园区建设和发展,建设都市工业园路(暂定名)、创意产业园路(暂定名)、青山节能环保科技产业园一期配套道路、武东东路、21号公路延长线等。
(3)安居工程及经济适用房配套项目:“十二五”时期将继续推进安居工程,同时加大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力度,需要进行配套道路的建设,主要有“港东名居”经济适用房项目和工人村安居工程等配套道路建设。
(4)社区道路维修改造项目:进行社区道路维修改造,计划平均每年建设2万平方米社区道路。
8.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项目均为新增,可分为两类:道路项目和其他交通设施。
(1)道路项目:主要围绕环东湖骨架道路布置连通项目,同时结合内部景点和周边建设的交通需求,安排落雁小路、鲁磨路延长线、青化路、环湖路东段、东站东路、落雁路北段、后湖小路、鼓架山路、磨山一号门至鹅咀湖心道路整治、东湖武汉疗养院通道等项目建设。
(2)其他交通设施:主要有码头和停车场的建设,具体有听涛景区行呤阁码头、长天楼码头、听涛景区北片生态停车场等项目。
9.东西湖区
东西湖区纳入本规划的项目主要为东西湖区与主城区之间联系通道,减少张公堤分隔影响,促进城乡一体化。
(1)东西湖区与主城区之间联系通道:主要有环湖路南延线至古田一路、金南二路南延至古田四路、常马高架(常青路北延)、康城路等过三环通道建设。
(2)常青花园组团间联系:续建花园中路。
10.其他投资主体
除以上9个区外,市城投公司、武汉地产集团也负责建设部分次、支路,以续建项目为主,项目可分为4类:
(1)经济适用房配套道路:续建兴谌大道、江兴路、肖家一路、和平港路、工业四路、工业三路、北洋桥路、园林路、青山工人村安居市政配套道路、白沙西路、白沙四路、白沙五路、墨水湖小路、合汇璟苑配套道路。
(2)东沙湖水环境治理周边疏解道路:建设沙湖南环路、沙湖三路、汉街南路、沙湖大道、东一路、乐业路。
(3)辛亥百年庆典道路系统改善:重点对首义广场及相关景点的周边道路和外部联系道路的路面、景观绿化、路灯照明、慢行交通、标志标线等配套设施进行改善见新,共涉及改善道路总长度154公里。
(4)其他道路建设:新建金桥大道三金潭左转匝道、武汉华侨城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续建三环南路、古田四路延长线、黄石路、百灵路、南湖新城路等。这类项目主要为市民之家配套道路、还建小区配套道路以及主干路之间的连通道路等。
(五)道路综合整治
为改善道路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建设舒适、畅通的道路系统,“十二五”时期将加强道路整治。项目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对部分水泥混凝土路面进行黑色化改造;二是对部分破损路面进行大修。
(六)慢行交通
1.慢行交通发展目标为建设“环保、安全、畅通、和谐”的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具体分为三个层次:
(1)形成“布局合理、路权分明、设施完善、以人为本”的骨架慢行交通网络;
(2)构建“管理科学、组织合理、层次分明、衔接便利”的慢行交通优先区;
(3)打造“规模适当、通行便利、换乘方便、配套完善”的轨道交通沿线慢行交通衔接带。
2.建设主要分为两类:非机动车道和人行过街设施。
(1)非机动车道。按照“系统考虑、远近结合、以线带面、经济实用”的原则,一手抓在建、待建市政道路工程的非机动车道路建设,一手抓既有道路的非机动车道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彩色非机动车道、优化交通标线、增设隔离栏杆和加强管理措施。“十二五”时期建设或改造解放大道、建设大道、京汉大道、沿江大道、创业路、太子湖路、车城北路、体育路、光谷大道、光谷创业街、佳园路等道路的非机动车道。
(2)人行过街设施。按照“安全便利、因地制宜、间距合理、人车分离”的原则,贯彻以人为本理念,保证行人过街安全,解决重要交通节点处或路段的机动车与行人的矛盾问题,提高道路的通行能力,“十二五”时期建成约100座长久或临时人行天桥和地道。续建武昌沙湖大桥工程—友谊大道地下人行通道、武昌二环线东湖路—少儿出版社地下人行通道等立体过街设施;新建成武汉客运港地下通道、动物园路人行天桥等,方便行人过街。
(七)常规公交
为落实公交优先,改善公交服务水平,提高公交出行比例,提升城市路网运行效率,“十二五”时期将加强公交设施的建设。
本规划中常规公交仅指世行贷款武汉城市交通(二期)项目的公交专项,含公交专用道、公交场站、公交港湾站三类。分别为:新华路/友谊路、鹦鹉大道、汉阳大道、解放大道、和平大道5条道路共33公里长的公交专用道建设;三金潭枢纽、钢都花园首末站、天顺园场站首末站、金银潭停车场4座公交场站;解放大道下延线、二环线水东段地面辅路、水东路3条道路的港湾车站。
(八)前期研究和城建科研项目
根据武汉市总体规划、市政建设项目库以及“十二五”时期每年的城建计划,对相关项目开展前期研究,努力做到项目决策科学、规模合理、功能完备、效益突出,保障城市道路建设健康、可持续发展。
利用武汉丰富的科技资源,针对武汉城市道路建设现状和出现的新问题,把握建设科技新方向,研发新技术,应用新成果。
“十二五”时期拟对前期研究和城建科研项目投资2.5亿元。
(九)应急项目
为确保交通安全运行,增强道路应对风险的能力,特安排应急项目相应的资金。“十二五”时期安排应急资金5亿元。
(十)重点区域
根据城市总体布局,加强城市综合交通枢纽、新兴区域、重要功能区域建设,按照“全局统筹、目标向导;保障交通、市级引导;区域开发、平台主导”的原则进行设施配套,逐步建成特色突出、功能齐配的区域,完善和增强城市功能,加快城市发展。主要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四新新区、武汉火车站与杨春湖城市副中心、汉口火车站、后湖新城、黄浦新城、化工新城、花山生态新城共10个重点地区的城市道路进行配套建设。
四、轨道交通建设项目
为适应城市拓展,促进城市功能区和新城区发展;为实施公交优先的交通战略,确保交通建设成果由全体市民共享;为分流道路交通,实现疏堵保畅,保持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十二五”时期全力进行轨道交通建设,规模空前。项目主要分为2个部分:
1.主城区“十二五”时期建成轨道2号线一期、4号线一期、1号线西延长线、2号线一期延长线、4号线二期、3号线一期,开工建设8号线一期、6号线一期、7号线一期,新增通车里程105.8公里,通车总里程达134公里。
2.为促进城乡一体化,加快新城区发展,力争主城区与新城区实现轨道交通连接,“十二五”时期争取主城区与6个新城区之间各建设1条轨道线。线路紧密结合各区工业发展“倍增计划”,覆盖六大新城组群中心,支撑六大新城区的开发与建设。
“十二五”时期轨道建设规划表
项目名称起止点建设规模
2号线一期 常青花园—鲁巷光谷广场27.73公里
4号线一期武昌火车站—武汉火车站16.49公里
1号线西延长线东吴大道—金山大道1.2公里
4号线二期武昌火车站—汉阳黄金口16.9公里
2号线延长线鲁巷—流芳,常青花园—金银潭10.3公里
3号线一期三金潭—沌口33.2公里
8号线一期三金潭—梨园16公里
6号线一期金银湖假日广场—沌口体育中心33.5公里
7号线一期金银湖—南湖花园29.9公里
新城区轨道
交通项目市域
轨道交通线外部
市政配套主城区
五、保障措施
(一)筹融资措施
1.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要创新思路,拓宽建设融资渠道,加大各融资平台的有效资产和优势资源配置,最大限度盘活存量资产,整合利用好市政基础设施现有资源,加大直接融资力度,为实现资本市场上的股票融资、资产证券化融资、发行企业债券和中期票据创造条件。认真总结已有经验,继续积极稳妥地使用BT、融资租赁、股权信托、保险资金运用、中期票据、企业债券等融资工具,下大力气推进资产证券化工具的实际运用范围。尝试通过私募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如市属国有企业等)发行“可转换债券”、“可转换优先股”等金融工具来进行融资或提高市城投公司的资本金。
2.加大财政投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加大项目资本金的政府投入力度。争取平衡市级政府性投资公司债务,保持其可持续的融资能力。
3.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城市的财富主要体现在城市空间资源上,城市经营的核心是土地的开发和空间的布局。应不断完善土地储备和开发制度,加大对融资平台的土地储备收益权注入,以支持城建公益性项目建设。做好以地换路、以地换轨道等专项储备。进一步优化城市规划和土地储备相结合的联动机制,严格控制重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周边土地,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收储、统一开发;完善土地抵押融资和增值收益偿债机制,通过项目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引进社会资本,推进土地储备、整理、开发工作。
4.继续争取银行贷款主渠道融资。为推进城建重点项目建设,尽最大努力争取银行贷款,扩大银行对投融资公司的授信范围,增加授信的积极性。
5.继续做好引进央企的工作。鼓励有实力、有经验的央企通过BT、BOT等融资方式参与我市城建重点项目建设,并优中选优,实现建设项目投资、成本、质量和效益多赢。
6.逐步完善城建投融资平台的融资体系。按照“借、用、管、还”四位一体原则,除平台统一融资外,鼓励和允许平台子公司单独融资、平台土地储备中心单独融资以及平台子公司分拆上市融资等。进一步强化对投融资平台的监测管理,建立政府投融资决策咨询制度、偿债保障制度、债务分析和预警机制,防范融资风险。
7.控制好项目报批及其融资节奏。融资环境的变化受多种复杂因素的影响,宏观经济因素是主要因素。研究并利用好融资环境变化的规律,根据当期宏观经济的情况,对下一期的宏观经济走势做出判断,据此寻找融资环境的可能变化趋势,安排好武汉建设项目的投资节奏,做到不同年份融资任务与相应年份融资环境的宽松程度相匹配,减少“十二五”时期建设项目在开工和融资节奏上的盲目性。
8.优化债务后延、提前变现和聚集分散资金等三类基本融资方式的匹配结构。在“十二五”时期的城市道路桥梁及轨道交通建设融资,应适当控制债务后延类融资,通过制度创新,创造条件,加强提前变现和聚集分散资金类融资,降低城市道路桥梁及轨道交通建设投资的固化程度,优化融资结构。
9.通过融资制度与技术创新等途径强化非经营性项目的现金流创造。在积极争取扩大财政投资的同时,争取在城市道路桥梁及轨道交通建设非经营性项目方面创造现金流。如选择适宜的项目进行项目间的组合,将非经营性项目与经营性项目组合为一个项目;通过向非经营性项目植入可经营性因素来提高其可经营性程度,如植入广告、冠名权等可经营性因素。
10.寻求优良国有资产向负债率较高的融资平台实施资产注入。扩大视野,将属于城市经营范畴的国有资产都纳入选择范围,以便挑选适宜的国有资产向融资平台注入。
(二)质量管理措施
1.着力构建监管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出台武汉市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武汉市优秀施工工法等,不断完善工程实体质量和质量行为的监督、质量监督程序等制度体系,构筑质量监督长效机制。
2.开展差异化管理。进一步加强质监队伍建设,充实、完善人员结构及专业技术结构;完善差别化监管,根据工程类别、重要性及工程参与单位的业绩、信誉、质量保证能力等情况实施分类监督,对重要工程和信誉差、质量保证能力弱的企业,增加抽查频次;对带有普遍性和比较严重的质量问题,加大抽查力度。针对城建重点工程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为解决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集中监管资源解决影响最突出的问题,牢牢抓住涉及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区分重点和一般监管对象,对直接涉及到城市公共安全、技术风险较大、异型结构、大跨度结构实施重点监督,加大巡查和检查的频度。
3.突出地铁工程的质量安全监测和预警。针对地铁施工引起的隧道周边土力平衡的破坏,容易对沿线的地表、道路、管网及建(构)筑物等周边环境产生影响,导致部分建(构)筑物及地表等出现裂缝、错位、沉降、倾斜等变形的特点,继续坚持引进第三方质量安全监理,专门对质量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赋予其在质量安全方面高于施工项目监理,监督检查参建各方履行质量安全职责的职能。继续建立完善地铁工程远程监测和安全预警系统,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的动态监测,随机查看和及时处理工地现场的安全状况,确保质量安全。积极开展地铁等重点工程关键节点验收,按照“建设单位组织、施工企业自查后交验、监理单位审核检查、专家技术评估、政府程序监督”的原则,建立完善“深基坑开挖、盾构始发到达、联络通道开挖”等关键工序节点的验收制度,进一步明确参建各方责任,防范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有效加强对重要节点的控制,消除质量隐患。
