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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2号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2号议案办理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3月23日


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2号议案办理工作方案


为高质量办好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2号议案,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党中央对城市发展历史方位“两个转向”的重大判断和关于城市工作“五个转变、五个更加注重”的重要原则,坚持城市内涵式发展,在我市加快推进以“五改四好”为主攻方向、“六带联动”为重要路径的城市更新,实现以城市更新推动城市发展方式转变,以城市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奋力打造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

——进一步提高生活空间品质。持续提升完整社区覆盖率,改造老旧小区150个,打造青年社区20个,建设适老化住房面积130万平方米,改造不安全住房面积30万平方米,完成城中村改造征收规模300万平方米。

——进一步激发城市发展活力。提升6个老旧商业街区品质、推进5个老旧工业园区和厂区改造,重点推进16片历史街区保护利用、7处历史建筑保护修缮。推进环大学片区、道路沿线片区、重大项目片区更新。

——进一步筑牢城市安全韧性。推进地下空间统筹开发和综合利用,推进实施海绵城市建设55平方公里,推动以湖为单元带动城市更新,完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推动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五改四好”,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1.实施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推进危旧房改造,加强“四不”房屋改造,动态清零D级危房,排危C级危房,消除安全隐患。推进“居民主体、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的危旧房合作化改造模式,改造不安全住房面积30万平方米。推进历史建筑保护,坚持“一屋一策”,深化“保护为主、合理利用、以用促保”活化利用模式,推动7处历史建筑保护修缮。(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自然资源和城建局、市文旅局,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长江新区、风景区管委会,下同〉)

2.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提质。整治老旧小区及周边环境,完善配套基础设施,改造老旧小区150个。推进完整社区建设,配套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公共活动场地等,推进适老化、适儿化改造,打造青年社区20个,建设适老化住房面积130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自然资源和城建局、市通信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园林林业局、市体育局、市商务局,市供电公司,各区人民政府)

3.实施老旧街区改造提升。推进老旧商业街区更新,推动老旧低效商务楼宇功能转换,提升6个老旧商业街区品质。推动道路沿线片区更新,推进沿解放大道、汉阳大道、武珞路片区更新。加强历史街区保护与活化利用,推进“一桥两山”整体片区更新,推动“文商旅体”深度融合。聚焦环大学片区更新,强化创新资源集聚,做强专业园区,升级孵化空间,完善住房保障与特色公共服务,推动华科创业街、武大融通珞珈创新港等4个片区更新。以沿江高铁、武汉枢纽直通线、轨道交通等重大项目建设为契机,推进汉阳站、天河站高铁枢纽功能区、轨道交通12号线站场周边片区城市更新,推动站城一体化发展。(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城建局、市水务局、市园林林业局、市城管执法委、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市科创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武汉地铁集团,各区人民政府)

4.实施老旧厂区改造焕新。结合传统产业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升级和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更新老旧工业园区和厂区5个,通过植入策展型商业、首店经济、跨界体验店等新业态新功能,改造提升配套基础设施,实现空间重构和价值重塑。(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自然资源和城建局,各区人民政府)

5.实施城中村改造提速。优质高效推进全市城中村改造,一体化推进城中村改造与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完成城中村改造征收规模300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二)强化“六带”联动,推动城市发展方式转变

6.以城市更新带改造,建设创新城市。鼓励多种方式改造老旧厂区,制订全市特色产业园区(楼宇)创建标准和奖补激励政策,每个中心城区建成不少于3个特色产业园区(楼宇),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自然资源和城建局,各区人民政府)

7.以城市更新带开发,营建宜居城市。在城市存量更新提质和增量小区开发建设中加快探索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实施15个存量更新提质项目和25个增量小区开发项目。(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自然资源和城建局,各区人民政府)

8.以城市更新带建设,筑牢韧性城市。发展快速干线交通、生活性集散交通和绿色慢行交通,加快建设停车设施。加快推进地下管线管网建设改造,因地制宜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完善建设运维长效管理制度,加快推进架空线捆扎、入地。推进实施海绵城市建设55平方公里。积极稳步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自然资源和城建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通信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委、市园林林业局,武汉地铁集团,各区人民政府)

