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按照《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武发〔2007〕9号)的要求,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对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新一轮清理。经严格审核和论证,决定再取消25项行政审批项目。
各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对行政审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制约,继续规范审批行为,创新审批方式,完善配套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00七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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