4.推进工程质量创优工作。推广应用“四新技术”(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积极引导企业通过科技创新推进质量发展;建立、完善评优机制,将工程质量创优和工程招投标、造价以及企业资质评定相结合,激励企业创优积极性,不断提升建筑工程品质。
(三)安全管理措施
1.进一步坚持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继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对未完成安全责任目标的单位坚决实施“一票否决”。继续加大综合监管力度,坚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联络员会议制度,上下联动,互通情况,上情下达,下情上传,进一步健全完善“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
2.落实企业责任,建立评价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3183号)要求,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深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强化参建单位的安全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施工强制性标准规范,落实施工现场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和奖惩制度。落实安全监理巡查责任,提升安全监理水平,履行对重大安全隐患和事故的督促整改和报告制度。强化城建重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科学确定并严格执行合理工期,坚持施行联络员会议制度和第三方监测制度,建立工程安全评估管理机制。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综合动态评价系统,将工程项目的日常监督巡查情况、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考评情况、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评价情况直接与企业安全管理效果挂钩,形成企业安全管理效果综合动态评价机制。
3.改进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在全市推广应用统一的建设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引入地理信息系统,构建在建工程项目数据库,实现企业、项目、机械设备、人员信息的计算机分析和联网管理。继续坚持对建筑起重设备的备案登记管理,结合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进一步完善起重机械设备信息管理系统,鼓励有条件的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并实施登记管理。吸收大型企业、专业院校的专家、学者充实到安全生产专家库,建立规范的论证专家推荐抽取信息平台,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技术支撑作用。
4.开展专项治理,消除安全隐患。结合不同时段安全管理工作的特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着力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预防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脚手架、模板支撑、起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电梯井操作平台的专项治理以及对施工分包队伍资质、人员证照、专项方案审批程序的监督检查。
5.完善应急机制,提升应急能力。修订完善《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重点工程项目要健全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制订施工应急救援预案,建立起与政府应急体系相衔接的联动机制,依托大型企业充实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组,配备必需的应急装备,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同时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密度,加大应急救援经费和安全专家活动经费的投入。
6.强化基础工作,实施长效管理。制定出台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进一步界定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和各管理部门的职能职责,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和管理部门的监管行为。修订企业及工程项目评优评先实施办法,规范评优评先程序,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管理先进、被评为示范工地的企业的政策奖励和经济奖励力度,激励企业争先创优。制定武汉市建设工程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处理规定,结合企业安全生产综合动态评价系统,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企业市场行为。
(四)管网建设管理措施
1.加强政策研究、加快制度建设。尽快出台武汉市管网建设管理办法,实现市政道路主体工程与配套管网工程“五个同步”(即同步计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移交竣工档案)。加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政策研究,在实现统一、系统规划的基础上,施行地下空间有偿利用和地下空间产权登记,为管网建设开辟资金渠道。
2.学习先进经验、打造融资平台。拓宽管网建设资本金渠道,将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地下空间出让金统一收缴、集中管理,作为管网建设资本金,通过管网项目融资实现放大效应。借鉴房地产开发由单一业主整体负责的建设模式,并通过合资等方式吸纳各行业、多类型的资金打造和壮大股份制投融资平台,将其作为单项市政道路主体工程与配套管网工程的唯一业主,保障市政道路主体工程与配套管网工程“五个同步”。
3.创新工作机制、加强互动共建。在国土规划、城乡建设、城管部门之间加强信息平台共建共享,加强审批过程互通联动。国土规划部门在审批管线路时应当对应规划道路,在审批道路规划设计方案时应当进行配套管线综合;城管部门在实施道路挖掘许可前要征求城乡建设部门的意见。把握我市正在推进智慧城市、数字武汉建设的契机,市级基础平台应当统一建设,在此基础上要应对不同的功能要求分别发展、建设大量的专业平台。要筹划在对地下管线进行全面普查整测的基础上,建立专业的地下管线信息平台,还历史旧账,然后通过对新建管线项目进行覆土之前的竣工实测管理,保证全市地下管线的信息平台及时更新,努力实现地下管网信息、城建工程档案、基础设施清单“一张图”、“一个网”。
(五)管理体系完善措施
1.统一指挥调度机制。进一步完善城建重点工程领导小组、重点工程现场指挥部联席会议和现场指挥部三级指挥机制,业主尽责,部门尽力,各尽其责,各尽其能,努力解决建设中的问题,加快工程建设进度。
2.市区联动机制。建立完善责任制,由区级政府对区域交通拥堵承担一定责任。制订相应激励政策,进一步增强区级政府的建设动力。
3.拆迁工作机制。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区级承担征地拆迁任务的同时,加快建设落实动迁安置房,解决重点工程拆迁户安置房源的问题;严格规划用地控制,用高科技手段控制违章建筑。
(六)加强前期工作措施
1.做好工期的论证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要对项目工期进行详细分析评价,明确项目的建设周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和审批部门,要评价项目工期的合理性,并把审定的工期作为计划工期予以批复。建设责任单位要保障建设资金,督促设计、施工单位综合考虑社会效益和建设成本,创新工法工艺,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基础上,尽力缩短工期,最大限度地减少工程建设对城市环境和市民生活的影响。
2.做好规划方案的合理性分析。规划编制单位要科学编制项目的规划方案。规划方案确定前要对项目建设沿线情况仔细摸底,力争在规划阶段解决影响范围内利益方的不同意见、环境影响问题、管线综合和土地房屋的征收等问题和矛盾,切实提高规划对建设的指导性,减少设计和施工中因方案产生的矛盾。
3.做好项目的储备。对于今后拟实施的建设项目,由市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通过下达城建项目前期计划,委托项目建设业主提前开展项目前期研究,以便为项目实施提供基础。各部门应对城建项目前期计划中的项目给予支持,提前办理相关手续,从而为缩短项目的总建设周期创造条件。
武汉市城市管理发展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武汉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新时期。武汉市城市管理工作将继续面临大改革、大建设、大发展的挑战。为适应公众日益提升的生活环境质量要求,进一步提高城市环境水平,改善城市市容市貌,配套完善城市功能,根据《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订本规划。
一、“十二五”时期我市城市管理发展的基础与形势
(一)“十一五”时期的主要成就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坚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创新城市管理体制,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重心下移,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城管为民,城市综合管理工作不断推进,城市管理协调发展态势良好,工作活力不断增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升,依法行政效能明显提高,市容环境保持整洁、有序,在提升城市形象和整体功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两型社会”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坚持体制机制创新,城市综合管理格局初步形成
“大城管”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坚持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模式,落实以区为主、重心下移的城市管理工作基本原则,组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推进城市管理事权下放,充分发挥区、街履行城市管理职能的积极性,初步形成了市区联动、以区为主、齐抓共管的长效管理机制,提升了城市管理效能。在延续“双创”(争创“市容环境达标街道”、争创“市民满意路”)考评工作的基础上,推开“大城管”工作,建立了城市综合管理考评体系。“十一五”期末,全市103个街乡镇争创“市容环境达标街道(乡镇)”总达标率为97.09%,优良率为69.77%;全市255条主次干道争创“市民满意路”总达标率为97.65%,优良率为65.49%,促进了市容环境管理的规范化,市容环境督查机制进一步完善。
城管法制建设和综合执法水平不断增强。坚持“依法行政、城管为民”,出台了查处违法建设、规范户外广告管理等一系列城市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了城市管理法制体系;严格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检查考核和奖惩,细化执法自由裁量权,规范了城管执法和行政审批行为;狠抓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提升了执法管理效能。加强对城市管理突出问题的治理,持续开展了违法建设、建筑垃圾、违法占道、市容环境、燃气安全等方面的专项整治工作。“十一五”期间,全市共拆除违法建设490万平方米,其中主城区410万平方米;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市场,完善联合审批,强化联合执法,严格监控道路污染行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进入持续发展时期,通过大练兵、主题教育、创优争先等系列活动,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和社会形象得到明显提升。