9.以城市更新带整治,共绘美丽城市。实施园林绿化品质提升,丰富城市绿色空间。推进绿色生态廊道建设,打造特色滨水空间,开展水系综合治理和固废资源化利用,重点推进东湖、汤逊湖等环湖片区更新,建设黄家湖、后湖两个污水管网全覆盖试点片区,实现厂网一体化。充分利用城市边角地、闲置地块、立交桥下等可利用空间资源,实施空闲地等小微公共空间提升,深化“四线一口”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市园林林业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人民政府)

10.以城市更新带保护,铸就文明城市。开展历史街区保护利用,重点推进青岛路、龟北片等16片历史街区保护利用,加快文化游览轴线建设,历史建筑挂牌率、建档率达到100%。以湖为单元带动城市更新,围绕后湖、汤逊湖等特色湖区,打造“一湖一IP”湖城共生发展区。(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自然资源和城建局、市文旅局、市水务局、市园林林业局,各区人民政府)

11.以城市更新带管理,赋能智慧城市。构建全市统一的“城市更新数字化平台”,整合规划、管理、建设等多元数据,推动形成“城市更新一张图”。开展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加强城市运行动态监测,提升应急防灾能力。(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自然资源和城建局、市数据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城运中心)

(三)探索“五创”协同,破解城市更新难点

12.创新实施模式。建立健全由各相关单位参与的联动工作机制。以小片区为切入点,按照“小规模、微改造、渐进式、可持续”原则推进城市微更新。探索“XOD+新PPP+EPC”复合型开发模式。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加强对城市更新项目建设和建成项目运营情况的考核。(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自然资源和城建局、市发改委、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园林林业局、市水务局,各区人民政府)

13.创新融资方式。积极争取各类政策性资金。探索设立城市更新基金。强化信贷支持,推动符合条件的优质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资产证券化产品、公司信用类债券等。支持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者利用公积金贷款用于危旧房改建。谋划发布一批片区更新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自然资源和城建局、市投资促进局,武汉公积金中心)

14.创新资源配置。优化土地资源供给,推动土地混合开发利用、组合供应,探索多样化竞价出让方式,取消经营性建设用地限价。完善土地用途转换和兼容使用的正负面清单,符合正面清单的支持简化完善规划及供地手续。出台建筑用途转换过渡期政策,支持低效工业用地等改造和盘活利用。允许绿化用地规模、容积率、公服设施配套等规划指标进行转移平衡,完善容积率奖励政策。(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建局、市园林林业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体育局、市教育局)

15.创新策划机制。坚持“先体检后更新、无体检不更新”原则,健全闭环工作机制。高质量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和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强化新需求与新供给的匹配关系,科学测算评估人口规模、结构和需求,匹配相应产业、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建立责任规划师、建筑师、评估师联创制度,组建多学科跨领域城市更新专家库。(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自然资源和城建局)

16.创新审批流程。优化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服务流程,加快推动网上办理。对既有建筑改造确实无法达到现行标准的,可按照不低于现状标准进行审批。可根据已批准的片区方案办理规划调整手续。允许兼容多种功能的土地和建筑物分块、分区、分层办理工规证和不动产登记。(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建局、市发改委、市投资促进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三、工作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2026年3月)。制订办理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分解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结合职责细化任务,明确办理举措。

(二)办理落实阶段(2026年4月—10月)。各责任单位扎实有序推进办理工作,6月底之前报送半年办理工作总结。适时邀请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市人大代表等检查办理工作,根据市人大督办工作要求以及市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工作举措,提高办理实效。

(三)督促检查阶段(2026年11月—12月)。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带队检查办理工作情况。各责任单位提交本单位2号议案办理工作总结,由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汇总形成年度总结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接受满意度测评。

四、工作要求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2号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办公,统筹推进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定期向市人大汇报工作进展,及时公开办理成效,接受群众监督。各责任单位明确牵头处室(部门)及联络员,做好信息收集和反馈,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办理工作情况。办理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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