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文件
武政〔2006〕16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 武汉市第十三届劳动模范的决定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近3年来,全市广大职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作为动力,为推动我市经济发展、构建和谐武汉作出了重要贡献,并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这些先进模范人物在平凡的岗位上,埋头苦干,无私奉献,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在他们身上集中体现了广大劳动者的优秀品质和精神风貌。为表彰先进,弘扬先进模范人物的先进思想和敬业精神,进一步激发全市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研究,决定授予陆隆文等395名同志市第十三届劳动模范称号(具体名单附后),追授丁平崎同志市劳动模范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劳动模范再接再厉,为实现武汉在中部地区率先崛起的奋斗目标再立新功;全市广大职工要向受表彰的劳动模范学习,学习他们勇往直前、开拓创新、艰苦奋斗、求真务实、无私奉献的精神,为实现武汉经济的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我市卫生系统获奖名单如下:五一劳动奖状获得单位:武汉市急救中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名单:梁建生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所制所副所长王卫华(女)武汉市结核病医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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