城市管理行业体制机制改革初见成效。积极探索环卫作业社会化管理模式,推进环卫清扫保洁作业、垃圾收运处理服务等方面的市场化运作,开发区和化工区环卫作业基本实现市场化。2010年武昌、江汉、硚口区启动了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试点,全市环卫作业服务市场化率达到20%以上。开展城管投融资体制改革,采取BOT、BT等建设运营模式扩充了城管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渠道,搭建了城市管理投融资平台。
2.强化日常管理工作,市容环境质量跃上新台阶
环卫作业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加强质量监督检查,制订并发布了《武汉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促进了环卫作业规范化和精细化。适应环卫作业发展变化需要,全市环卫作业机械设备种类和数量迅速增长,环卫作业机械化和垃圾运输密闭环保化水平不断提升,环卫作业效率明显提高,环卫工人劳动强度有所降低、作业安全保障不断加强。改进作业模式,初步形成了清洗清扫相结合的机械化作业模式,主城区道路机械清扫保洁面积达2256.69万平方米,二级以上道路机扫率达45%。
城乡市容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统筹城乡环境管理,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启动“村湾收集、街镇转运、市区处理”的农村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建成33座集镇垃圾转运站并配备100辆垃圾收集运输车,开展了示范公路、示范集镇、示范村湾创建工作,乡镇环境面貌切实得到改进。
立面环境管理和景观灯光建设成效显著。强化城市立面环境管理,推进重点区域户外广告整治,试点户外广告公开拍卖,规范户外广告和门面招牌管理,创建门面招牌整治示范路、达标路,累计拆除各类户外广告9034块、规范设置门面招牌61578块,有效地净化了城市空间。加大景观灯光环境建设力度,开展重点区域、主要路段景观灯光环境建设,全市共亮化高层楼宇1624栋、桥梁27座,亮化“两江四岸”码头6个、趸船与游船51艘及江滩长度26公里,建成重要景观灯光节点6个和景观灯光集中展示路段10余条,初步形成了以“两江四岸”为核心,高层建筑、广场、桥梁为主线,节点灯光为重点,重要道路为纽带,户外广告灯光为衬托,显现层次分明、动静结合、明暗有致、具有滨江滨湖风情和现代化都市气息的景观灯光环境格局。
3.全面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幅提高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显著提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步伐明显加快,“五焚烧、两填埋、一综合”的垃圾处理格局初步形成,陈家冲、长山口2座卫生填埋场分别于2007年和2009年投入运行,长山口、汉口北2座垃圾焚烧发电厂2010年投入试运行,锅顶山、新沟2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持续推进,千子山垃圾综合处理场及重新选址的星火村垃圾焚烧发电厂展开建设前期工作。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由2005年末的23%提高到90%。关闭了紫霞观、岱山等4座简易垃圾填埋场,并启动了简易填埋场生态修复工程,提高了垃圾处理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环卫设施布局不断完善。主城区生活垃圾转运系统逐步完善,转运能力和效率大幅提升,垃圾转运环境污染和作业扰民问题得到改善。“十一五”期间,全市建成28座中小型环保压缩转运站,新增转运规模4500吨/天;全市共新改建和维修二类以上公厕700余座,设置更新垃圾容器近6万个,主城区增设环卫作息点179个;规范公厕指示标志,建立导厕地图系统,全市公共厕所实行免费开放。公共厕所、环卫作息点等环卫设施数量不足、分布不合理的问题得到缓解。
城市道路桥梁安全畅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为保障全市道路桥梁隧道畅通和通行安全,加大了市政道路桥梁维护管理力度,完成了近500项道路维修改造工程,修复破损道路600余条、约200万平方米,增设完善道路无障碍设施6万平方米,加铺彩色非机动车道4条,主次干道道路完好率达到95%以上;建立桥梁安全管理机制,完成桥梁维修加固项目43项,确保桥梁安全运行无隐患,城市桥梁安全无事故率达到100%。
燃气安全和应急保供能力不断增强。大力推进燃气事业发展,至2010年底,全市各类燃气用户达165.28万户,民用燃气气化率达93.8%,天然气年用气量提升至8亿立方米,工商业、交通业用气占比达65.8%。加快燃气设施建设速度,提升供气保障能力,建成全长130公里的天然气中环线高压管网及配套输配气站点等场站设施;建成年供7873万立方米的人工煤气储配系统和年供18.9万吨的LPG储配系统;建成46座CNG汽车加气站,年总供气能力超过1亿立方米;建成17座LPG加气站,年总供气能力超过30万吨;启动了高压外环线建设及液化天然气配套项目前期工作。加强了燃气工程质量监督,加大了燃气市场执法控管工作力度,确保了全市燃气行业无重特大事故发生。
城市管理应急服务与科技信息化效能不断强化。启动城市管理应急指挥调度中心,提升了110联动和应急服务效能。制订并完善应急保障预案,统一城管服务热线,形成了“一网受理、一网协同”的服务体系和“一级指挥、二级调度、三级处置,网上交办、归口办理,网上回复、结案考评”的运行机制,年平均接处市民投诉近6.5万件,接(处)警及时率达到98%。建立了城管科技与信息化工作机制,城管科技与信息化工作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4.服务“两型社会”建设,倡导低碳生活
基本建成便民自行车租赁服务系统。倡导绿色出行方式,“十一五”期末,全市建成便民自行车服务站点1116个,投放自行车5.15万辆,发放租车卡25.6万张,每天提供租车服务8至12万人次,缓解了交通压力,方便了群众生活。
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收集工作稳步推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2010年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6%;建立了政府政策引导和财政补贴、超市有偿收集、社会企业集中资源化处理的废旧电池回收利用模式,全市已设置废旧电池超市回收点200个、回收箱8000多个,平均每天收取废旧电池0.5吨;启动了废旧家电超市回收的试点工作。
垃圾的分类处理与节能减排全面启动。垃圾分类处理工作逐步受到重视,展开了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建设,引进有机垃圾生化处理方式,进行厨余垃圾就地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试点;2010年启动了全市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垃圾焚烧飞灰填埋等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前期工作。成功开发陈家冲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气体CDM项目并实现发电上网,长山口、汉口北2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试运行并成功实现并网发电,垃圾末端处理节能减排初见成效。
(二)“十二五”时期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1.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十二五”期间,武汉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和重要的战略机遇期。省委、省人民政府提出,要把跨越式发展写在湖北“十二五”发展的旗帜上。武汉作为省会城市和中部地区中心城市,提出了率先实现跨越式发展,实现“五大跨越”的奋斗目标:一是在经济总量上实现地区生产总值由5000亿元向万亿元的跨越;二是在经济发展结构和质量上实现由老工业基地、传统商贸重镇向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中心、现代服务业中心和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的跨越;三是在城市功能和地位上实现由国务院定位的“我国中部地区中心城市”向更高层次的“国家中心城市”跨越;四是在城市形态和布局上实现跨越,构建“1+6”的城市格局;五是在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上实现由比较宽裕的小康进入全面小康阶段的跨越,建设幸福武汉。城市管理作为城市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随着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进入了高速发展的快车道,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将为城市管理工作的提档升级注入强大的动力。
“十二五”期间城市管理工作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广大市民对城市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城市管理工作的标准越来越高。同时,大建设、大发展时期给城市管理工作带来空前的难度,渣土管理、清扫保洁、道路维护、违法建设控管等各个方面的工作压力骤增,不少新任务、新课题亟待解决。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必须抢抓机遇、应对挑战,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深化城市综合管理,加大城市管理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增强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建设幸福武汉作出重要贡献。
2.面临的困难和不足
一是城市管理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和建设经费不足。环境卫生作业与基础设施建设经费与同类城市相比差距较大,各区财政投入不足,且无稳定的市级专项经费保障,环卫作业装备缺乏,工作效率难以提高,应急保障难以到位,环境卫生质量难以达标,垃圾收运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难度较大。道路桥梁隧道日常养护维修经费不足,专项维护经费远不能满足设施维护量快速增长的需要,作业水平和路面效果难如人意。二是城市综合管理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城市综合管理涉及公安(含交管)、建设、交通、城管、国土规划、住房保障房产、水务、园林、环保、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以区为主、部门协调联动的综合考评等机制有待完善,城市综合管理“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难以实现。三是城市管理法制支撑不够。城市管理工作无国家法律支撑,部分法规、规章规制不明、处罚力度过小,部分条规不符合城管工作实际,亟待修改完善。四是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执法队员总体编制少,远远不能满足城管工作需求;部分开发区未设置独立的城管机构;新城区城管执法机构、编制未经编制部门核准,未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序列。五是城市管理科技水平较低,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整合共享不足,信息化建设和科技创新能力亟待加强。六是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高,部分市民环境意识不强,全社会广泛参与城市管理的局面尚未形成。
