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词:
AI政策解读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办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现将《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0年八月十一日


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办法


(见正文)


正文:gg201040.ceb


  

【 打印 】 【 扫一扫 】
【 收藏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武汉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