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2012年度武汉市科学技术奖的决定
武政〔2013〕1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鼓励在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动科技进步中作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促进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武汉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市人民政府第136号令)的规定,在有关单位申报、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评定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授予张俐娜2012年度武汉市科技重大贡献奖、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2012年度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重大贡献奖、中冶南方(武汉)自动化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2012年度武汉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授予“高速铁路桥建合一站房建造关键技术”等10项科技成果2012年度武汉市科技进步一等奖、“120lm/W功率型白光LED技术”等38项科技成果2012年度武汉市科技进步二等奖、“新药盐酸克林霉素冻干粉针产业化”等66项科技成果2012年度武汉市科技进步三等奖称号(具体名单附后),并予以表彰。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进取,锐意创新,扎实工作,再创佳绩;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要积极向获奖者学习,加大科学技术研究力度,大力推进科学技术创新,为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武汉市人民政府
201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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