二、“十二五”时期城市管理发展的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城市管理服务于城市发展、服务于市民生活为重点,以深化完善“大城管”机制为依托,以辛亥首义100周年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坚持“法治、科学、精细、长效”的管理原则,创新管理理念,突破体制机制障碍,完善管理手段,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改善城市容貌、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为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着力提升市民幸福指数提供有力的城市综合环境支撑。
(二)发展目标
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强化城市综合管理;整合城市管理资源,提升基础设施水平;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实施绿色环保工程,创建美好城市环境。通过5年的努力,使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综合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趋于完善,力争平面环境干净整洁、空间容貌靓丽有序、设施建设提档升级、城乡环境明显改善、城市形象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城市管理主要指标总体水平处于全国副省级城市前列。
1.推行城市管理精细化
树立城市管理精品意识,注重细节管理,建立城市综合管理协调、调度、检查、考评体系,以及市容环境作业、检查、考核标准体系。将城市管理工作由平面向立面延伸、由陆地向水面延伸、由城区向乡镇延伸,促进城市管理工作空间上无死角、时间上无盲点、细节上无疏漏,实现城市容貌干净、整洁、协调、有序,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城市亲和力。
2.实现垃圾处理无害化
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处理,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至2015年,主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新城区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30%、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以上;建成较为完善的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收运处置系统,主城区餐厨垃圾集中处理率达60%、建筑垃圾集中处理率达40%。加大环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优化城市垃圾转运站建设布局,提高环卫配套设施和设备水平。
3.实行作业服务市场化
创新城市管理领域市容环卫、市政道路维护等行业的管理体制和营运机制,开放城市管理作业公共服务市场,建立“政事分开、事权下放、管干分离、市场竞争”的城市管理作业新体制,凸显和完善政府的监督调控职能,基本实现“作业市场化、运行企业化、服务社会化、发展产业化”。至2015年,全市环境卫生和市政道路维护作业市场化率达到80%以上。
4.推进执法管理规范化
完善城市管理法治体系,构建集中统一、精干高效、依法行政、政令畅通的执法管理体制;规范城管执法队伍建设,落实“政治合格、纪律严明、执法公正、廉洁亲民”的要求,全面提高城管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执法效能、整体形象、工作业绩;规范执法管理行为,加强对城管执法人员和协管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管理,查处城管违法案件合格率、结案率均达到95%以上。强化对影响城市环境突出问题的执法管理,持续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和控管力度,实现重点工程周边违法建设零增长、一般区域违法建设有效控管,新增违法建设发现处置率达到99%以上;加强违法占道经营治理,疏堵结合,逐步实现对违法占道经营行为的全面控管,确保主次干道无违法占道经营,背街小巷畅通有序,违法占道发现处置率达到98%以上;落实建筑垃圾运输管理规定,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实现建筑垃圾定点消纳率达到95%以上、污染道路发现处置率达到99%以上、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运输率达到100%。
5.坚持城管服务人本化
推进道路桥梁隧道养护系统化、精细化、专业化,实现全市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道路完好率95%以上,城市桥梁设施安全无事故率达到100%,保障城市交通畅通安全。倡导绿色出行,改善城市慢行交通系统,提高便民自行车服务能力,创新道路临时停车管理机制,服务市民安全便捷出行。推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提高天然气供应储气调峰及事故保障能力,加强燃气安全监管,保障燃气供应稳定、安全,燃气运行安全无重特大事故发生;优化天然气用气结构,全市能源消费中燃气占比提高至7%,工业用气量(含燃气电厂)达到总用气量的40%以上。提升城市景观灯光品位和建设水平,将“两江四岸”核心景观区和武汉大道建成精致靓丽、特色鲜明的城市景观展示区;以各区域节点、楼宇、桥梁、湖泊为重点,主要道路、景观路为纽带,广告招牌为点缀,推广绿色照明,凸现融历史文化和现代文明为一体的城市风格和城市魅力,构建城市夜间灯光景观,全市景观灯光设施完好率和亮灯率均达到95%以上,让市民充分享受夜间灯光景观美境建设成果。
三、“十二五”时期城市管理发展的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
“十二五”期间,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将紧紧围绕发展目标,全面推进管理、服务与基础建设的进一步提升,提高城市管理的综合能力和水平,促进和谐幸福城市建设与发展。
(一)构建综合管理格局,实施城市管理精细化工程
1.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
强化各区各部门协同联动。充分发挥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检查督办、考核评价的职能,建立健全城市综合管理的组织保障机制、发现即处机制、交接督办机制、工作会议调度机制、数字化城市管理机制、经费保障机制和分类考评奖惩机制。坚持定期召开调度会,对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进行调度部署,充分整合各方力量,完善各区、各部门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城市综合管理工作格局。
推动管理重心下移。坚持“统一领导、以区为主、街为基础、市区联动”的基本原则,健全完善以区为主的城市综合管理体系,明确管理权责,落实属地管理,强化区、街的城市管理职能,完善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网络,强化基层城市管理责任主体主动作为能力。涉及城市综合管理的审批权和其它事权、财权全部下放到区。加强对各中心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将城市综合管理问题发现在一线、整改落实在一线、解决在一线。
完善检查考评机制。充实完善城市综合管理考核内容,将涉及城市环境、城市容貌、城市形象、城市功能的相关内容纳入考核,进一步明确属地管理责任,逐步实现城市综合管理全覆盖。坚持和完善城市综合管理考评办法以及考核排名和激励奖惩制度,建立城市综合管理专项奖励资金,进一步加大奖惩力度,严格责任追究。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城市综合管理考核评比标准,完善第三方调查机构考核评价制度,并严格规范检查考评,使考评体系更科学、合理、公正、公开,更具可操作性。创新“门前三包”工作机制,持续整治“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行为,及时解决影响环境的细节问题,及时将检查发现的问题通过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反馈至责任单位整改。
2.加强精细化管理,提高城乡市容环境水平
开展精细化管理星级达标创建活动。制定城市综合管理容貌标准,明确路面、水面、立面、空间、楼顶等管理内容和标准,从作业过程、管理效果全面加强环境管理,提升精细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引导与激励机制,开展“精细化管理星级达标创建”活动,力争90%的主次干道、80%的街道(乡镇)、70%的社区(村湾)精细化管理达标,40%的主次干道、30%的街道(乡镇)、20%的社区(村湾)精细化管理达到星级示范管理水平,5年内连续3年达到星级示范管理水平的评为星级示范单位。
促进市容环境管理标准化。城区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实行全覆盖清扫保洁,完善垃圾收运体系,消除暴露垃圾积存点,按照标准设置垃圾容器,实现背街小巷无暴露垃圾,确保路面全天候干净整洁。实行人性化的洒水、洗路及清洗交通护栏作业措施,夜间清洗道路、白天雾洒压尘,避免作业扰民和拥堵交通。建立和完善市容环境和环卫作业服务的质量标准体系,细化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管理,制定管理细则与考评标准,强化作业范围、程序和标准控制;改进路面清扫保洁作业方式,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主城区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以上,生活垃圾机械化清运率达到95%以上、密闭化运输率达到100%、压缩环保化转运率达到98%以上,减轻环卫工人劳动强度、提高环卫作业安全保障水平,提升其日常清扫保洁能力和作业服务质量;加强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环卫作业车辆、垃圾桶(箱)、道路洒水作业管理,强化文明作业约束机制,杜绝作业扰民;加强执法管理,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市容环境监督员队伍,劝阻或依法对乱泼、乱倒、乱扔行为进行处罚,消除主城区暴露垃圾。
提升市容环境管理时效性。完善数字化管理手段,加强市容环境巡查督办,提升动态管理水平,促进城市平面、立面环境问题及其他影响城市功能、城市形象、市容环境的相关问题及时得以发现、及时得到处理,杜绝脏乱顽症久拖不决、久治不愈的现象。
推进城乡环境管理一体化。建立和完善新建道路、插花地带、“城中村”等薄弱地带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消除管理盲区和卫生死角,清除习惯性垃圾倾倒点。推进城乡清洁工程,以区为主,加大乡镇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投入力度,全面开展“口子镇”和城乡结合部的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和完善新城区清扫保洁和“村塆收集、街镇转运、市区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和管理体系,促进乡镇环境进一步好转,实现建制村生活垃圾清运率100%的目标。
3.规范户外广告门面招牌设置,提升城市立面景观水平
完善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根据《武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的要求,修订《武汉市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将户外广告规划和管理范围扩大至全市行政区域,科学合理地调整全市户外广告布局,编制与《武汉市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相匹配的新城区路段户外广告详细规划,修订部分主城区路段户外广告详细规划,保护城市景观,为户外广告发展提供良好的上升空间。
