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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追授刘晓东同志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决定

市人民政府关于追授刘晓东同志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决定

武政〔2010〕5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刘晓东,男,1955年6月20日出生,1976年7月参加工作,生前任市水务局水务防汛信息中心通信网络科科长、中共党员。2010年7月29日,因劳累过度殉职于防汛抗灾工作岗位。该同志参加工作34年以来,始终牢记并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为大力弘扬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社会风尚,彰显先进人物的优秀品质和模范事迹,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建功立业,经研究,决定追授刘晓东同志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向刘晓东同志学习,学习他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学习他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不畏艰险、迎难而上的崇高精神。要以刘晓东同志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本职,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为促进我市“两型社会”建设和加快我市作为中部地区中心城市发展而努力奋斗。


二0一0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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