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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武汉市和谐企业的通报

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武汉市和谐企业的通报

武政〔2011〕1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0年,全市各类企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发展谋和谐、以和谐促发展,深入开展创建和谐企业工作,有效促进了企业与职工、企业与环境、企业与社会的和谐,积极推进了我市“两型社会”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较好实现了企业发展、职工受益、社会和谐稳定的目标,并涌现了一大批创建和谐企业成效突出的企业。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进一步推动我市和谐企业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经研究,决定授予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等10家企业武汉市首届十佳和谐企业、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钢总厂等222家企业武汉市和谐企业称号(具体名单附后),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丰富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内容,不断巩固创建成果,再创新业绩,实现新发展;全市各类企业要以先进为榜样,积极主动参与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凝聚广大职工群众力量,努力实现企业与职工、企业与环境、企业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协调发展,为加快推进“创新武汉”、“和谐武汉”、“幸福武汉”建设,实现武汉在中部地区率先崛起而努力奋斗!


二0一一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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