提升户外广告设置水平。按照减少总量、提升档次、丰富形式、确保安全、绿色环保的要求,规范户外广告设置管理,严格户外广告审批,建成户外广告管理信息系统,提升立面细节管理水平,促进户外广告管理逐步走上精品化道路。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拆除违规、超期、低档以及设置不规范的户外广告,实现违法广告发现处置率达98%以上、破损广告及时修复率达95%以上。全面清除楼体墙面广告,2011年消除二环线内立柱广告,2012年消除三环线内立柱广告;逐步减少楼顶广告、车体广告,禁止设置电杆广告和布标条幅,整治规范施工围挡广告,禁止利用施工围挡发布商业广告,消除户外广告设置过多、过杂影响市容的现象,提高广告设置档次,使户外广告与城市景观更加协调,与城市夜间灯光景观进一步结合,成为城市立面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营造适宜的商业氛围,强化现代都市气息。加大公益广告设置力度,主要公共场所公益性广告数量达到广告总数的20%以上。
规范门面招牌设置管理。明确设置标准,制订整治计划,落实责任分工,严格管理流程,落实门面招牌备案制。2011年完成129条道路门面招牌整治,2012年完成全市主次干道沿线门面招牌整治,2013年向背街小巷延伸,实现一店一牌、规范协调,并使门面招牌规范管理长效化。
开发利用户外广告位资源。推进公共空间户外广告资源公开拍卖。清理三环线大立柱广告、轻轨及地铁广告、公交候车亭广告、出租车“招手停”广告、路名牌广告,以及部分一类设置区占道广告等公共广告资源,对具备条件的广告位资源实行公开拍卖。
(二)完善基础设施体系,实施垃圾处理无害化工程
1.完善主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格局,提升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
建成“两填埋一综合”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设陈家冲和长山口两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工程和千子山垃圾综合处理场一期工程,使汉口、汉阳、武昌三镇各保有一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所,保障生活垃圾的安全处理,同时满足主城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理的需要,提高垃圾处理安全防范能力。陈家冲、长山口、千子山三座垃圾处理场设计日处理能力分别为2000吨、2100吨和1500吨。
建成“五焚烧”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五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分别为:设计处理规模均为1000吨/天的江夏长山口、黄陂汉口北(一期)、东西湖新沟、化工区星火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1500吨/天的汉阳锅顶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2.优化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提高生活垃圾转运效率
建设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根据垃圾处理设施和中小型转运站的空间分布,结合垃圾产生量、人口增长等因素,在主城区转运距离超过20公里、转运能力缺口较大的区域,沿三环线展开转运能力800—1500吨/天的大型垃圾转运站建设,建成硚口区古田、武昌区白沙洲、洪山区李桥、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峰等4座大型垃圾转运站,启动建设武昌徐杨片区、汉阳武汉新区、江岸后湖片区等3座大型垃圾转运站,形成大型站与中小型站相结合的转运模式。结合末端垃圾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的需要,大型转运站可按照分选转运标准建设,将适宜焚烧、填埋和生化处理的垃圾分离,分别送往不同的处理设施处理,并回收部分废旧物资。
新建和改造中小型环保垃圾转运站。按照服务半径不超过3公里的布局原则,重点在主城区的江岸老城片区、江汉站北片区和常青片区、汉阳老城片区和鹦鹉洲片区、青山红钢城片区、新城组团等区域建设9座转运规模为100—300吨/天的中小型环保型垃圾压缩转运站,主城区中小型垃圾转运站新增转运规模2350吨/天。其中,服务于常青、北湖和唐家墩等片区的菱角湖转运站建成地下式垃圾转运站,尝试城市地下空间复合利用。对2006年以前建成的垃圾转运站进行全面改造升级,提高其环保化水平。
3.建成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形成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格局
建设“村湾收集”网络。建立村湾生活垃圾收集网络和公共区域清扫保洁机制,在全市20210个自然村(湾)和257个社区居委会设置垃圾收集点和垃圾集中点,配备垃圾收集车辆,组建垃圾清运和清扫保洁队伍。根据人口和住户规模,按每个自然村(湾)1—2个、每个社区3个的标准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按每个行政村3个、每个社区1个的标准设置生活垃圾集中点,每个生活垃圾收集点配备垃圾桶3个,每个生活垃圾集中点配备手推式垃圾收集车3—4辆。每个行政村或社区聘用3—4名清洁工承担垃圾清运及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工作。
建成“街镇转运”设施。新城区人民政府所在的中心街(镇)按照服务半径不超过3公里的布局原则,新建中小型环保垃圾压缩转运站10座,单座转运规模为100—200吨/天,新增总规模1700吨/天。一般街(镇)共新建垃圾简易转运站80座,单座转运规模为30吨/天,新增总规模2400吨/天。配套小型垃圾收集车250辆、大型垃圾转运车160辆。
建成“市区处理”工程。根据分区集中处理原则,江夏和东西湖等新城区以及其它位于武汉外环线两侧运输距离在40公里以内的农村区域,生活垃圾全部进入“五焚烧、两填埋、一综合”的垃圾处理设施处理。根据人口分布、地理特点、道路交通等条件,新城区其它区域按照服务半径不超过15公里和分区分片集中处理的原则,分4个片区建设处理规模为200—300吨/天的小型卫生填埋场4座,其中:黄陂区东北部和西北部各1座,蔡甸区西南部1座,新洲区东北部1座。
4.构建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和分类处理体系,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和资源化
推进垃圾减量化与资源化。编制专项规划并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倡导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和源头减量机制,通过净菜进城、限制过度包装、包装容器循环利用、垃圾分类收集及废品回收等综合措施,减少垃圾源头产生量。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模式,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配套的垃圾收运系统和回收利用系统,建设一批垃圾分类收集间,逐步将分类收集的厨余垃圾纳入餐厨废弃物统一收运处理,扩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逐步建立和完善准入机制,深入推进废旧电池回收与资源化处理工作,巩固和完善“政府主导—财政补贴—企业参与”的工作模式,并将这一工作模式延伸至废旧家电回收领域,逐步实现废旧家电资源回收利用全覆盖。
建设餐厨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程。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的原则,建成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和全过程管理系统,配套餐厨垃圾收运设施与设备。建设服务于汉口、武昌和汉阳的3座餐厨垃圾处理厂一期工程,处理规模分别达到200吨/天;建成服务于东西湖区等新城区的2座餐厨垃圾处理厂,处理规模分别为200吨/天,全市餐厨垃圾总处理能力达到1000吨/天,使主城区和新城区餐厨垃圾处理厂在空间布局上形成互补,实现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国家试点城市的建设与管理目标。
建设建筑垃圾消纳与资源化处理工程。规范建筑垃圾收运系统,以建筑垃圾运输核准为平台,建立建筑垃圾合理调剂系统,将全部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社会消纳点纳入规范管理范围。掌握建筑垃圾产出与需求动态信息,就近调度车辆运输,优先调配市场供需平衡,满足建筑工地回填、规划区域用土需要,供大于求部分统一进入指定的消纳场地处置。在汉口、武昌和汉阳地区保有足够的指定回填消纳场基础上,分别建设处理规模为1500吨/天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场,实现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循环利用。布局建设新城区垃圾消纳与资源化处置场。
5.实施简易填埋场生态修复,推进垃圾处理领域节能减排
实施简易填埋场封场生态修复工程。完成已关闭的金口、岱山、紫霞观、北洋桥等简易填埋场的封场生态修复工程,关闭新城区的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并完成其生态修复工程,开展后期场地维护管理与综合利用,减少环境污染影响,消除安全与环境事故隐患。
建设垃圾处理节能减排工程。开发长山口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气体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并实现并网发电,实现5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并网发电和5座餐厨垃圾集中处理厂沼气综合利用,开发垃圾焚烧厂和餐厨垃圾处理厂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最大限度地实现垃圾末端处理的资源化利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建设生活垃圾综合预处理工程。引进生活垃圾水泥窑协同处置新技术,依托陈家冲、长山口等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处理规模为500—1000吨/天的生活垃圾综合预处理工程。经预处理后的生活垃圾进行水泥窑协同处置,实现能源和部分资源的回收利用,减少垃圾填埋量,延长垃圾填埋场使用寿命。
建设垃圾处理生态环境园。根据长山口、陈家冲等垃圾处理设施及附近区域内都将形成集生活垃圾预处理、卫生填埋、焚烧发电以及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垃圾焚烧飞渣处理于一体的实际,明确资源化处理与综合利用、资源共享的新思路,分别建设长山口、陈家冲等垃圾综合处理生态环境园,最大限度地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最大限度地控制垃圾处理的环境影响。
6.优化环卫设施布局,改善环卫作业条件
提高环卫配套设施建设水平。按照数量足够、分布合理的原则及与大型综合开发项目建设规划“三同时”的要求,规划建设一批公共厕所、环卫作息点、环卫车辆停保场等环卫基础设施。选址与园林绿化、大型桥梁引桥、高架桥、立交桥、铁路桥、人行天桥等城市基础设施的公共空间、地下空间的复合利用相结合。全市新(改、重)建公共厕所500座,其中新建260座;新增环卫工人作息点206个;新建环卫车辆停保场15座,总用地面积20万平方米,环卫车辆停保服务能力达到2500辆。废物箱、分类收集箱和垃圾收集容器等设施根据标准设置到位、逐年更新、保洁到位,确保垃圾不落地。
推进环卫作业机械设备升级改造。更新和增配环保密闭型垃圾清运作业车辆,淘汰落后的环卫作业机具,形成高效、低耗、环保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作业系统。针对“十二五”期间城市大规模建设导致建筑垃圾、扬尘污染严重的实际,添置一批道路洗扫车、吸尘车和交通护栏清洗车、城市家具清洗车等清扫保洁设备,提升道路保洁能力。更新和增配垃圾运输车,实现垃圾收集转运环节与末端处理系统的对接配套,生活垃圾机械化清运率达到95%以上。
构建水域环卫作业体系。建设水上环卫作业设施,承担市管核心水域及重点水域垃圾清捞及部分岸线和水域的保洁任务。分别在长江和汉江武汉段各新建1座环卫专用码头,配置趸船、起重吊车、压缩转运站以及维护保养辅助设施等。水域保洁采用定点拦截设施、人工打捞船和机械清扫船,按每25公里清捞可到长度配置1艘清捞船的标准,分别配置机械清扫船3艘和人工打捞船3艘。配置中型监督巡逻艇1艘,加强水上市容环卫监督检查与监管。
