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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荣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称号所在辖区人民政府和全国质量奖企业的通报

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荣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称号所在辖区人民政府和全国质量奖企业的通报

武政〔2012〕4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了更好地保护地方特色产品,有效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国家实施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政策。对此,黄陂区、汉南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黄陂荆蜜”及“汉南甜玉米”2个地方特色产品,并在2011年被国家质检总局批准成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确立了名优产品的法律保护地位,扩大了我市名优产品的知名度,促进了我市农业产业发展。同时,武汉钢铁(集团)氧气有限责任公司多年来注重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在2011年全国质量奖的评选中,以其卓越的管理和骄人的业绩荣获全国质量奖。

为了表彰黄陂区、汉南区人民政府和武汉钢铁(集团)氧气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在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质量管理领域中所取得的优异成绩,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促进产品质量提升的若干意见》(武政〔2009〕2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上述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并各奖励20万元。

希望受到表彰的区人民政府和企业,再接再厉,珍惜荣誉;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广大企业要以他们为榜样,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为加快我市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0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正文:gg201245.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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