7.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监管体系,保障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突出政府管理职能,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管理的政策法规体系,健全多部门协调机制,规范建设管理程序,保障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顺利推进。根据垃圾处理特许经营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法规标准体系,改善垃圾收运系统运行模式和作业方式,严格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和运行质量监测,以垃圾焚烧发电厂为重点,保障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保证全市垃圾收运处理及时、高效。
(三)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实施作业服务市场化工程
1.稳步推进环卫作业体制改革,提高环卫作业整体水平和综合效益
推行基层环卫作业单位体制改革。推进区属环卫作业单位由事业单位向企业转变,通过企业化改革,实现政事分开、企事分开、管干分离。积极培育和发展市场主体,成立环卫作业服务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新进各类人员均按照劳动合同制职工聘用。建立并落实作业经费新渠道,改制企业与社会企业一同参与市场竞争,建立“产权形式多样化、资源配置合理化、统一开放、有序竞争、规范发展”的多元化作业服务体系与市场运行机制。
实行环卫作业服务公开招标。将各城区街道、广场、绿化带的清扫保洁、果皮箱和垃圾桶及公共厕所维护管养、垃圾清运和二次转运等环卫作业服务,以街道办事处辖区为单元组合成相应标段或项目,全部或不低于80%的比例进行公开招标。各区所有新增环卫作业服务一律实行公开招标。
完善环卫作业经费保障体系。按照“以事核费、以费养事”的原则,区级财政及时足额拨付环卫作业维护管理经费,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通过市场定价的作业经费,对新增环卫作业面积或作业项目及时追加核拨经费,逐年增加环卫作业服务的财政资金投入,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加强环卫职工队伍建设,改善环卫工人工资福利待遇,落实资金渠道,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保障环卫事业持续发展。
2.建立市政道路设施管理新机制,促进维护管养作业服务市场化
推进道路维修养护作业市场化改革,重心下移、明晰权责,实现道路养护行业政事分开、管养分离。坚持“以区为主、试点先行、分类指导”的原则,通过优化重组道路养护资源,择优选择道路养护单位,提高道路维护资金使用效率,推动事业单位企业化改革,培育公平、公开的道路养护竞争市场,构筑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城市道路管理体系和维修养护运行机制,实现市政道路维护作业的管理法制化、运行市场化、队伍专业化、发展持续化。
3.探索市政设施作业服务“大包干”新机制,提升作业服务效率和效益
坚持“以区为主、部门联动、政企分开、管干分离”的原则,在部分区域试点先行,探索实行各城区环卫作业、市政设施维护、排水疏捞、园林绿化养护以及户外广告、路名牌、“城市家具”清洗维护、“三乱”(乱涂写、乱张贴、乱刻画)清理等作业管养综合服务的市场化改革新机制,将作业管养综合服务项目整体对社会公开招标。各区现有市政设施维护管养作业队伍转制实行企业化管理,与社会企业共同参与竞争,逐步形成“统一管理、多家经营、有序竞争”的工作格局,消除管理服务盲区,提高作业质量和效率。做好作业经费测算与支付、考核标准制定、行业资质管理等工作。
4.强化城市管理作业服务的市场监管,促进行业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培育和发展城市管理作业服务与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市场,建立开放、规范的市场竞争运行机制,制订出台政府采购、市场准入、特许经营的行业政策和标准,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各行业作业服务和城市管理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的质量标准和考核评价标准体系、监测监督体系、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市、区、街道三级巡查制度、质量检查考核制度和奖惩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城市综合管理的政府监管职能,促进城市管理领域各行业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执法管理规范化工程
1.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提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水平
创新城管法制与执法队伍建设机制。适应武汉市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城管执法工作职能不断拓展的需要,修订完善城市管理法规制度体系,组织编写《武汉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纲要》,统一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内容和标准,为推进城市管理和执法队伍建设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提供制度保障。增加城管执法队伍编制,足额配置城管执法队伍,改善执法队伍结构,充实城管执法力量,使城管执法队员数量达到城市人口万分之四的比例。完善区级城市管理(执法)机构并落实编制和人员,解决新城区城管执法主体资格问题。组建市容环境监督员队伍,形成以城管执法队员为主体、以市容环境监督员为补充、以公安干警(交警)为保障的“三位一体”的城市综合管理市容督导队伍。市、区公安部门落实专门力量,强化城市综合管理社会治安工作,为城市管理执法提供安全保障。
加快城管执法装备配置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管执法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教育培训基地,组建教育培训机构,健全教育培训机制,提升城管执法队伍、协管员队伍教育培训质量;拟订执法保障装备编制方案,加快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建设,配齐执法车辆和执法取证器材等执法装备,推进城管执法指挥、办案、监督信息化建设。
提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水平。创新执法管理模式,强化属地管理,扩大区、街城管执法工作权限和责任,深入推进城管社区工作室建设,完善城管执法路岗勤务责任制,促使执法力量下沉到执法一线;创新城管执法工作监督考评机制,增强城管执法工作创造力和执行力,实现责任区域无缝隙全覆盖管理;根据城管执法内容和工作特性,探索执法新模式,提高城管执法工作效率。放大城管女子执法中队和城管执法先进模范功能效应,推广文明、柔性、亲民执法方式,展现城管执法队伍严格文明新形象。
2.加强城管专项执法,创造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综合治理违法占道。持续开展违法占道集中整治,加强路面巡查,落实日常巡查、执法守控机制,取缔占道摊点,确保主次干道无违法占道经营、背街小巷违法占道得到有效控管、城市道路整洁通畅。在全市开展争创无违法经营街道活动,以80条主次干道、110条“微循环”道路为重点,集中整治违法占道,清理整治各类占道亭棚,停止审批新的占道亭棚,全面取缔露天集贸市场。继续实行挂牌整治制度,开展流动摊点占道、门点出店经营、集贸市场出头露尾、夜市排档、占道洗车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解决部分地段占道经营扰民问题。严格对市政建设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的监管,落实工期公示制度。采取疏堵结合措施,引导夜市排档、烧烤摊点等占道经营者退路入室,规范管理便民利民市场和企业占道营销行为,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占道行为,经批准的占道做到干净整洁有序。
查处控制违法建设。坚持以区为主、街为基础,完善市区联动、部门配合、查拆并举的查违控违机制;坚持以控为主、以拆为辅,持续加大违法建设查处和控管力度,完善查控机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新增违法建设及时查处率达到100%。集中开展违法建设普查工作,为强化管理提供基础和依据。结合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工作,落实定点守控责任制,实行新增违法建设有奖举报制度,全面控制新增违法建设,确保重点工程建设顺利推进。落实巡查发现、快速处置、有奖举报、责任追究和绩效考核机制,将街道查违控违工作纳入大城管考核体系,开展争创“无新增违建街道(乡、镇)”、“无新增违建社区(村)”活动。坚持以拆促控,集中拆除重点部位、街道社区影响城市规划和市容观瞻的违法建设,集中开展二环线以内区域和三环线、武汉大道、铁路、轻轨、城市出口道路沿线、桥梁涵洞等部位压占燃气和供电管网、影响消防安全等类型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拆除存量违法建设,“十二五”期间拆除违法建设300万平方米,全市存量违法建设逐年减少。
规范建筑垃圾管理。按照以区为主,市、区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准入许可、源头专控、运输专线、消纳专点、管理专责”的管理工作机制。强化源头控管,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市场,实施渣土运输企业资质管理,打击无证渣土运输行为,督促企业使用环保型密闭渣土运输车、统一安装GPS和标志顶灯,实行从出土工地到消纳地点的全过程跟踪管理,实现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资质登记审验率100%、联合审批率100%、定点消纳率95%以上的目标。加强部门联动,加大执法管理力度,强化工地、路面、车辆、企业四个环节监管,整顿渣土运输超高、超载、漏撒等污染环境行为,严格处罚渣土运输污染道路和违法乱倒行为,实行道路污染半小时内处置制度。形成源头控制有力、运输监管严密、消纳处置有序、执法查处严格的建筑渣土全程管理长效机制。
突出整治重点区域和窗口部位市容环境。重点开展首义广场及周边,武汉大道、铁路、轻轨、三环线沿线,繁华商业区等重点区域和机场、火车站、客运码头、长途汽车站等窗口地带的市容环境综合治理。规范设置和定期清洁全市路名牌、公交站牌、交通指示牌、出租车“招手停”站牌等,实现窗口部位市容整洁、秩序良好、优美和谐。整治美化重点区域和窗口部位房屋立面环境,完成三环线内80条主次干道沿线临街房屋立面整治。落实三环线及其周边清扫保洁、设施维护、绿化管理、交通秩序管理,开展道路防护网整治、违法建设控管、拆迁和施工工地管理、渣土管理、广告招牌管理、废品收购站点管理,加强裸土覆盖、路网管理、绿化建设、治安维护等治理工作。将重点区域和窗口地区市容环境管理工作纳入“大城管”考核内容,督促责任单位落实管理任务。
(五)切实加强行业监管,实施城管服务人本化工程
1.落实日常维修养护,确保道路桥梁隧道安全畅通
完善日常检测和维修养护机制。加大全市市政道路(含人行天桥、地下通道、隧道等)日常病害及时处置力度,对设施状况较好的迎宾路、商业街、主要干道等重要路段实施精细化日常养护,及时处理道路坑凼、破损、沉陷、网裂、破板等日常病害,提高道路使用质量,延长道路使用寿命。以繁华商业区、风景区、火车站、地铁站点等窗口地带为重点,实施道路管网检查井周边路面病害维修、道路裂缝维修、石材类人行道维修三个专项整治工作。
完善道路病害预警机制。积极开展新建城市快速路及城市骨架干道预防性养护。以城市骨架路网和三镇骨干路网为主体,以微表处理、稀浆封层、薄层罩面养护技术为主,优先实施二环线、黄浦大街—金桥大道、常青路、武咸公路等4个重点路段的预防性养护工程,并根据条件逐步扩大至汉口地区武胜路、青年路、沿江大道等10条骨干道路,汉阳地区琴台大道、郭琴路2条骨干道路及武昌地区中北路、中南路等6条骨干道路。
加大破损道路维修改造力度。对全市道路进行普查,对使用寿命达到5—10年,局部路段出现大面积沉陷、网裂或破损的部分道路,包括三阳路—澳门路、友谊路—新华路—新华西路、古田二路、沿河大道、中山大道、宝丰一路、香港路、解放大道江汉区段、中山路、友谊大道、雄楚大道、江城大道、珞喻路、和平大道、丁字桥路、民族大道、光谷大道、鲁磨路等20个重点路段进行中修改造;完成126项、总长约150公里的区级道路维修,对全市所有老旧人行道进行翻修,清理“绊脚桩”,加大对黄土裸露路面的绿化覆盖或硬覆盖力度,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路难问题。
强化城市桥梁隧道监管与病害治理。重点进行低等级城市桥梁升级改造,将青山港桥、菱角湖桥、湖心亭桥、九女墩桥等6座自管桥梁的荷载等级提高到公路Ⅱ级。定期检测、科学监控重点跨江跨河桥梁、隧道和城市立交桥,对病害桥梁实施维修加固,升级改造全行业监管的66座低等级和病害桥梁。将新增的112座桥梁、29座通道纳入桥梁隧道设施日常管养维修范围,确保城市桥梁隧道通行安全。
建立道路桥梁应急维修改造新机制。依托辛亥革命百年庆典等重大活动,针对城市路网规模增大、结构等级变化较大,快速路里程迅速增长的新形势,加强应急维修改造技术与资金储备,及时处置道路桥梁病害,提高安全畅通保障水平。优化道路桥梁养护设备与科技信息管理硬件配置,购置道路桥梁养护及检测设备90余台(套),推进道路桥梁维修工作机械化;建立和完善道路桥梁维护管养的信息管理系统,组织编辑城市道路设施量工具书,探索稀浆封层等道路维护新技术、新工艺,促进道路桥梁维护管养现代化。
2.倡导绿色出行理念,完善城市道路服务系统
逐步完善城市道路慢行交通系统。按照“系统考虑、远近结合、以线带面、经济实用”的原则,改善城市非机动车道、公共非机动车停车设施、步行设施、平面横向过街设施。
完善便民自行车服务系统。新增便民自行车站点400个,至2015年,形成拥有便民自行车服务站点1500个、公共自行车7.5万辆、覆盖全市主城区的自行车租赁服务系统。加强运营监管,制定运营规范和考核标准,严格考核,提高便民自行车服务系统的质量和水平。分区设置集中维修点并扩大维修队伍,加大自行车的调配和维修养护力度,确保站点分布均匀、车辆完好率达95%以上。先期在部分新城区进行试点,逐步实施新城区便民自行车租赁服务系统建设。
建立道路临时停车管理新机制。依照法规授权,设置相关机构,建立管理制度,制定收费标准,完善收费设施,建立收费网络,开展道路临时停车管理和收费工作。建立政策统一、标准统一、执收规范、监管有力、科学合理的城市道路机动车临时停车管理和收费体系。通过规范城市道路停车管理,合理有效利用城市道路资源,建立道路停车带与城市公共停车场之间的衔接机制,方便市民临时停车,缓解停车泊位供需矛盾,改善静态交通环境。实行分级收费管理制度,利用价格杠杆引导车辆分流,积极缓解交通拥堵。
3.提升景观灯光建设水平,亮化美化城市环境
提升“两江四岸”核心区景观灯光档次。突出武汉两江环抱、三镇鼎立的地理优势,建设层次分明、特色鲜明的灯光展示区。以江边山体、跨江桥梁、观景台等为载体,丰富码头、趸船、江滩、防洪林、楼宇及空中光网景观灯光语言,集中展示城市自然人文特色,形成新的城市名片。延伸沿江灯光区域,建设集家嘴上行方向至古田二路沿线高层楼房灯光,结合汉正街东片改造、江山如画楼盘建设、崇仁片开发及融侨花园开发,完成晴川桥、江汉一桥、月湖桥及江汉二桥周边景观灯光建设,扮靓城市夜景和水景,满足公众审美需求。
完善重点道路、区域及节点景观灯光。落实灯光建设、立面粉饰、广告提升、招牌规范“四项同步”的要求,以武汉大道为主线,实施沿线楼房、桥梁、广场等市政设施灯光建设,建成武汉大道沿线景观灯光带;突出沿江大道、建设大道、解放大道、临江大道、和平大道、友谊大道、创意大道、徐东大街、雄楚大街、民主路、王家湾、鲁磨路等重要道路以及沿江商务区、王家墩商务区、首义区域、古田商圈、武汉火车站周边、汉口火车站周边等重要区域,洪山广场、西北湖、航空路、宝丰路、钟家村、街道口、鲁巷广场等重要节点,提升灯光景观水平,配套建设楼宇和市政设施灯光,充分展示各区域和节点环境风格及功能特点。
推进楼宇、桥梁、湖泊和公园景观灯光建设。密切配合城市建设,对两江四岸、重要区域、景观路及主要路段500栋高层楼宇进行灯光建设及改造,对二七长江大桥、岳家嘴立交桥、沙湖大桥等新建桥梁及黄埔大街至金桥大道快速通道进行亮化建设。完善主城区内业经改造湖泊的灯光环境建设,建成东湖、月湖、水果湖等湖泊灯光环境,完成洪山广场、和平公园、文体广场、黄陂广场、双凤亭公园景观灯光建设。以辛亥革命历史为主题,围绕辛亥革命博物馆,建成红楼、起义门等辛亥革命遗址景观灯光,新增首义小区、省工商银行等周边楼宇灯光建设,整体提升首义文化区景观灯光档次。
推进新城区景观灯光建设。在新城区新建200栋高层楼宇景观灯光,完成纱帽正街、前川新城、吴家山等地区主要道路及滠水河两岸2公里江滩景观灯光建设。
强化景观灯光系统统一运行管理。建成武汉市景观灯光管理信息系统,通过数据库准确查阅景观灯光设施设置地段、现状照片、灯具数量、用电功率、保修年限、运行现状等基础资料,为设备运行、电费核算、设施维护提供依据;实行科学智能监控,落实分时亮灯制度,保证灯光运行效果,避免产生光污染,实现景观灯光节能运行。对武汉市灯光监控中心进行设备升级改造,增加监控终端300个,将全市景观灯光核心区和重要路段及部分新城区纳入监控范围,提升监控能力。适应“两型社会”建设要求,倡导和推广绿色照明,推广、应用节能灯具及设备,提高景观照明节能环保水平。
4.强化指导监管,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
加快燃气输配管网设施建设。指导和支持燃气运营企业建成干线全长221.8公里的武汉市天然气高压外环线及配套站场、总长60.8公里的3条高压外环线与高压中环线联络线管网;新建武昌地区群英、东湖新村、左岭和汉口地区走马岭、柏泉等5座高中压调压站和4座大型中中压调压站,并配合高压外环线的建设对关山、长丰、沌口等3座高中压调压站进行扩容改造;改造武汉主城区79公里旧管网,新建中压管道602.5公里(其中武昌地区196公里,汉口地区275公里,汉阳地区131.5公里),完善天然气中压环线系统,完成人工煤气用户的天然气置换;完善全市城镇燃气输配系统,增强管网运行控制能力及安全管理,提高供气保障能力,力争2015年天然气年总供气规模达到34亿立方米。
推进燃气储存与加气站设施合理布局与建设。完成储存能力2万标准立方米(水容积)、气化能力7万立方米/小时的武汉LNG储存基地一期工程,保障燃气供应季节性应急调峰需求。优先利用高压中环线和高压外环线建设CNG加气标准站,建设加气母站7座、总加气规模180万立方米/日;建设加气子站6座、总加气规模9万立方米/日以上。新城区根据当地燃气汽车改装用气需求建设燃气加气站。
加快新城区燃气设施建设。新建新城区天然气高压管道76公里及管网配套设施,新建新城区天然气中压管道234公里及管网配套设施;建设供气规模3万立方米/小时的横店天然气门站1座、高中压调压站3座;引导新农村集中供气建设,新城区二、三级城镇逐步实现管道供气,提高新城区天然气利用率。调整液化石油气供应设施空间布局与建设。都市发展区以积极发展管道供气为主,瓶装液化石油气为辅;农业生态区以瓶装液化石油气为主,有条件的区域可采取CNG、LNG、LPG瓶组集中供气方式。新建黄陂南部地区500吨以上的大型液化石油气储配基地,引导LPG经营逐步实现规模化、专业化。
加强燃气安全监管。进一步明确各区燃气安全监管职能,规范瓶装液化气供应与安全监控。强化管道燃气企业安全责任,加强管网巡线管理,建立企业及时发现、区街及时查处、市级强力督办的压占燃气管网设施违法建筑快速查处机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健全燃气事故应急调度体系,整合全市大型燃气企业和汽车加气企业的应急抢修资源,形成110联动、行业管理部门、企业协调一致的事故抢修机制,建立武汉市燃气管网监测与评价信息管理系统,杜绝重大燃气事故的发生。加强燃气安全用气宣传,提高公众用气安全意识,强化燃气企业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规范燃气行业监管执法,积极推广应用科技含量高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保障供气安全、稳定、可靠。
5.加强指挥调度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提高城市管理综合协调服务水平
完善城市综合管理监督指挥调度系统。建立事件流程管理系统、可视化城管监控系统和城市管理指挥调度系统,提高安全监管与应急保障处置水平;建立包含信息资源库、信息共享平台以及案件管理、督察管理、移动执法、执法评价与决策分析等子系统的城管综合执法信息系统。开展“智慧城管”建设,整合各区网格化资源和全市公安、国土规划、应急等数字化资源,运用最新的科技手段,建成市区联动、统一指挥、分级调度、信息共享、覆盖全市、高效运转的城市综合管理数字化监督指挥系统,形成城市综合管理相关事件巡查发现、投诉受理、事件处理、结果回告、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等多环节的闭环式全流程信息化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实现城市综合管理指挥调度及时、准确、有效。
提升110联动服务效能。结合城市综合管理数字化工作,运用城市综合管理监督指挥系统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信息系统,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指挥调度中心功能,充分发挥城市管理服务热线82712345和“一网受理、一网协同”服务体系的作用。加强110联动社会服务系统建设,集中受理市民对城市管理的各项投诉,协调社会联动部门及时处理、督办、检查与考核,限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延伸服务领域,深入开展110联动走进千家万户活动,解决市民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抓一件、成一件、落实一件、群众满意一件。
健全接处警工作流程。建立市、区两级督办制度,提高投诉办理质量,实现全市110联动接处警率和回告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到85%以上;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处警30分钟内到达现场率达到95%以上。建立110联动接处警分析数据库,每周发布工作动态,每月发布接处警数据分析,为城市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建立与完善城市管理应急保障体系。完善城市管理应急指挥调度体系,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组建综合应急队伍。制定完善道路融雪防冻、道路桥梁安全、燃气安全、自然灾害等系列应急预案和应急事件处置规程,建设应急事件处理资料数据库、专家库、队伍,配套设施设备。完善应急法规保障,加大应急保障经费投入,提高城市管理突发应急事件处理能力。
完善城市道路井盖长效管理机制。在对全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各类井盖排查、编号、登记造册、设置标志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全市路面井盖的定期巡查和集中整治工作,建立全市路面井盖统一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全市路面井盖维护管理的常态化和规范化。及时修复井盖周边沉陷道路,及时更换和修复缺损井盖,实现路面井盖无缺失、无破损、无沉陷,确保车辆及人身安全。
(六)规划重点项目及投资估算
“十二五”期间,全市城市管理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共涉及8大类46项。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总用地需求为4890亩,其中新增用地为2486亩。规划重点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09.8517亿元,其中:市级投资47.9316亿元,区级投资93.6154亿元,社会投资68.3047亿元。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分析和建设时序,规划重点项目中:确保类项目总投资为175.7421亿元,其中市级投资42.9164亿元、区级投资69.931亿元、社会投资62.8947亿元;争取类项目总投资34.1096亿元,其中市级投资5.0152亿元、区级投资23.6844亿元、社会投资5.41亿元。
四、规划实施保障
(一)政策与法制保障
1.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法规体系
加大城市综合管理立法力度,加快出台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废旧家电、水域市容环卫管理、执法队伍建设等法规制度;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修订《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武汉市燃气管理条例》,修改《武汉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武汉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开展《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制定《武汉市建筑物和构筑物外立面保洁管理规定》和《武汉市城市容貌规定》,出台车体广告设置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和完善适应“两型社会”建设和城市综合管理要求的地方法规体系,为城市综合管理提供法律支撑。
2.建立健全城市管理标准体系
建立和完善环卫设施设置与建设技术标准体系,制定出台环境卫生作业规范、质量标准、监管标准及其考评细则,以及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办法及实施细则;建立可行的垃圾处理财政补贴政策机制,对环卫设施建设运营实行合理的税费减免优惠政策;改革环卫服务收费制度,区分居民区、商业区、餐饮区、企事业单位等制定不同的环卫服务收费标准,对排污严重的餐饮业、建筑工地以及有污染排放的企事业单位收取保证金制度;修订《武汉市市政道路维护管理检查考评办法》,建立燃气安全检查标准评价体系;完善城市管理公共服务领域市场准入和政府特许经营制度。
3.完善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制约机制
建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协管工作责任制和评议考核、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社会执法监督员制度,使城市管理工作随时处于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之下。建立执法质量评估体系,公开执法内容、程序和时限,提高城市管理执法的透明度。完善城市管理执法考核办法,健全量化考核制度,明确责任范围、任务、权限和工作目标,进行量化考核,确保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二)管理与改革保障
1.推进城市管理行业体制改革
按照“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管干分离”的原则,对生产、经营、作业型道路养护和环卫清扫保洁、垃圾收运处理等事业单位进行企业化运营改革,变“以费养人”为“以费养事”。逐步推进道路养护、清扫保洁作业、垃圾收运处理、景观灯光建设和市政道路维护管理等企业化、市场化、社会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市场运营机制。改革城市管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管理制度,规范政府采购。
2.建立规范、科学、高效的政府监管机制
构筑和完善城市管理的政府行政体系、市场运行体系、社会参与体系和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加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促进城市综合管理的良性循环。完善政府部门监管的城市保洁服务体系,加强环卫行业监管相关的法规标准体系和专业监督监测网络及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市容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系统。强化道路病害快速发现机制,优化道路病害处置机制,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健全督办机制,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制订考核办法,建立以区为主的户外广告招牌巡查控管责任机制,建立专业景观照明巡查维护队伍。强化燃气行业安全监管,加强燃气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维护燃气市场发展秩序,建立和完善市、区共管的燃气安全监控网络。建立政府燃气专项基金,用于投资建设调峰应急储气设施以及购买应急储备气量,建立燃气价格联动机制,逐步建立气源统一控制调配机制。严格执行燃气经营许可制度,进一步推行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制度,加强燃气应急保障体系的建设。
3.创新长效综合管理模式
从体系架构、法制建设、目标设计和手段运用上更新管理理念,确立政府、企业、公众多元参与的管理和监督体系;坚持执法与监管相统一,强调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并用,体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协调;加强政府引导,采用多种管理方式、管理手段,实行分级分权管理;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信息技术应用配套政策,健全城市管理信息化资源配置、目标指向、服务范围、建设机制、考核机制。
(三)投资与融资保障
1.保证公共财政投入持续增长
“十二五”规划中,运行维护与管理类项目经费主要依靠加大公共财政直接投入。按照“以区为主、市里补贴”的原则,完善市政道路桥梁、市容环境卫生等运行维护经费和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的投入保障机制,落实户外广告整治、景观灯光建设与维护、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专项经费的公共财政投入渠道,建立城市管理信息化专项资金,使公共财政在城市管理领域的投入与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保障城市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加大市级财政资金对城市综合管理的投入,将城市建设维护费中城市维护费投入比例提高到80%。确保区级城市综合管理经费增幅高于本级财政一般性预算收入实际增幅。市、区公共财政资金投资还应保持适当的年均增长率,以满足建设、维护、管理的新增需求。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工作,争取中央资金支持。
2.建立城市管理有偿服务新机制
制定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改革生活垃圾服务收费制度。强化环卫有偿服务费征收手段,提高收费效率。通过有偿竞买的办法,出让城市道路、广场、桥梁等公共设施的广告发布权、经营权。建立道路临时停车管理新机制,开展道路临时停车收费。将道路停车收费、生活垃圾服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额用于城市管理工作,市级财政确保每年将一定比例的土地收益金用于城市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并通过多种形式的补偿机制,使财政投入得到优化配置、发挥最大效益。
3.深化城市管理事业投融资体制改革
建立和完善以各级公共财政投入为基础,政府、企业、社会、外资等多元化投资主体为构架的城市管理事业投资新体制。引导和扶持有稳定经营性收入的新建基础设施项目,组建集融资、建设、运营为一体的项目公司直接筹措建设资金;尝试将特许经营项目与纯公益性项目捆绑建设的投融资方式;采取特许经营权转让、资产经营权转让、融资租赁等直接融资方式,盘活存量资产。
4.完善城市管理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资金保障体系
加强市级城市管理融资平台建设及其运营管理,充分发挥其投融资平台功能,使其成为我市城市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融资的主要力量。通过自有资金、土地、特许经营权等既有资源和政府保障引资投入基本收益等相关政策支持,积极引进各类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合作、股份制、BOT、BT等形式,投资城市管理领域的准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结合城市管理作业服务体制市场化改革,实行企业化运作,以特许经营权预期收益贷款解决部分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以广告设施特许经营权等政府资源拍卖收益平衡和补贴城市户外广告管理、景观灯光亮化等公益服务投入;以国有企业集中代建、公开招标等方式完成道路维护等纯公益性城市管理工程项目的建设,保障政府投资的安全和效益最大化。
(四)科技与规划保障
1.整合城市管理信息资源,推动信息化建设
加大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力度,建立涵盖城管综合执法、道路桥梁管理、环卫综合管理、户外广告、景观灯光、燃气设施及运行管理、垃圾服务费征收等内容的城市管理专业数据资源库和信息管理系统,构建城市管理综合信息基础设施支撑平台,形成专业分类管理应用、资源系统共享的城市管理综合信息服务网络,实现城市管理全过程的实时信息传递与处理。制订城市管理科技信息发展战略规划,健全城市管理信息管理体制和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与安全信息、应急监控和预警体系,建立城市管理数字化指挥系统,健全和完善全市城市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指挥调度中心的建设。
2.加强城市管理科技基础设施与能力建设
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形成稳定的科研经费渠道。搭建市级城市管理科技创新平台,推进重点领域技术进步,建立技术开发和政策研究新机制,广泛开展科技开发、成果推广、政策研究、技术咨询、交流合作以及行业管理机制、决策系统、技术适应性研究和技术创新,开展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研制,增强技术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城市管理科学决策能力。
3.加快完善城市管理规划体系
坚持规划先导,构建和完善与我市城市特点相适应、统筹协调、层次功能分明的城市管理发展规划体系,编制和修订城市管理行业发展规划、专项与专业规划、设施建设与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划。采取分区域、多层次规划编制手段,将城市管理各行业发展与设施建设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区域与城镇总体规划,重点落实并实施环卫、燃气、道路桥梁、户外广告、景观灯光等设施布局规划,充分发挥行业规划对行业发展的前瞻性和全局性指导作用。
(五)宣传与教育保障
1.建立城市管理工作者自身教育新机制
建立城市管理教育培训平台,全面开展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和行业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加强对市、区城市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全面提升城市管理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文明执法、文明作业、规范服务水平。
2.建立城市环境管理的公众参与机制
加强和扩大宣传教育阵地,提高宣传教育能力,丰富宣传教育方法,建立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长效化、专题化相融合的城市管理公共宣传教育体系。通过实施“改善环境年”以及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大力宣传城市综合管理政策法规,充分发动社会公众,营造全社会参与城市管理的工作氛围。畅通城市管理信息公开渠道,将市民听证、信访举报、舆论监督等公众参与制度常态化,增强城市管理与执法的群众基础,加强城市管理部门与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公益活动,赋予“门前三包”新的内涵,建立城市环境综合管理志愿者行动机制,通过开展“周末环境大扫除”、集中整治城市“三乱”(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做文明有礼武汉人”、“爱我武汉、清洁家园”等专题活动,营造人人讲文明的社会氛围,引导广大市民关注、理解并支持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自觉维护城市环境、自觉参与城市环境综合管理。坚持严格管理、文明执法,采取经济处罚、媒体曝光与宣传教育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经常性、多样化的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并逐步建立“两型”生活方式,不断增强自身的环境意识、公德意识和城市管理参与意识,共同管理和维护城市环境与公共设施。
正文:GGL2012104.c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